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眾科學》的觀點
皮埃爾·布拉索。 蒂莉·切達。 盧克·康。 這些藝術家有什麼共同之處? 他們的作品是開源的,並且完全開放複製,沒有版權保護。 這並不是說他們處於科裡·多克託羅風格的“創客”商業模式的最前沿。 他們的作品不受版權保護,因為這些藝術家不是人類。
版權是一個複雜的話題,但值得不時在 Symbiartic 上探討,因為插圖和藝術正被迅速推入我們的數字時代。 但從根本上說,版權是透過作品的創作授予的。 你不能為想法或風格申請版權(你也不能為你發現的科學事實申請版權); 但是,無論是一張草圖、一首詩還是一個標誌,你都會自動獲得對已完成作品的版權。 大部分版權法的細節都受到 1886 年伯爾尼公約 的國際維護。
我應該更正早先的說法。 版權是透過作品的創作授予的——由人類授予的。 動物和機器不能擁有其作品的版權。 會有一天,計算機垃圾郵件機器人會與黑猩猩並肩站立,要求他們的版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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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著迷的是,作為一個社會,我們以這種以人類為中心、沙文主義的方式創造了版權。 也許如果更多動物的結構和創造物被認為是藝術,或者 “藝術”的定義不那麼模糊,那麼動物的繪畫就不會那麼令人驚訝了。 版權不必擴充套件到專業人士,並且在作品完成時自動授予,然而,不能授予給動物。 來自 IP Mall,關於 可享有版權的事項:圖畫、圖形和雕塑作品 的章節
503.01 風格和藝術價值。 可註冊性的傳統美術作品不受
作品風格或形式的影響
藝術家所利用的。 因此,形式
作品可以是具象的或抽象的,
自然的或程式化的。 同樣,註冊
作品的可註冊性不取決於藝術
價值或美學價值。 例如,孩子的
繪畫可能表現出非常低的藝術
價值,但仍有權作為
圖畫作品進行註冊。
然而...
503.03(a) 非人類作者創作的作品。為了有權獲得版權註冊,作品必須是
人類創作的產物。 由機械過程或隨機選擇產生的作品
在沒有任何人類作者貢獻的情況下,是不可註冊的。 因此,油氈
地板覆蓋物,其特色是由
機械過程以不可重複的隨機模式產生,是不可註冊的。 同樣,
作品的形式歸因於自然力且缺乏人類創作
是不可註冊的; 因此,例如,一塊浮木,即使經過拋光和
安裝,也是不可註冊的。
我認為,對未被認可的機械鵝卵石油氈工匠感到遺憾也是人之常情。 當我們開始承認機器的版權時,這是否會是奇點臨近的標誌? 或者版權會成為一個完全過時的概念嗎?
我希望看到繼續存在的一個版權領域是 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這些協議允許免費共享藝術品,類似於我們對待大象和黑猩猩的藝術的方式,但附加條件是它們至少必須歸功於藝術家。 在網路世界中,至少要註明作者(無論是否是人類)是一種良好且公平的做法。 我的意思是,我們是什麼; 垃圾郵件機器人嗎?
如果您正在寫部落格並且不確定如何引用影像,我之前釋出過一份關於正確使用影像的 5 個步驟的簡短列表
超越谷歌圖片或維基百科,找到原始攝影師、插畫家或藝術家。
檢查 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詢問。 如果許可權不明確,請直接詢問。
署名攝影師、插畫家或藝術家的姓名。
連結回他們的網站。
採取至少這 5 個步驟有助於確保對影像製作者的尊重得以保留,無論他們是什麼物種。
如果您有興趣進一步閱讀
黑猩猩藝術不廉價,NPR。 2005年。
我們這個時代偉大的動物藝術家:從泰國大象到布魯克林梗犬,藝術世界中偉大和渺小生物的崛起,ArtInfo。 2011年。
狗抓狂熱,Broward Palm Beach New Times。 2009年。
人權青年:#27 版權(影片)
人權與舒適的版權難題,David Bradley,ScienceText。 2010年。
科裡·多克託羅:知識共享,Locus Magazine。 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