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未能跟上日益增長的電子垃圾

美國的電子垃圾管理主要由各州監管,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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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注:本文是探討老化電子裝置進入廢物流造成的兩個問題中的第二篇。另請參閱垃圾科技:舊手機、電視和個人電腦的歸宿?

環境保護署 (EPA) 表示,消費者和企業需要回收舊電腦、電視和手機,以控制不斷增長的電子垃圾堆積。遺憾的是,環保署缺乏強制執行此類行動的法律權力。

美國政府的1976年有毒物質控制法旨在讓環保署追蹤美國生產或進口的75,000種工業化學品。但環保署固體廢物辦公室延伸產品責任專案主任克萊爾·林賽表示,該法很少用於禁止電子產品開發中使用的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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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在管理有害廢物方面確實擁有監管權,但含鉛陰極射線管 (CRT) 顯示器和電視被送到垃圾填埋場,幾乎是唯一根據當前聯邦指南被歸類為有害的電子裝置。而且,即使這些產品有毒成分檢測呈陽性,如果由家庭丟棄,也不被聯邦法律視為有害。“來源不同,影響很大,”林賽說。

到目前為止,各州已率先監管被稱為“電子垃圾”的廢物。包括加利福尼亞州緬因州馬里蘭州華盛頓州在內的九個州已制定回收法,要求電子產品製造商接受客戶丟棄的裝置。加利福尼亞州和緬因州的法律涵蓋類似產品:筆記型電腦和影片顯示裝置,如電視和電腦顯示器;華盛頓州也監管臺式電腦。馬里蘭州的法律適用於臺式電腦、筆記型電腦和電腦顯示器,但不包括電視。只有加利福尼亞州要求收集和回收消費電子產品中的充電電池。

歐盟委員會的廢棄電子電器裝置指令 (WEEE) 自 2003 年起實施,限制允許進入廢物流的電子裝置數量,並要求製造商回收客戶用過的裝置。其他旨在防止有害廢物的歐洲立法要求,從明年開始,在新的電氣和電子裝置中使用更安全的材料替代重金屬和溴化阻燃劑。

“由於歐洲在法規方面所做的工作,[美國] 公司很難忽視這一點,”紐約市環保研究組織 INFORM, Inc. 的廢物預防專案顧問勞埃德·希克斯說。美國在進展方面受阻的問題之一是決定誰來支付回收費用。“行業未能提出融資機制,”他說。“供應商是否預先收取回收費?他們是否吸收成本並免費回收技術?”

資料統計

5000萬——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稱,全球每年產生的電子垃圾噸數

6250萬——據加利福尼亞州埃爾塞貢多市研究公司 iSuppli Corporation 稱,2007 年全球預計銷售的 LCD 電視數量

30億——根據位於紐約州奧爾巴尼的電子回收行業貿易協會國際電子回收商協會 2006 年的一份報告,2006 年至 2010 年間將被丟棄的電子裝置數量

83%——據 iSuppli 稱,北美在 50 英寸(1.27 米)以上尺寸電視的市場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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