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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週一結束的2009年最高法院任期內,環境利益受到重創。
在五起備受矚目的案件中,大法官們推翻了有利於環保主義者的裁決。他們在一場國家安全擔憂與海洋哺乳動物福利的案件中裁定海軍勝訴;限制了超級基金清理的責任範圍;並推翻了一項裁決,該裁決認為不能使用成本效益測試來確定從河流中取水冷卻發電廠渦輪機的最佳技術。
此外,法院還裁定,五個環保組織缺乏挑戰美國林務局法規的資格,並認定美國陸軍工程兵團而非美國環保署有權根據《清潔水法案》對採礦廢棄物排放進行許可。
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環境法與政策研究所主任約翰·埃切維里亞表示:“本期最高法院的環境裁決,從整體上看,傳達出對環境法的目標和方法極其敵視的資訊。”“基於法院選擇複審的具體案件,以及法院在這些案件中的實際裁決,這些裁決的總體影響是削弱了全面的環境保護。”
最高法院觀察家和代表這些案件當事人的律師對這個以守口如瓶而聞名的法院為何以某種方式裁決提出了各種理論,並一致指出大法官們對環境主題案件表現出明顯的興趣。
環境法研究所最高法院環境訴訟監測專案負責人傑伊·奧斯汀表示:“我們真正確定的只是,似乎至少有四位大法官願意持續關注和審查環境案件。”“當然,有趣的是,這些幾乎都是他們最終反對的案件。”
埃切維里亞將本期環境主題裁決100%的推翻率歸因於“法院保守派多數派對潛在的、不適當的企業監管負擔的嚴重擔憂”。
太平洋法律基金會的史蒂文·傑弗裡·吉塞勒對此表示認同,他在海軍聲納和發電廠案件中提交了支援政府和私營當事人的法庭之友意見書。
吉塞勒對法院的多數裁決表示歡迎,他稱這些裁決“範圍狹窄且務實”。
他說:“總而言之,不僅限於環境案件,法院今年似乎更注重建立共識,為此,主要裁決的範圍更加狹窄。”“在某些問題上,可以被描述為真正的意識形態‘本壘打’的情況被避免了,取而代之的是對每個案件案情的更狹窄和務實的裁決。”
印第安納大學莫雷爾法學院環境法教授羅伯特·L·費什曼表示,另一個促成因素可能僅僅是,在審查的五個環境主題案件中,有四個來自第九美國巡迴上訴法院。
第九巡迴法院負責審理從阿拉斯加到亞利桑那州的聯邦案件上訴,是13個巡迴法院中規模最大的。多年來,該法院一直保持著複審後被推翻案件最多的紀錄。
華盛頓特區環境律師托馬斯·傑克遜表示:“第九巡迴法院的地理範圍如此之大,這當然是一個因素。”他曾在超級基金案件中代表企業貿易團體進行辯論。“第九巡迴法院也傾向於出現許多環境案件。我認為,從歷史上看,環保組織可能更傾向於在第九巡迴法院提起訴訟,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一個同情他們觀點的巡迴法院。”
精英律師“發揮了重要作用”
環境問題在經常在最高法院為備受矚目的案件辯護的精英私營部門律師群體中變得越來越受歡迎。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理查德·拉撒路表示,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大法官們決定受理這些特定案件。拉撒路曾在最高法院代表40多位客戶處理環境案件。
拉撒路表示:“該國一些最優秀的最高法院律師代表了行業團體,應該因成功獲得複審機會而受到讚譽。”拉撒路在本期法院審理的《清潔水法案》訴訟案中代表了瑞弗基珀公司。“本期是最高法院私營部門專家律師進入環境法領域併發揮重要作用的一期。”
拉撒路提到了前檢察長特德·奧爾森,他成功地代表了科爾阿拉斯加州和該州在本週早些時候裁決的案件中勝訴,以及萊瑟姆&沃特金斯律師事務所的莫琳·馬奧尼,她是該事務所華盛頓特區分所上訴和憲法業務的負責人,她在超級基金和《清潔水法案》案件中都代表勝訴方。
拉撒路說:“這些都是少數備受尊敬和知名的最高法院律師,他們受到了大法官們的高度重視,而大法官們每年只聽取大約70或75起案件。”“最高法院律師事務所通常無法為這些案件收取最高費用,因為它們涉及‘無償’客戶——例如,因第四修正案理由提起訴訟的刑事被告。涉及主要行業團體以及所有將提交法庭之友意見書的環保案件可以直接送到銀行。”
