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庫爾在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市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貝尼奧夫兒童醫院從事兒科腫瘤護士工作 34 年,她發現自己的患者人數增加了一倍多。她回憶起一個夜班,她是值班的唯一護士,負責五名患者。“這些都是無法呼吸的嬰兒,”她說。“四名患者時我覺得還可以”,但最後一名患者“有點超出了極限,我覺得自己無法安全地照顧所有這些患者。”
庫爾的描述聽起來像是最壞的情況,但事實上,她可以回憶起幾次類似的情況,“由於人手不足,無法提供適當的護理”。來自全國各地醫院的大量資料正在證明庫爾是正確的:當人員配備水平低於一定的護士與患者比例時,患者更有可能遭受痛苦甚至死亡。
在醫院裡,事情往往會滾雪球般惡化。那裡的患者已經處於發生意外事件的高風險之中。“這有點像為任何潛在的災難做計劃——這不是是否會發生的問題,而是何時會發生的問題,”全國護士聯合會 (NNU) 註冊護士響應網路的負責人邦妮·卡斯蒂略說,NNU 是一個護士工會。“如果你有幾名患者,其中一名突然出血,一名胸痛,另一名中風或窒息,你必須有足夠的護士來處理每一種情況,而不是把一個放在另一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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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美國和世界各地的許多護士表示,他們每天都被迫做出那些令人不安的評估,因為醫院管理者不願花費充足人員配備所需的資金。大眾媒體通常將美國醫院長期人滿為患的狀態歸因於全國性的護士短缺,但根據美國衛生資源和服務管理局的資料,大多數地方多年來一直過剩受過教育的護士。“美國的護士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賓夕法尼亞大學健康結果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琳達·艾肯說。“這實際上是醫院預算職位的缺乏。”
艾肯說,醫院管理者不願僱用更多護士,因為這被認為不具有成本效益。然而,“由於這些不良後果帶來的所有額外成本,例如患者複診、術後感染和人員短缺的其他後果,沒有充足的人員配備成本更高。”
隨著更好的醫療保健資料收集和監控的出現,最近的研究支援了護士的說法,即人員配備不足會對醫院的治療結果產生連鎖反應。在今年 3 月發表於《重症監護醫學》上的一項研究中,對全球不同醫院進行比較,較高的護士與患者比例與重症監護病房患者死亡率較低相關。另一項於 2014 年在《柳葉刀》上發表的研究發現,護士的工作量每增加一名患者,該醫院患者的死亡可能性就會增加 7%。艾肯說:“在每個國家以及國家內部的州,醫院的護士配備都存在巨大差異,這無法根據患者的病情或任何其他合理的解釋來解釋。” “並且伴隨護士配備的這種差異,從死亡率到跌倒受傷、患者安全事件到患者滿意度,每項患者治療結果都存在差異。”
加利福尼亞州是少數幾個監管醫院人員配備的州之一,也是唯一一個設定最低護士與患者配備比例的州——規定了一名護士一次可以負責的患者人數上限,該上限因科室而異。該法律於 2004 年頒佈,為強制性人員配備比例的影響提供了一個有趣的案例研究。
加利福尼亞州的經驗將人員配備比例與患者護理的各種改進聯絡起來,包括醫院術後感染、跌倒和其他微小緊急情況的發生率降低。在 2014 年由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下屬的醫療保健研究與質量署委託進行的一項研究中,研究人員比較了加利福尼亞州、馬里蘭州和內華達州的醫院護理利用率和財務資料。該法律生效後,加利福尼亞州患者的不良事件發生率低於其他州,儘管效果適中。然而,患者的住院時間顯著縮短,這一發現在其他研究中也得到了重複驗證。
