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在我家後院”:阻止非法出口廢舊電視和電腦

一項新標準將認證舊手機、iPod和其他含有有毒物質的電子產品得到負責任的回收,但需要政府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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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環境保護署(EPA)上週對加利福尼亞州奇諾市的電子產品回收商Jet Ocean Technology處以略高於10,000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非法將舊電視機中的陰極射線管出口到中國。Jet Ocean是第二家因運輸和故意錯誤標記這些管子而受到處罰的電子產品回收商,這些管子含有損害大腦的金屬鉛。該公司在運出時將其貨物虛假地標記為“混合金屬廢料”,並在中國(在綠色和平組織警告其真實內容後)拒絕接受交貨並將其退回時標記為“廢金屬”。

美國政府問責辦公室(GAO)今年早些時候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儘管環保署在2007年推出了名為“負責任回收”(R2)的新電子垃圾指南,但該署“沒有計劃也沒有時間表來制定確保有害電子垃圾妥善處理的執法戰略的基本組成部分”,其中包括回收部件以及安全處理和處置包括鉛、汞和鎘在內的有毒物質。

但環保署的標準無助於防止電子垃圾出口或將其拒之於垃圾填埋場之外,也沒有提供任何有毒部件的追蹤,以確保妥善處理。據環保署稱,就目前情況來看,美國每年產生300萬公噸電子垃圾,而全球估計每年產生5000萬公噸。

由於擔心2月17日新電視標準生效時會發生電子垃圾的“海嘯”,電子垃圾公共利益團體巴塞爾行動網路(BAN)和電子產品回收聯盟啟動了一項新計劃,將獨立審計和認證電子產品回收商。這些團體將聘請獨立顧問審計員來評估每家公司對電子垃圾的處理,包括對所有電子產品及其元件進行全面追蹤直至最終處置,那些獲得所謂e-Steward認證的公司將向這些組織支付許可費,以執行該計劃。

“想要做好事的大公司——幾乎所有的大公司——即使有財力,也缺乏確保其回收供應商按規定行事的手段和審計專業知識,”電子產品回收商和新計劃的創始成員Redemtech的總裁羅伯特·霍頓說。“我們行業的許多公司都是欺詐性的。他們聲稱回收,但隨後將他們收集的部分或全部電子產品運往發展中國家。”

在那裡,工人們會拆解和燒煮舊電子產品,以釋放其中包含的從黃金到塑膠的各種材料,在此過程中,他們會接觸到有毒的鉛、汞、鎘和其他產品。事實上,總部位於紐約市的環境健康組織布萊克史密斯研究所將鉛酸電池回收列為10月份全球最嚴重的環境問題之一。

回收含鉛電子產品——無論是舊汽車電池還是陰極射線管——已導致從中國到肯亞等地的此類運營附近的兒童的鉛含量比世界衛生組織認為安全的每分升10微克高出10倍。根據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的資料,鉛含量每升高10微克/分升,智商測試中的智力水平就會下降4到7分。

與此同時,據東京聯合國大學的一項研究顯示,製造每臺個人電腦需要1.8噸(1630公斤)的原材料和大約529磅(240公斤)的煤或其他化石燃料——這佔一臺普通裝置在其生命週期內將使用的能源的81%。透過延長產品壽命,可以抑制這種能源消耗以及回收問題。

歸根結底,這是一個成本問題,科羅拉多州丹佛市就是一個例證。在丹佛市,e-Steward創始成員Guaranteed Recycling Xperts(GRX)競標該市的電子垃圾業務,但輸給了Executive Recycling公司,該公司不收取該市任何費用來運走電子垃圾,但最終被發現將其中的一部分運往中國。GRX執行長邁克·賴特說:“我們(對丹佛市)說,‘有可能提供零成本的解決方案,也有可能提供負責任的回收。不可能兩者兼顧。’丹佛市決定選擇零成本的方案。”

由於(因為向數字電視訊號的轉換)預計2月份將有數百萬臺含有陰極射線管的電視被丟棄,負責任的回收商無疑將會不堪重負。BAN的e-Stewards專案協調員莎拉·韋斯特維爾特說:“負責任地處理是有成本的,(這些管子)沒有價值。”“我們預計出於這個原因,會有大量的陰極射線管湧向海外。”

不擇手段的電子產品回收商發現很容易規避環保署和其他國家政府關於電子垃圾出口的規定,只需將此類貨物標記為在發展中國家重複使用的電子產品即可。但BAN的執行董事吉姆·帕克特說,一旦到達那裡,大部分此類貨物就會被當作廢品出售。或者,此類公司可以在出口前簡單地粉碎這些管子,以避免受環保署R2指南的約束。“這樣它就不在規則範圍內了,”他補充說。“規避這條規則非常容易。”

另一家e-Steward創始公司Cascade Asset Management的執行長尼爾·彼得森-米肖德說:“這些是新千年的血汗工廠。”“當看到業內其他人要麼公然無視負面影響,要麼太天真而沒有詢問他們的電子廢料的最終命運時,我真的感到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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