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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風力發電來說,2011年是輝煌的一年。根據報告,加利福尼亞州新增到電網中的新風能比其他任何州都多,該報告是週二由美國能源部釋出的。
許多其他州也獲得了很高的榮譽。其中包括伊利諾伊州、愛荷華州、明尼蘇達州、俄克拉荷馬州和科羅拉多州,這些州的風力渦輪機至少產生了500兆瓦的電力,足以點亮12.5萬戶家庭。
今年,隨著人們蜂擁而至,希望在形勢良好且相對便宜的情況下“進入遊戲”,風能可再生能源的情況可能會更好。此後,隨著許多使可再生能源更具吸引力的聯邦稅收激勵措施在2012年底到期,變革之風將席捲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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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稅收激勵措施是什麼?主要是那些隱藏在2009年《美國復甦與再投資法案》簡潔措辭中的激勵措施。報告指出,其中一項規定“從財政部獲得30%的現金補助,以代替聯邦稅收抵免”。事實上,許多投資者抓住了這個機會,超過60%。另一項規定允許風力發電專案“選擇30%的投資稅收抵免,而不是生產稅收抵免”。
總而言之,在過去的幾年裡,風力發電專案開發商(主要由獨立企業而非公用事業公司組成)與投資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使其農場投入運營變得容易得多。美國風力發電場現在提供了該國約3%的電力,並且經常在美國本土直接建造。它沒有像煤炭、石油、天然氣或核能在發電中那樣普遍存在,但至少是一個印記。
稅收激勵措施並非唯一值得感謝的推動因素。絕非如此。渦輪機的價格、農場的安裝以及能源本身的價格都出現了技術和財政方面的改進。然而,如果沒有聯邦政策的持續支援,再加上其他能源(主要是天然氣)的低價,自2009年以來興建新風力發電專案的熱情預計不會像風中的種子一樣繼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