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眾科學》的觀點
合作與衝突都是人類社會的一部分。雖然大量的學術文獻探討了衝突的進化起源,但近年來,人們越來越關注合作行為進化起源的研究。合作行為的一個組成部分可能是其他動物也存在的對不公平的厭惡。一些科學家認為,對不公平的厭惡本身可能是推動合作執行的主要因素。簡單來說,對不公平的厭惡是指合作伙伴對相同努力後獲得不平等報酬的抵制,因此需要個體意識到自己和合作夥伴的努力和回報。例如,非人類靈長類動物(如捲尾猴、黑猩猩和棉頂絹毛猴)如果它們的夥伴為同樣的努力獲得更好的獎勵,就會拒絕參與合作解決問題的任務。
但是,其他合作動物呢?例如,眾所周知犬科動物會合作狩獵。雖然馴化過程促進了人與狗之間的社會互動,但可能以犧牲狗與狗之間的社會互動為代價,但狗顯然通常會參與合作行為。雖然狗很容易與人類合作(例如,導盲犬、緝毒犬),但在許多情況下,多隻狗必須相互合作,才能與人類一起朝著共同目標努力(例如,獵犬)。由於狗表現出對人類有意交流線索的理解,並且由於狗對人類針對它們以及針對其他人的行為很敏感,因此它們是非常適合研究不公平厭惡問題的物種。
成對的家犬是否對人類實驗者為相同行為提供的獎勵不公平敏感?在本研究中,實驗者先後要求兩隻狗做出特定的行為,以獲得食物獎勵。在所有情況下,狗之間彼此熟悉,並且所有狗都經過訓練,可以根據要求向主人伸出爪子。在每次試驗中,除了口頭要求伸出爪子外,實驗者避免與任何一隻狗進行任何交流。共有 29 只狗參與了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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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如下
ET:“公平測試”,受試者和夥伴都獲得相同的低價值獎勵。此條件作為基線。
QI:“質量不公平測試”,受試者獲得的獎勵價值低於夥伴。
RI:“獎勵不公平測試”,受試者未獲得獎勵,而夥伴獲得低價值獎勵。
EC:“努力控制”,兩隻狗都獲得了低價值獎勵,但夥伴不必執行要求的行為才能獲得獎勵。包含此條件是為了確定不公平條件的結果是否可能是受試者意識到夥伴付出的努力的結果。
“評估”,在沒有夥伴在場的情況下對每隻狗進行,以評估狗是否會向不熟悉的實驗者伸出爪子 30 次。
NR:“無獎勵”,在評估條件之後,在沒有夥伴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以觀察狗在沒有獎勵的情況下會繼續伸出爪子多長時間。
在所有條件下,包括非社會評估和無獎勵條件,高價值獎勵(香腸)和低價值獎勵(麵包)都存在且對每隻狗可見。每個測試會話最多包含 30 次試驗,其中夥伴在受試者之前立即執行。如果受試者在完成所有 30 次試驗之前拒絕參與,則進行的試驗次數會更少。實驗者會重複命令最多十次,然後中止會話的其餘部分。此外,所有條件都為每個受試者隨機化和平衡,但第一個條件永遠不是“無獎勵條件”或“獎勵不公平”條件。非社會評估控制在社會條件之前對一半受試者進行,在社會條件之後對另一半受試者進行。
正如如果狗具有不公平厭惡感所預期的那樣,與基線公平(ET)條件相比,受試者在“獎勵不公平”(RI)條件下更早地拒絕向實驗者伸出爪子。此外,夥伴的存在至關重要:與非社會“無獎勵”條件相比,如果獎勵接收夥伴在場,受試者停止反應的時間明顯更早。
回想一下,實驗者會重複口頭命令最多十次,然後結束測試會話。如果在他們做出反應之前需要更多請求,則可能反映了受試者的猶豫。
唯一顯著差異是,在獎勵不公平(RI)條件下,與基線(ET)條件相比,受試者不太願意參與(需要更多口頭命令)。當他們的夥伴因相同的行為而獲得獎勵(RI)時,狗也比在非社會無獎勵(NR)條件下更猶豫伸出爪子。這再次表明夥伴的存在至關重要,因為在這兩種條件下,受試者都沒有獲得獎勵。
