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眾科學》的觀點
當研究人員做出令人興奮的發現時,其背後的資料通常會被嚴密保守,直到他們能夠對其進行檢查、開發,然後在同行評審期刊上以廣為人知的方式(至少部分地)公開。
但是,這種慣例通常會使公眾和研究領域的大部分人矇在鼓裡——有時長達數年,正如一些人在對人科動物始祖地猿Ardipithecus ramidus的正式描述案例中感嘆的那樣,這種情況發生在最初發現大約 15 年後。出版通常涉及分享一些資料,因為科學方法鼓勵其他人審查你的工作,以便他們能夠嘗試複製它。但是,在網路驅動的、資料快速移動且易於儲存的時代,許多研究人員現在強烈主張開放資料交換和更廣泛地使用所謂的科學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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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分子化學和微生物學只是目前正在考慮建立一個連線更緊密的知識庫的幾個領域,資料可以在發現後不久上傳到該知識庫(或必須上傳)。並且在醫學界,許多研究人員充滿希望地展望數字化的未來,在這個未來中,可以儘快檢查大量的患者資料,以尋找疾病模式。
“從純粹的科學進步角度來看,最好是立即向公眾釋出每一條資料,” 華盛頓大學聖路易斯分校法學院智慧財產權專案副主任、一篇關於該主題的新政策文章的作者豪爾赫·孔特雷拉斯在 科學 雜誌 7 月 22 日線上發表的預先準備好的宣告中說道。
然而,他指出,這種理想主義的方法“沒有給資料生成科學家透過發表文章來提升職業生涯的機會”。因此,在殘酷的不發表,就出局的世界中,新的發現和資料集通常仍然被嚴密保守。
資料匱乏並不一定隨著發表而停止。“由於繁忙的日程、競爭壓力和其他人際關係方面的不確定性,即使在發表之後,科學資料的共享也可能是不一致的,” 孔特雷拉斯在他的文章中觀察到。
並非每個領域都對資料如此吝嗇。作為一個令人鼓舞的例子,他指出了人類基因組計劃的規定,即所有新資料必須在生成後 24 小時內公開。但是,他承認,並非每個學科都準備好遵守如此即時的免費訪問。他寫道,基因組“代表了人類物種的共同遺產,不應受到專利的限制”。但是專利正是許多科學努力的重點,而且過早地向競爭對手展示你的底牌顯然是一個不明智的決定。
因此,孔特雷拉斯提出了資料訪問權和資料權利之間的平衡。“我認為你必須做出妥協,” 他在預先準備好的宣告中說道。“過分偏向資料使用者的公地不太可能吸引足夠的資料生成者做出貢獻,而過分偏向資料生成者的公地” 對其他科學家和公眾的幫助會減少。
但這並不意味著應該扣留資料。相反,他認為,廣泛接受的提前期——在資料公開但其他人可以根據這些資料發表結果之前——將允許“資料生成者在準備基於其資料的出版物方面獲得 ‘先發優勢’,但資料仍然可以廣泛用於科學的普遍進步。”
圖片由 iStockphoto/AlexRaths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