尋求對瀕危物種法案的更廣泛解釋

科學家要求美國內政部撤銷布什時代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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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近130位科學家要求內政部更改布什政府時期制定的一項政策,該政策指導各機構如何決定一個物種是否瀕危。

爭議的焦點是2007年釋出的一項指南,該指南重新定義了魚類和野生動物管理局何時將一個物種保護為“瀕危”或“受威脅”。 《瀕危物種法案》要求保護任何在其全部或大部分分佈範圍內面臨滅絕危險的物種。

時任內政部律師大衛·伯恩哈特釋出指南,建議各機構關注目前所在地風險最高的動植物,而不是其歷史分佈範圍或物種可能健康的其它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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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們希望內政部長肯·薩拉查撤銷該備忘錄。 他們表示,該備忘錄透過將分析限制在物種當前的分佈範圍,並透過規定物種僅在被認為重要的分佈範圍部分列入名單,從而大大限制了《瀕危物種法案》的範圍。

“我們擔心這些解釋將導致瀕危物種無法獲得保護,並限制已列入名單的物種最終恢復的地點,”他們寫道。“我們還擔心,該備忘錄將把對瀕危物種的保護限制在它們可能無法恢復的小部分分佈範圍內。”

杜克大學的斯圖爾特·皮姆、密歇根理工大學的約翰·武切蒂奇生物多樣性中心的諾亞·格林沃爾德牽頭了這封信。 他們表示,該政策限制了對包括灰狼和科羅拉多河割喉鱒在內的物種的保護。

皮姆在一份宣告中表示:“在確定物種是否需要作為瀕危物種受到保護時,忽視分佈範圍的喪失毫無意義。” “將時鐘重置到今天可能會導致許多喪失了大部分分佈範圍的物種被錯誤地拒絕保護。”

內政部一位女發言人表示,該部門正在審查這封信。

布什時代的備忘錄是為了回應內政部在法庭上對其先前對物種分佈範圍的解釋中敗訴的記錄而撰寫的。 一組內政部職業律師為該指南做出了貢獻,並全部簽署了該檔案。

經 Environment & Energy Publishing, LLC. 許可,轉載自 Greenwire。www.eenews.net,202-628-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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