此外,實驗者還記錄了與受試者在測試會話期間的壓力相關的許多其他變數,定義為每次試驗的抓撓、打哈欠、舔舐和避免與夥伴目光接觸的次數。這種比較表明,與基線(ET)條件和非社會無獎勵(NR)條件相比,受試者在獎勵不公平(RI)條件下更焦慮。與之前的研究結果一樣,這一發現表明夥伴的存在是關鍵:在有獎勵的夥伴在場的情況下沒有獲得獎勵比獨自一人沒有獲得獎勵更令人焦慮。
綜上所述,這些結果表明,狗對不平等的獎勵分配很敏感,而不僅僅是對成本(努力)或收益(獎勵質量)的差異敏感。
然而,狗可能只是對另一隻狗的存在做出反應,而不是對獎勵分配做出反應。為了解釋這一點,進行了第二個實驗來控制夥伴的存在。裝置與之前相同,條件(為每個受試者隨機化和平衡)為
SC:“社會控制”,受試者和夥伴都未獲得獎勵。
RI:“獎勵不公平測試”,受試者未獲得獎勵,而夥伴獲得低價值獎勵。(與第一個實驗中的 RI 條件相同)
總的來說,與 SC 條件相比,在 RI 條件下,狗猶豫的時間更長(需要更多口頭命令),並且也表現出更多表明焦慮的行為。這些結果支援了早期的結論,即受試者是對不平等的獎勵分配做出反應,而不僅僅是對另一隻狗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反應。
綜上所述,這些結果表明狗具有公平感;如果它們在另一隻狗因相同行為獲得獎勵的情況下沒有獲得獎勵,它們就會拒絕服從口頭命令。但這些結果與非人類靈長類動物的不公平厭惡研究略有不同。例如,非人類靈長類動物除了對不平等的獎勵分配敏感外,還對其社會夥伴獲得的獎勵質量和付出的努力的更細微差異敏感。雖然所有主人都報告說狗更喜歡高品質獎勵(香腸)而不是低品質獎勵(麵包),但狗可能非常習慣被訓練,以至於它們渴望服從命令,即使是為了換取低品質獎勵。狗普遍渴望取悅人類也可能解釋了食物獎勵質量的結果。鑑於這些潛在的混淆因素,我們只能推測它們對獎勵質量漠不關心的原因。
研究人員認為,也許,對不公平厭惡的心理機制需要感知關係之間的關係的能力——也就是說,比較自己的努力與獎勵之間的關係,以及夥伴的努力與獎勵之間的關係。只有人類、黑猩猩和狒狒已知能夠解決需要這種關係複雜程度的任務。因此,狗可能只是缺乏理解這種“關係之間的關係”的能力。這可以解釋本研究的結果,其中狗更普遍地對是否獲得獎勵敏感,而不是對更細微的不公平敏感。作者想知道“對是否獲得獎勵的敏感性是否是認知水平更高的不公平厭惡形式的前兆。”
這些結果與非人類靈長類動物研究的另一個顯著差異是,狗從未拒絕食物。狗僅在處於不利地位(未獲得獎勵)時才對不公平做出反應;從未出現獲得獎勵的狗拒絕獎勵的情況。狗不願意付出拒絕不公平優勢的代價,即使這對它們有利,而一些非人類靈長類動物物種願意付出這種代價。非人類靈長類動物(以及人類)中更復雜形式的不公平厭惡可能表明狗和靈長類動物之間的另一個根本差異,也許再次表明狗擁有更復雜形式的不公平厭惡的前兆;一種proto-公平性。
這引發了幾個問題。首先,這種更基本形式的不公平厭惡是靈長類動物和馴化物種獨有的,還是可以在其他已知在其自然環境中合作行動的物種中找到?其次,在狗身上看到的對食物質量和努力的不敏感性是否反映了它們被人類馴化或發展訓練?為了解決第一個問題,其他社會物種——馴化的和非馴化的——應該在類似的實驗中進行測試。為了解決第二個問題,野生和人工飼養的狼,以及其他馴化的犬科動物(例如我們已經瞭解和喜愛的馴化狐狸)應該在這種任務中進行測試。如果狼在這項任務中的表現更接近非人類靈長類動物,而馴化狐狸的行為類似於家犬,那麼也許在馴化過程中存在權衡,其中對同種不公平獎勵的敏感性有所喪失,而對人類社會線索的敏感性則得到提高。
Range F, Horn L, Viranyi Z, & Huber L (2009). The absence of reward induces inequity aversion in dogs.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06 (1), 340-5. PMID: 1906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