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聯邦預算修正案使胚胎幹細胞研究的未來黯淡

最近,一項聯邦法院的禁令,其依據是一項國會預算修正案,而該修正案的透過時間早於首個人類胚胎幹細胞被分離出來的時間,這使得該領域許多正在進行的專案陷入了停滯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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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胚胎幹細胞在適當的條件下進行精心培養時可以無限期地存活。然而,近幾周來,這些細胞系的法律和立法環境變得不那麼有利了。

在八月下旬,一位聯邦法官對所有人類胚胎幹細胞(hESC)研究的聯邦資金下達禁令後,科學家和倡導者面臨的規則比喬治·W·布什政府時期更為嚴格。聯邦上訴法院於9月9日釋出的暫時解除禁令的決定,對鞏固該領域的未來幾乎沒有起到什麼作用。

許多專案的命運現在取決於一項國會預算修正案中的措辭,該修正案的透過時間早於首個人類胚胎幹細胞被分離出來的時間。

有爭議的法案,即1996年的迪基-威克修正案,禁止將聯邦資金用於任何會損害或破壞人類胚胎的工作。該修正案並非每年投票表決,而是附加在大量其他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法案中,並作為一批法案的一部分獲得續期。

根據迪基-威克修正案,布什總統允許聯邦政府僅資助已有的幹細胞系的研究(但阻止政府支援進一步破壞任何胚胎)。而奧巴馬總統在2009年要求NIH為更多細胞系分配資金,從而推動了該修正案的限制。

但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首席法官羅伊斯·蘭伯斯對該修正案的解釋中,他在8月23日裁定,胚胎幹細胞與胚胎本身屬於同一法律範疇,因為他認為,建立細胞系需要破壞胚胎。相比之下,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HHS)辯稱,部分原因是細胞系可以無限期地維持,並且不需要後續的胚胎破壞,因此這些細胞系和胚胎是不同的,從而允許聯邦政府資助。

蘭伯斯的裁決賦予了該修正案不同的法律解讀。“我正處於這場風波之中,而這從來沒有在我腦海中出現過,”道格·梅爾頓說道,他是哈佛幹細胞研究所的教授,他的工作使用了受禁令約束的人類胚胎幹細胞。其他人稱蘭伯斯的裁決是“嚴厲的”和“嚴重的挫折”。

棘手的迪基-威克修正案
儘管在奧巴馬政府領導下,聯邦政策的方向似乎已經明確,但其背後的法律已被證明並非如此。

直到上個月,很少有官員認為有必要修改該修正案。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當時的法律顧問哈里特·拉布在1999年對迪基-威克修正案的解釋中認為,胚胎幹細胞本身不屬於胚胎,因此不受該法案的資金限制。“它似乎一直運作良好,”馬薩諸塞理工學院癌症研究教授理查德·海恩斯在談到被接受的解釋時說道。

多年來,國會曾試圖在修正案之外澄清措辭,兩次通過了一項名為《幹細胞研究促進法案》的法案——分別在2005年和2007年由戴安娜·德吉特(科羅拉多州民主黨)和邁克·卡斯爾(特拉華州共和黨)提出。該法案本將允許聯邦政府支援從不需要的胚胎中提取的胚胎幹細胞系,這些胚胎在生育治療後本應被丟棄。國會兩次透過該法案,但布什總統兩次都否決了它。

隨著國會本週結束夏季休會期返回,華盛頓特區律師事務所Holland & Knight的合夥人兼再生醫學聯盟執行董事邁克爾·沃納表示,他希望能夠更好地瞭解立法者是否會試圖推動另一項澄清法案。鑑於最近的禁令具有突發性,海恩斯建議,為了確保未來的聯邦資金,需要同時採取立法和法律途徑。德吉特的法案已於今年早些時候重新提交國會,最近已被推到立法者議程的首位。

重新定義研究
關於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的優點和風險的倫理和科學辯論仍然棘手,許多科學家認為,其他型別的幹細胞——即成體幹細胞和誘導多能幹細胞——無法取代胚胎幹細胞。這些替代方案既不能完全繞過一些關鍵的倫理問題,也沒有被證明像hESC那樣具有生物學上的靈活性。目前的法律論證部分集中在研究本身從哪裡開始和結束。在8月23日做出實施禁令的決定時,蘭伯斯解釋說,“法院面前的問題是,胚胎幹細胞研究是否是破壞人類胚胎的研究,”他在意見書中寫道。“法院的結論是肯定的。”

但是,正如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的支持者指出的那樣,聯邦資金不用於提取幹細胞,而提取幹細胞是一個破壞胚胎的過程。相反,它們僅用於維持細胞系和進行進一步的實驗。海恩斯解釋說,儘管一些來自生育服務的、不需要的胚胎最終會被新父母收養,但大多數體外受精的受精卵都被留在冷凍室中。

政府在9月8日的一份法庭檔案中辯稱,一個研究方向“並不意味著每個研究專案都包括之前的專案和行動——包括由不同科學家執行的專案。”政府還辯稱,目前研究中使用的hESC來自先前透過其他實體資助的專案獲得的細胞系。

蘭伯斯的解釋讓梅爾頓有些諷刺地想知道,如果胚胎幹細胞研究導致了某個基因的發現,“這是否意味著沒有人可以再思考這個基因[或]撰寫關於它的論文?”

這個法律案件還引發了關於同行評審的功能以及聯邦撥款競爭激烈程度的問題。提起訴訟的兩名科學家從事成體幹細胞研究,並聲稱如果NIH繼續增加對hESC研究的資助,他們將面臨有限政府資金的不公平競爭。然而,正如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的支持者所指出的,在本財政年度,在政府在三種幹細胞研究型別中提供的資金中,胚胎幹細胞研究約佔25%(1.31億美元)。兩位原告,特蕾莎·戴舍和詹姆斯·舍利,必須在週二晚些時候之前對臨時中止令作出回應,政府將在9月20日之前作出答覆。

胚胎的影響
聯邦資金並不是支援幹細胞研究的唯一資金來源。一些州、機構和私營公司也為這項工作投入了資金,但NIH是一個重要的貢獻者——也是該行業的晴雨表。沃納說,投資者“會關注其他跡象,以判斷這項技術是否值得投資”。“如果他們看到這項技術將被法院禁止或關閉,這將帶來不利因素。”他斷言,“從長遠來看,如果NIH不參與其中,這是不可持續的。”

NIH週五發表宣告稱,“我們對法院的臨時裁決感到滿意。”但並非所有人都相信上訴法院實施的臨時中止令會持續下去。

“雖然我對禁令已被中止感到欣慰,但我擔心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的未來仍然面臨風險,”波士頓兒童醫院兒科副教授喬治·戴利評論道,他從事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我們需要國會發表明確宣告。”

但是,在一個充滿爭議的選舉週期中,國家議程上還有許多其他主要優先事項,推動關於胚胎幹細胞資助的新立法可能很棘手。“在選舉前夕,國會通常無論如何都會變得有些黨派化,”沃納說。“因此,這不是一個通常有利於妥協和解決問題的環境。”儘管許多民意調查顯示,美國人贊成繼續使用人類胚胎幹細胞來尋找治療糖尿病和帕金森病等疾病的方法,但許多保守派團體反對使用任何這些細胞系。

對於一些研究人員來說,繼續進行胚胎幹細胞研究本身就是一種倫理上的必然。“我認為阻止這些胚胎被使用並把它們扔進下水道在道德上是令人反感的,”海恩斯說。“從長遠來看,最受其害的將是患者及其家人,”他說。

關於此問題的國會聽證會定於9月16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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