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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聯合國在2015年透過其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時,對交通或出行給予的關注相對較少,儘管它確實出現在目標11中,內容如下:
“目標11旨在使城市和人類住區具有包容性、安全性和可持續性。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會員國被要求為所有人提供安全、可負擔、可達和可持續的交通系統,特別注意弱勢群體的需求,例如殘疾人,透過擴大公共交通,提高道路安全。此外,該提案還呼籲為所有人提供普遍的可達、包容和安全的綠色公共空間,特別是為殘疾人。”
這種措辭可能看起來很奇怪,因為它並沒有關注交通本身,而是將交通視為一種衍生需求,而是問:人們需要獲得什麼樣的出行方式?答案因人而異,因為需求因多種因素而異,包括但不限於:年齡、身體能力以及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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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正確規劃城市和交通系統,所謂的參與式規劃對於確保滿足每個人的需求至關重要。交通系統應該為所有需要的人服務,但是我們如何將我們最年輕的公民(兒童)納入城市和交通規劃?在愛爾蘭都柏林進行的研究顯示,當孩子們被要求對感知的“危險區域”提供反饋時,會出現有趣的結果,這可能對交通規劃者和交通工程師來說是一個有用的工具。同樣,德國海德堡開發了兒童城市地圖,以幫助確定最適合兒童的路線。
在年齡段的另一端,老年人有特殊的交通需求,而公共交通並不總是能充分滿足這些需求,他們通常只能自謀生路。根據美國交通運輸部2015年的一份報告,超過1550萬65歲以上的美國人無法充分獲得公共交通服務。
義大利佛羅倫薩一條狹窄但風景優美的街道。 圖片來源:塔莉·特里格
上述可持續發展目標17中特別提到了殘疾人的交通便利性,但世界上很少有城市具備這樣的便利性。《衛報》2017年的一篇文章探討了地鐵系統為殘疾人提供便利性的情況。我在這裡對它們進行排名,以便於比較,但很明顯,並非所有城市都達到了他們應該達到的水平
洛杉磯,93/93(100%)
華盛頓特區,91/91(100%)
東京:186/211(88.1%)
巴塞羅那:129/156(82.6%)
紐約:117/472(24.7%)
倫敦,50/270(18.5%)
巴黎,9/303(2.9%)
最後,關於性別,在3月8日國際婦女節期間,人們最近關注了性別與交通問題,包括公共交通上騷擾婦女的問題、婦女在交通部門的勞動力參與率較低,以及即將在德國萊比錫舉行的2018年國際交通論壇也將重點關注這些問題。
這並不是說當前交通和城市規劃中已經充分考慮了婦女、兒童、老年人或殘疾人的出行需求,而是說我們對基線是什麼以及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來改善這種情況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第11專案標併為所有人提供公平的交通機會並非易事,但卻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