拉撒路在推測大法官們為何拒絕聽取一起備受矚目的案件時,又回到了最高法院可能存在的重視問題,該案件涉及法院2006年在拉帕諾斯訴美國案(全球氣候變化案件)中的裁決造成的混亂。
“美國訴麥克瓦恩公司案絕對值得認證。檢察長請求複審,存在巡迴法院衝突,並且涉及環境法中的一個主要門檻問題,”他說。“那麼,法院為何拒絕聽取此案?米格爾·埃斯特拉達寫了一份非常有效的反對意見書。”
埃斯特拉達是吉布森、鄧恩&克拉徹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曾被喬治·W·布什總統提名為巡迴法院法官,他在最高法院辯論過17起以上的案件,並撰寫過許多其他案件的辯護狀。
溜走的案件
在拉帕諾斯案中,最高法院以4-1-4的投票結果對《清潔水法案》第404條的執行做出了分裂的裁決,該裁決涉及溼地或水道是否屬於該法律的管轄範圍。
在麥克瓦恩案中,檢察長要求最高法院澄清其在第十一美國巡迴上訴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的裁決,該案件的焦點是一家位於阿拉巴馬州伯明翰的管道製造商是否違反了《清潔水法案》。地方法院和巡迴法院對該案的意見存在分歧。
太平洋法律基金會在拉帕諾斯案中代表勝訴方,吉塞勒表示,該基金會也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見書,敦促法院受理此案。
他說:“這對我們來說是一場勝利,但這是一個4-1-4的意見,下級法院對於適用哪種測試存在很大的困惑。”“這不僅是因為法院內部存在分歧,還因為安東尼·肯尼迪大法官的意見最常被認為具有控制力,但該意見有些模糊不清。”
傑克遜表示,他預計法院將有另一次機會重新審視這個問題。
他說:“法院顯然對此存在嚴重分歧。”“此外,下級法院之間的混亂可能會最終迫使大法官們在適當的時候再次介入。”
參議院正在審議的立法將恢復因拉帕諾斯案而縮小的《清潔水法案》保護範圍,西方環境法律中心的馬特·肯納表示,這將可能導致更多訴訟。參議院環境和公共工程委員會上週以12票對7票通過了溼地法案,共和黨對此強烈反對。
肯納曾在薩默斯訴地球島嶼研究所案中代表被告方進行辯論,他表示:“雖然環保主義者歡迎國會採取行動推翻拉帕諾斯案,但開發商和行業團體可能會發起直接的法律挑戰,最終可能會再次訴諸最高法院。”
評估影響
環境法專家對這五起已裁決案件的直接和長期意義仍然存在分歧。
費什曼表示:“這五起案件中的每一件都比去年裁決的埃克森案更重要。”“其中四起案件明確涉及一項環境法規,而不涉及環境法規的那起案件——薩默斯案——涉及一個幾乎在環保組織挑戰政府行為的每一種情況下都會出現的問題。”
費什曼認為,雖然溫特訴NRDC案因其國家安全因素而受到大多數媒體關注,但薩默斯訴地球島嶼研究所案中提出的資格問題可能產生更廣泛的影響。
他說:“溫特案涉及的情況程式更加複雜。”“環保界密切關注薩默斯案,因為這些團體在試圖主張自己在訴訟中的利益時經常面臨這個問題。”
奧斯汀表示,他對薩默斯案的裁決將產生有限的影響仍然抱有希望。
他說:“情況本可能更糟,但裁決方式使得後果沒有預想的那麼糟糕。”“該裁決僅限於該案的事實和具體原告。儘管[安東寧·]斯卡利亞大法官使用了許多非常不屑一顧環保團體的措辭,但他並沒有採納政府提出的非常極端的立場。”
太平洋法律基金會的吉塞勒表示,他預計海軍聲納裁決將比某些人認為的更具影響力。
吉塞勒說:“聲納案有一個獨特的背景——國家安全——但沒有任何東西將該裁決限制在未來的國家安全利益上。”“我們談論的是一項禁令,該禁令將影響經濟或其他憲法事項,例如財產權。我們看不到任何理由認為溫特案的原則不適用於這些案件。”
與此同時,聖母大學法學院環境法教授約翰·納格爾表示,合併後的CERCLA案件可能對下級法院的決策產生直接影響。
他說:“伯靈頓北方案是最令人驚訝的,因為多數派最終解決了最高法院從未真正解決過的問題,但人們認為這些問題在幾十年前已被下級法院解決。”
展望未來
本月早些時候,法院宣佈將在10月5日開始的新任期內聽取一起關於佛羅里達州海濱土地所有者私有財產權的案件。