人員配備比例似乎也降低了再入院率,其中許多再入院是可預防的,並且構成醫院的重大成本。《平價醫療法案》(ACA) 對再入院率高的醫院處以罰款。在一項2013 年的研究中,賓夕法尼亞大學護理學院的研究人員檢查了美國各地醫院的資料,發現人員配備比例較高的醫院因再入院率過高而受到 ACA 處罰的可能性比人員配備比例較低但其他條件相似的醫院低 25%。同年,同一所學校的另一項研究也檢查了加利福尼亞州、新澤西州和賓夕法尼亞州的 30 天再入院率,發現每名護士每增加一名患者,再入院率就會提高 6% 到 9%。
人員配備的影響在最高風險患者身上最為明顯。在艾肯及其同事於 2011 年發表在《衛生服務研究》上的研究中,他們將加利福尼亞州與新澤西州和賓夕法尼亞州進行了比較。在匹配了人員配備比例以外的變數後,加利福尼亞州醫院的術後死亡人數比新澤西州少 14%,比賓夕法尼亞州少 11%。人員配備比例的開始與死亡率的迅速下降有關,但與“未能救治”——醫院挽救經歷併發症患者生命的能力——的下降關係更大。艾肯說,這是一個更敏感的衡量護士影響的指標,它關注的是發生併發症的患者的存活率,而不是患者的總體死亡率。“護士配備與此密切相關。”
其他研究發現,人員配備較好的醫院的患者使用重症監護病房的天數更少,這也是成本的一個重要來源。
護士與患者比例也對職業傷害產生了直接影響,其中許多職業傷害是由於
患者對護士進行人身攻擊造成的。加利福尼亞大學戴維斯分校首席研究員兼衛生經濟學教授 J. Paul Leigh 說,護士的工作場所傷害率“立即下降”。今年 5 月,Leigh 及其同事發表了一篇論文,報告稱加利福尼亞州的傷害率下降了 32%,高於該法律實施後其他 49 個州的降幅。
加利福尼亞州的比例是根據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或病例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的。NNU 的卡斯蒂略說,透過基於這一指標確定護士配備,那些患者“能夠獲得他們需要的護理水平,而不是被忽視”,從而改善多種治療結果,NNU 是加利福尼亞州法律背後的推動力量。“你不能有一種情況,你有四五個孩子,他們都處於”嚴重程度量表的極端,”在芝加哥大學醫學中心 (UCMC) 科默兒童醫院工作了 28 年的護士布里吉特·曼森表示贊同。
其他州現在正在考慮監管醫院人員配備,國會正在審議一項法案,以在聯邦層面實施醫院人員配備比例。然而,護士團體面臨著來自醫院管理部門的強烈反對,特別是針對強制性護士與患者比例。2008 年,伊利諾伊州頒佈了一項法律,要求醫院制定圍繞患者病情嚴重程度和需求複雜性的人員配備計劃,但該法律並未達到加利福尼亞州的強制性比例。
曼森是 UCMC 護理病情嚴重程度委員會的聯合主席,該委員會根據經驗和有關患者病情嚴重程度、護理質量和其他因素的資料,每季度向管理部門提出針對不同醫院科室的人員配備建議。“即使在法律出臺後,我們仍然存在大量人員配備問題,”曼森說。她很難回憶起在她擔任委員會成員的七年中,UCMC 管理部門根據護士的病情嚴重程度評估調整人員配備的任何一次。“護士們正在填寫這些表格,但這些建議卻被當成了耳旁風,”她說。“他們沒有按照他們建立的工具來做,”她指的是醫院管理部門。“病情嚴重程度應該指導人員配備,而不是人員配備矩陣,但事實並非如此。”
今年 4 月,UCMC 護士威脅要罷工,原因是醫院人員配備問題,之後達成了一項初步協議。UCMC 管理員、首席護理官黛布拉·艾伯特承認,在某些情況下,建議會被拒絕,原因是“病情嚴重程度系統未捕獲”的因素,例如科室的一般活動水平。UCMC 反對護士與患者比例,因為它們“無法根據患者的需求靈活配備人員,它們提供了一種一刀切的人員配備模式,”她說。
她在回應中呼應了許多其他醫院協會在討論護士與患者比例時的觀點。然而,護士團體表示,他們同意需要靈活性。“法律的制定方式,我們對靈活增加人員配備沒有任何問題,”卡斯蒂略說。但醫院有擴大安全範圍限制的歷史。“這不像任何行業那樣,我們處理的是無生命的物體。我們處理的是人類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