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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家和其他統治者有時喜歡根據方便或金錢利益,而不是生物學來對自然世界進行分類。 以番茄為例。 這種番茄醬的鼻祖是一種含種子的結構,從植物的開花部分生長出來。 按照定義,它是一種水果。 然而,在 1893 年,美國最高法院在 尼克斯訴海登案 中裁定,番茄是一種蔬菜,應繳納蔬菜進口關稅。 即使從技術上講,番茄是一種水果,但在美國烹飪中,它往往被當作蔬菜對待,隨意地用其果凍狀的粘稠物弄髒我們的沙拉。
玉米和大米是另一個很好的例子。《聖經》禁止猶太人在逾越節期間食用 chametz——用小麥、大麥、斯佩爾特小麥、黑麥或燕麥製成的食物。 阿什肯納茲猶太人認為玉米、大米和豆類(一類稱為 kitniyot 的食物)在逾越節期間也是被禁止的。 倒不是說它們本身被禁止,而是它們很容易與真正的 chametz 混淆。 正如我在高中 《塔木德》 課上學到的那樣,中世紀的拉比決定禁止這些並非技術上被禁止的穀物,是因為一個叫做 marit ayin 的原則,字面意思是“看起來像什麼”。 維基百科的 解釋 很好:“雖然食用 kitniyot 並不違反逾越節的法律,但一個人可能會被觀察到吃它們,並被認為是在吃 chametz,儘管法律允許,或者錯誤地得出結論認為 chametz 是被允許的。 為了避免這種混淆,他們乾脆被完全禁止了。”
儘管如此,無論是最高法院對番茄作為水果的重新分類,還是中世紀拉比對玉米和大米作為被禁穀物的指定,都不是最有趣的非科學分類的例子。 天主教會在這方面勝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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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 6000 萬到 4 億隻海狸(Castor canadensis)佔據著北美的河流和小溪,從北部的大片白色區域到墨西哥北部的沙漠。 然後歐洲人來了。 他們帶來了疾病,以及對海狸皮和海狸 海狸香(一種類似尿液的分泌物,常用於香水和古龍水中)的貪得無厭的慾望。 再加上北美土著人曾經為了獲取海狸肉而進行的可持續狩獵,海狸的數量迅速下降。(由於捕獵法規,該物種現在正在反彈,目前數量約為 600 萬至 1200 萬隻)
除了疾病,歐洲殖民者還帶來了天主教,併成功地使很大一部分土著居民皈依。 而美洲原住民和加拿大人非常喜歡他們的海狸肉。
因此,在 17 世紀,魁北克主教向教會的上級請示,詢問是否允許他的教民在四旬齋期間的星期五食用海狸肉,儘管當時禁止吃肉。 由於這種半水生齧齒動物是游泳高手,教會宣佈海狸是魚。 作為魚,整個四旬齋期間都允許舉辦海狸燒烤。 問題解決了!
順便說一句,教會還將另一種半水生齧齒動物 水豚 歸類為魚類,用於飲食目的。 這種動物是世界上最大的齧齒動物,在委內瑞拉的四旬齋期間很常吃。 一位餐館老闆在 2005 年告訴 《紐約太陽報》:“它很美味。我知道它是老鼠,但味道真的很好。”
不僅僅是超大的老鼠在復活節前的日子裡適合食用。 我從我的表弟傑羅姆(他無所不知)那裡權威地得知,“尼加拉瓜的鬣蜥尾巴湯是四旬齋餐的最愛。” 真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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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iman R.J.、Johnston C.A. 和 Kelley J.C. (1988)。 海狸對北美河流的改變,《生物科學》,38 (11) 753-762。DOI:10.2307/1310784
Worsley P. (2009)。 海狸的物理地質學,《默西地質學家》,17 (2) 112-121。DOI:
圖片來自 Flickr/Minette Lay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