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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今天推翻了一項聯邦政府的規定,該規定強制私營醫療機構必須譴責賣淫才能獲得資金,用於旨在預防或治療 HIV/艾滋病的專案。
該裁決是人權和全球健康倡導者的重大勝利,他們指責該規定是美國政府的過度干預,阻礙了醫護人員向弱勢群體提供護理。國會在 2003 年布什總統推出的一項政策(總統防治艾滋病緊急救援計劃,或 PEPFAR)下,授權數十億美元用於全球抗擊 HIV/艾滋病,但接受美國資金的組織必須遵守國會規定的兩項單獨條件。第一個條件是資金不得用於促進或倡導賣淫合法化。另一個更具爭議的條款,也是今天被最高法院推翻的條款,強制接受美國資金的團體簽署一項誓言,宣告他們不會向“任何沒有明確反對賣淫和性交易政策的團體或組織”提供“援助”。
在實踐中,被否決的政策意味著,從多個來源獲得資金或與向妓女提供援助的組織合作的非營利組織陷入了困境。妓女是最容易感染艾滋病毒的人群之一,但在抗擊艾滋病毒方面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成功的艾滋病毒防治運動通常需要妓女聯盟共同努力,教育其他妓女瞭解風險、接受艾滋病毒檢測的必要性以及要求顧客戴避孕套的重要性。巴西國家艾滋病事務專員、艾滋病醫生佩德羅·切克爾,出於原則,拒絕了美國 4000 萬美元的援助,用於其抗擊艾滋病的鬥爭,而不是簽署一份譴責賣淫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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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訴訟的是一群全球健康組織,他們聲稱該政策侵犯了第一修正案權利,他們表示,該誓言疏遠了各國政府,並透過設定與他們合作的障礙,降低了他們一些專案的有效性。這些團體還表示,根據裁決,該政策要求迫使他們“審查其私人資助的討論,包括在出版物、會議和其他論壇中,關於如何最好地預防艾滋病毒/艾滋病在妓女中傳播”。
最高法院在其 6 比 2 的裁決中表示,聯邦政府不能要求艾滋病毒外展組織簽署反賣淫誓言才能獲得政府資助。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代表法院撰寫的意見書中指出,這種要求違反了第一修正案。“該政策要求不僅禁止受助者以會破壞聯邦專案的方式使用私人資金,”他寫道。“它還要求他們宣誓效忠政府根除賣淫的政策。”大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和克拉倫斯·托馬斯提出了異議。大法官埃琳娜·卡根沒有參與本案的審議或裁決,據推測是因為她在擔任政府訟務次長時曾參與此案。該案件是美國國際開發署訴國際開放社會聯盟案,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