在阻止海灘修復訴佛羅里達州案中,大法官們將考慮佛羅里達州最高法院在支援佛羅里達州政府計劃在私人海濱土地和墨西哥灣之間建立國有公共海灘時,是否違反了憲法的徵收條款。
與此同時,對於法院新任期是否會像本期一樣審理如此多備受矚目的環境主題案件,意見不一。
納格爾說:“活動可能會有所放緩,但隨著新政府在規則制定方面變得更加積極,我們將看到更多問題被訴諸法律,並且它們最終將到達最高法院。”
肯納表示,與經常對布什時代法規提起訴訟的環保組織相反,行業團體將開始反對行動,尤其是在奧巴馬政府推翻規則的情況下。
他說:“我們更有可能看到受監管的企業成為在法院尋求幫助的一方,而不是政府,僅僅是因為他們將成為挑戰奧巴馬政府更多政策的一方。”
太平洋法律基金會的吉塞勒表示,在未來幾個任期內,法院可能會審理涉及全球變暖或潛在的碳排放交易法的案件。
最高法院2009年環境案件
溫特訴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案 (07-1239)
裁決日期:2008年11月12日
上訴法院:第九美國巡迴上訴法院
結果:推翻
投票結果:5-4
法院審理的問題:下級法院是否在環境質量委員會認定存在“緊急情況”的情況下,因海軍在某些訓練演習中未能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而正確地禁止海軍使用聲納。
裁決:“在海軍提出質疑的範圍內,初步禁令被撤銷。衡平法和公共利益(地方法院幾乎沒有提及)強烈傾向於海軍。海軍需要進行使用主動聲納的真實訓練以應對敵方潛艇構成的威脅,這顯然超過了原告提出的利益。”——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
伯靈頓北方和聖達菲鐵路公司訴美國案;殼牌石油公司訴美國案 (07-1601; 07-1607)
裁決日期:2009年5月4日
上訴法院:第九美國巡迴上訴法院
結果:推翻
投票結果:8-1
法院審理的問題:請願人是否被錯誤地認定為對CERCLA下的環境清理費用承擔連帶責任和分別責任。
裁決:“殼牌公司不對阿文設施的汙染承擔安排者責任。《第9607(a)(3)條》規定的責任不得超出法規本身的限制。由於CERCLA沒有明確定義‘安排’處置有害物質的含義,因此該短語應賦予其通常含義。”——約翰·保羅·史蒂文斯大法官
薩默斯訴地球島嶼研究所案 (07-463)
裁決日期:2009年3月3日
上訴法院:第九美國巡迴上訴法院
結果:部分推翻,部分維持
投票結果:5-4
法院審理的問題:一組環保組織是否已確立資格對一系列林務局法規提出異議,以及該異議是否已成熟以供審查。
裁決:“在對這些法規的具體應用存在實際爭議的情況下,答辯人缺乏資格對仍在爭議中的法規提出異議。”——安東寧·斯卡利亞大法官
安特吉訴環保署案;PSEG化石燃料有限責任公司訴瑞弗基珀公司案;公用事業水法案集團訴瑞弗基珀公司案 (07-588; 07-589; 07-597)
裁決日期:2009年4月1日
上訴法院:第二美國巡迴上訴法院
結果:推翻
投票結果:6-3
法院審理的問題:《清潔水法案》是否允許環保署在確定冷卻水進水結構的最環保技術時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並規範現有設施和新設施的此類結構。
裁決:“環保署在制定國家績效標準以及規定成本效益差異作為第二階段法規的一部分時,可以合理地依賴成本效益分析。”——安東寧·斯卡利亞大法官
科爾阿拉斯加訴東南阿拉斯加保護委員會案 (07-984; 07-990)
裁決日期:2009年6月22日
上訴法院:第九美國巡迴上訴法院
結果:推翻
投票結果:6-3
法院審理的問題:美國陸軍工程兵團是否可以不頒發許可證,允許排放根據《清潔水法案》第301或306條受到廢水排放限制的填充材料。
裁決:“我們得出結論,工程兵團是頒發許可證的適當機構,並且該許可證是合法的。”——安東尼·肯尼迪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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