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 (NOAA) 今天表示支援旨在加強鯊魚保護的參議院立法,但對其中一項條款表示擔憂,該條款據稱會侵犯其他國家的主權。
NOAA 立法事務辦公室的斯蒂芬妮·亨特表示,該機構支援要求運往美國港口的鯊魚必須鰭完整的規定。這項政策已經在美洲大西洋沿岸生效,但太平洋港口使用生物量比率系統,批評人士稱該系統漏洞百出。
《鯊魚保護法案》已於三月份在眾議院以口頭表決透過,配套立法目前正在參議院海洋、大氣、漁業和海岸警衛隊小組委員會審議。該小組委員會上週表示,在 NOAA 就該措施提交意見之前,它不會就該法案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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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特表示,將連線魚鰭作為一項國家要求將加強 NOAA 執行美國禁止割鯊魚鰭(即切除鯊魚鰭並將屍體傾倒入海的做法)的能力。她說,該規則還將幫助 NOAA 正確識別捕獲的物種,這對於監測和執行鯊魚捕撈配額是必要的。
割鯊魚鰭利潤豐厚,因為在東亞市場,魚鰭的售價超過每磅 100 美元,以滿足對魚翅湯的需求。但批評人士表示,割鰭是殘忍的,並助長了過度捕撈。
但亨特表示,雖然 NOAA 支援該立法的意圖,但它擔心其中要求 NOAA 的上級部門——商務部——識別出那些鯊魚保護計劃未透過美國標準的國家,無論是在國際水域還是在其專屬經濟區內。如果被點名的國家未能改進其計劃,它們可能會面臨對其某些海產品的進口禁令。
亨特說,NOAA 擔心一項法案會指示它“對各國在其自身水域內的行為採取行動”,稱這可能會使該機構面臨訴訟。
參議員瑪麗亞·坎特韋爾(華盛頓州民主黨),海洋、大氣、漁業和海岸警衛隊小組委員會主席的發言人表示,這位參議員尚未看到 NOAA 對該法案的評估,因此無法置評。法案發起人約翰·克里(馬薩諸塞州民主黨)參議員的發言人拒絕就 NOAA 的評估發表評論。
皮尤環境組織的鯊魚保護主任馬特·蘭德表示,NOAA 的有條件支援令人鼓舞,並表示有信心該機構發現的問題可以得到解決。他說,國際條款旨在為政府提供一種執法工具。
他說:“這些都是好跡象,表明我們都在同一個立場上,而且這是一項成熟的政策,可以獲得國會批准。” “在我看來,這是一項順應民意的政策。我們需要在為時已晚之前推進鯊魚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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