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代表《大眾科學》的觀點
幾年前,當我第一次搬到英國並開始尋找房子時,我意識到這裡的房屋內部裝飾與你在普通美國家庭中看到的略有不同。基於大量隨意點綴著嘔吐物顏色色調的粗毛地毯、重複的同心圓風格圖案以及令人膩味的油氈地板的使用,似乎七十年代從未真正離開這個世界。我和我的伴侶不止一次發現,當我們走進其中一間房子時,會互相轉過頭,微微翹起上唇,低聲說:“真令人噁心。”
現在這裡不是討論英國美學的地方,而且我猜想許多歐洲人會覺得某些美國裝飾風格同樣粗俗,或者至少是矯揉造作,但我想把你的注意力轉向我們在這個語境中對“令人噁心”這個詞的使用。當今心理科學中更有趣的旁支辯論之一是關於厭惡這種核心情緒是否已在情感上延伸到其他非傳染領域,這種核心情緒涉及對身體排洩物等物理汙染物的厭惡。例如,我的伴侶胡安非常頻繁地使用“真令人噁心”這個表達——他用它來形容他不喜歡髮型、他厭惡的衣服和他覺得冒犯的建築。許多人也使用類似的表達來形容違反某些社會規範的其他人或行為。
快速思考——當你想到戀童癖者時,你腦海中浮現的第一個詞是什麼?如果不是“令人噁心”,那可能也是類似的詞,比如“卑鄙”、“令人厭惡”、“噁心”或“下流”。一些學者,例如耶魯大學的心理學家保羅·布魯姆認為,我們在這種非汙染語境中使用這些術語僅僅是我們憤怒或厭惡的隱喻。也就是說,布魯姆和其他人認為,當我們在社會領域中使用這些詞時,我們並沒有真正感到噁心——不像當我們接觸到別人的糞便時,或者在我的例子中,當我差點踩到一位女王大學本科生的嘔吐物時(這位本科生前一天晚上喝了太多吉尼斯)。相反,布魯姆認為,這些帶有情感色彩的術語在社會領域中喚起了厭惡感,因為它們傳遞了我們對我們非常討厭的事物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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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認為這種語言超越了單純隱喻的研究人員是布里斯托大學的心理學家布魯斯·胡德。在他即將出版的新書《超感》中,胡德認為,人類傾向於推理,彷彿其他人擁有可以透過身體接觸傳播的隱藏本質。
在最近一期的《情感》雜誌中,麥考瑞大學的心理學家安德魯·瓊斯和朱莉·菲特尼斯提供了一些初步證據,表明至少在考慮性犯罪者、小偷和其他罪犯等社會越軌者時,我們真的感覺好像這些違法者是潛在的物理汙染源。事實上,這項關於道德厭惡的新研究建立在一系列理論思想和其他研究發現的基礎上,這些發現表明,人類推理時好像社會越軌者具有相當於“蝨子”的東西。我所知的第一個提到這種現象的學術性陳述是由著名社會學家歐文·戈夫曼在他 1963 年出版的著作《汙名》中提出的,他在書中指出,被通緝的罪犯曾經被稱為“患有天花”,他們的犯罪疾病據說是會傳染的;僅僅和他們在一起就可能因涉嫌犯罪而被捕。
1994 年,賓夕法尼亞大學的心理學家保羅·羅津和他的同事發現,大多數研究參與者表示,想到要穿嚴重罪犯徹底清洗過的衣服就感到厭惡。(不妨問問自己,你是否願意穿戀童癖者的內衣或強姦犯的襪子。)在 2006 年發表在《科學》雜誌上的一項研究中,多倫多大學的鐘晨波和西北大學的凱蒂·利連奎斯特報告了奇怪的“麥克白效應”發現。在這項研究中,被要求私下思考自己過去的個人過犯(例如,欺騙伴侶、偷錢、虐待父母)的人傾向於選擇個人衛生用品作為他們參與研究的禮物。也就是說,與思考更無辜事情的對照組參與者不同,那些剛剛反思過自己道德缺點的人更有可能選擇消毒溼巾作為臨別贈品,而不是同等價值的物品,就好像他們真的有動力去擦去他們的罪惡一樣。
