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附後。
一個兩黨能源政策小組今天呼籲就氣候立法採取行動,併為該措施制定了原則,其中包括與眾議院主要氣候和能源措施相沖突的觀點。
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的報告概述了主要問題——如配額分配、碳補償、貿易和成本——該小組將在未來幾周內提出詳細的建議和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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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而言,該小組正在敦促在本屆國會期間最終透過氣候立法,因為拖延將使避免全球變暖最嚴重的影響變得更加困難。
報告稱:“此外,氣候科學的最新進展更加突顯了採取行動的緊迫性:自然系統的影響已經顯現,最近關於未來變暖可能造成的損害範圍和程度的調查結果越來越令人擔憂。”
該小組的廣泛建議與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上個月批准的全面氣候法案H.R. 2454的目標和條款在很大程度上重疊。
該報告呼籲採取措施,防止能源密集型產業遷移到排放控制寬鬆的國家;建立配額制度,以幫助家庭免受能源成本上漲的影響;為排放行業免費提供大量排放配額,然後逐步引入拍賣;以及防止操縱和欺詐碳市場等。
該報告支援眾議院法案中包含的排放配額價格下限。但委員會支援設定排放配額價格上限,以防止成本過高和價格波動。這並非能源和商務委員會主席亨利·韋克斯曼(加利福尼亞州民主黨)和眾議員埃德·馬基(馬薩諸塞州民主黨)提出的眾議院法案的一部分。
該報告表示對韋克斯曼-馬基法案將建立的替代系統持開放態度——即在成本過高時幫助行業的配額“儲備”——並指出,精心設計的系統可以為“成本和波動性問題提供充分的應對”。
委員會在行業可以使用國際碳補償——例如防止森林砍伐或重新造林的專案——以滿足減排要求的程度上,與韋克斯曼-馬基法案存在分歧。韋克斯曼-馬基計劃允許每年最多使用 20 億噸碳補償,其中一半來自國內專案,一半來自國際專案;如果美國國內碳補償不足,國際碳補償量最多可增加到 15 億噸。
委員會報告對大量使用國際碳補償感到擔憂。
報告指出:“委員會擔心,過度依賴國際碳補償——考慮到要確保其他國家聲稱的減排是真實、永久、額外和可驗證的,實際上存在困難——可能會損害計劃目標和政治支援,特別是如果大量美國資金流出國外以支援國外的減排努力,而不是在國內。”
該報告警告不要對管理大規模碳補償機制的可行性抱有“不切實際”的假設。報告稱,使用韋克斯曼-馬基法案下可用的 10 億噸國際碳補償在後勤上將是困難的。
報告指出:“假設一個海外專案的平均年碳補償量為 10 萬噸,那麼這需要在計劃啟動後的三年內批准 1 萬個專案。為了讓人們瞭解行政負擔,這比聯合國根據《京都議定書》設立的清潔發展機制(CDM)下注冊的專案總數還要多七倍以上。”
這個兩黨委員會成員包括美國前環保署署長威廉·賴利(William Reilly),他目前是 TPG Inc. 的高階顧問;Exelon Corp. 執行長約翰·羅 (John Rowe);前能源部助理部長蘇珊·蒂爾尼 (Susan Tierney);以及未來資源研究所主席菲利普·夏普 (Philip Sharp)。執行主任傑森·格魯梅特 (Jason Grumet) 曾是奧巴馬總統競選活動的高階能源顧問。
更正: 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呼籲在第 111 屆國會期間透過氣候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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