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 生產商因環境破壞被罰款 1200 萬美元

加入我們的科學愛好者社群!

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代表《大眾科學》的觀點



關於支援科學新聞報道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考慮透過以下方式支援我們屢獲殊榮的新聞報道 訂閱。 透過購買訂閱,您將幫助確保未來能夠繼續報道關於塑造我們當今世界的發現和思想的具有影響力的故事。


聯邦政府昨天命令美國主要的聚氯乙烯(PVC)樹脂生產商(一種已知的致癌物質)支付 1200 萬美元的罰款並清理其設施,此前認定該公司違反了反汙染法。

美國司法部和環境保護署 (EPA) 指控 信越公司及其子公司 K-Bin 公司違反了《清潔空氣法》和《清潔水法》以及《資源保護和回收法案》(RCRA),該法案於 1976 年透過,是美國管理固體和危險廢物處置的主要法律。

這些公司被責令支付 260 萬美元的罰款,並花費 480 萬美元升級其位於德克薩斯州弗裡波特的工廠,以減少消耗臭氧層的氯氟碳排放,並改善危險廢物管理。 這些公司還被告知再支付 470 萬美元用於改造其工廠,以每年減少 10,000 磅(4,536 公斤)的聚氯乙烯排放,並幫助資助其他環境專案。 其中包括:為美國魚類和野生動物管理局管理的奧斯汀森林保護區(也稱為哥倫比亞低地地區)增加至少 300 英畝的森林和溼地,以及在休斯頓啟動一項新計劃,該計劃將回收含有消耗臭氧層製冷劑的家用電器。

《清潔空氣法》(最初於 1963 年透過,此後多次修訂)監管有害化學物質的排放,例如氯氟碳氫氯氟碳以及製冷裝置中的其他化學物質,這些物質洩漏到大氣中並破壞臭氧層,使地球暴露於更高水平的太陽紫外線輻射。《針對信越和 K-Bin 的申訴》指控他們未能遵守法律規定,即及時檢測和修復洩漏消耗臭氧層化學物質的裝置。

去年 4 月,EPA 命令子公司信越路易斯安那有限責任公司因違反其在路易斯安那州艾迪斯的兩家工廠的法規而支付 426,530 美元的民事罰款。 該公司被指控未能識別、儲存其危險廢物的記錄,並且未獲得管理和儲存危險廢物所需的政府批准。

儘管對信越和 K-BIN 設施的檢查是 EPA 的 PVC 倡議的一部分,但違規行為並非源於其聚氯乙烯排放,這是 EPA 近年來的主要關注點。 EPA 一年前釋出的警報指出,氯乙烯 (VC) 是一種無味氣體,“是一種已知的人類致癌物,也與神經系統疾病有關”,並且該機構已“加強對聚氯乙烯 (PVC) 製造業的執法,該行業是我國大部分氯乙烯空氣排放的責任方。”

近年來,EPA 已向化學公司開出了 數百萬美元的罰款,原因是它們違反了 CAA、RCRA 和其他環境法律,儘管信越的罰款是迄今為止最大的。 總部位於亞特蘭大的 佐治亞海灣化學品和乙烯基有限責任公司 於 2007 年 12 月被命令花費 290 萬美元,其中包括從工藝廢水中去除氯乙烯,並向聯邦政府和密西西比州(違法工廠所在地)支付 610,00 美元的罰款。 同樣,總部位於達拉斯的 Oxy Vinyls LP 於 2006 年 6 月同意花費超過 120 萬美元用於旨在每年減少超過 40,000 磅(18,144 公斤)氯乙烯排放的環境改善專案,並支付 140,000 美元的民事罰款和 200,000 美元給新澤西州,此前其在佩德里克鎮的一家工廠被傳訊。

(圖片由 iStockphoto 提供;版權:羅伯特·羅賓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