在瓊斯和菲特尼斯去年在《情感》雜誌上發表的一項研究中,一半的參與者被隨機分配到“犯罪條件”組,他們看到一個人的嫌疑犯照片,並閱讀了對這個人據稱犯罪行為的簡要描述。研究中的另一半參與者看到了完全相同的照片,但閱讀了關於這個人參加乒乓球比賽或宣佈訂婚的虛構報紙報道。
在接觸了犯罪故事或無聊的報紙故事後,所有參與者都被要求完成一項詞語補全任務。這包括在電腦螢幕上看到一系列詞語片段,並被要求透過填補空白來完成單詞。例如,如果你看到 W_SH,你可以填入“I”表示 “wish”(希望)或 “A” 表示 “wash”(洗滌)。同樣,STIN_ 可以是 “stink”(惡臭)或 “sting”(刺痛)。瓊斯和菲特尼斯發現,與可能的替代詞(如 “wish” 和 “sting”)相比,犯罪條件組的參與者更有可能使用洗滌/厭惡詞語(如 “wash” 和 “stink”)來完成這些片段。而且,正如鍾晨波和利連奎斯特報告的發現一樣,剛剛閱讀過罪犯故事的人比對照組參與者更有可能在研究結束時選擇與衛生相關的臨別贈品(肥皂而不是筆筒)。
總之,這一系列研究表明,許多人在思考自己和他人的罪惡時,真的會感到“骯髒”和“不潔”。然而,尚不清楚這種對道德汙染物的 subjective 反應是否具有生物學上的適應性功能,或者這是否是我們精神進化的一種“小插曲”——即我們用於推理物理汙染物的心理機制與我們用於推理道德行為的社會推理機制發生了交叉。大多數研究厭惡感的學者都贊成前者:即對社會越軌者的厭惡感在進化上是具有適應性的,因為它導致他們被逐出群體。由於違法者損害了群體的完整性,因此這種厭惡感是一種有用的社會情感。它也起到了對犯罪的強大威懾作用,因為人們會因此被激勵不去從事那些會使自己成為這種輕蔑物件的事情。
有趣的是,在非社會核心厭惡領域中,“厭惡敏感性”的個體差異往往可以預測道德態度甚至政治傾向。一些研究結果表明,在厭惡敏感性測量中得分較高的人(也就是說,他們很容易被物理汙染物噁心到)也傾向於在政治“右翼威權主義”(RWA)的測量中得分較高。根據瓊斯和菲特尼斯的說法,RWA 描述的是“一種人格風格和態度取向,其特徵是對權威的無條件服從、傳統主義以及對那些被視為挑戰社會和道德秩序的人的敵意”。
與這一觀點一致,弗吉尼亞大學的心理學家喬納森·海特認為,道德判斷通常是情感厭惡的產物,而不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推理。例如,許多研究人員正忙於探索厭惡敏感性和恐同態度之間的關係。無論他們如何明確地為自己在這個問題上的信念辯護,大多數認為同性戀是錯誤的人在想到同性性行為時也會感到厭惡。許多研究表明,正是這種發自內心的厭惡感導致恐同者推斷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而不是反過來。換句話說,“令我厭惡的一定是錯誤的”,而不是“它是錯誤的,所以我應該感到厭惡”。
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異性性行為有點令人反感,但我想說,各有所好。現在,如果我能在北愛爾蘭找到一棟房子,那裡的花卉桌布不會讓我跑到廁所,地毯設計也不會引起癲癇發作,那麼我和我的同性戀愛人就會像兩隻罪惡的小蟲一樣,舒適地待在一塊完全乾淨的地毯上。
在這個由《大眾科學·心靈》雜誌推出的新專欄中,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的研究心理學家傑西·貝林思考了一些日常人類行為中較為晦澀的方面。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打哈欠會傳染,為什麼我們用食指而不是拇指指點,或者嬰兒時期接受母乳餵養是否會影響你成年後的性偏好?深入瞭解最新資料,因為“心靈貝林”專欄探討了這些以及其他關於人性的古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