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主義的復興

對我發表在《大眾科學》專欄中關於意識、自由意志和上帝……最終的謎團?的後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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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眾科學》的觀點


我2018年7月在《大眾科學》專欄發表的文章,題為“最後的神秘主義者:意識、自由意志和上帝是無法解決的謎團嗎?”引起了大量的線上關注,其中一些是專業哲學家的批評性關注,他們強烈暗示我歪曲了許多與這些主題相關的概念。

例如,南卡羅來納大學的哲學家賈斯汀·溫伯格,他運營著 DailyNous 哲學網站(在 Twitter 上是 @DailyNousEditor),釋出了一連串的推文,譴責我和 @sciam 編輯發表了對神秘主義、意識的難題和相容論的錯誤描述,甚至還發布了著名哲學家科林·麥金恩(神秘主義的主要倡導者)的評論,他評論說:“邁克爾·舍默的文章寫得很糟糕,而且令人費解的是《大眾科學》為什麼要發表它。”

然後,溫伯格試圖用電影《安妮·霍爾》來壓制我,電影中,伍迪·艾倫扮演的角色阿爾維·辛格在電影院排隊時,被一個喋喋不休的吹牛大王談論馬歇爾·麥克盧漢弄得惱火不堪;伍迪走到一張巨大的電影海報後面,拉出了麥克盧漢,麥克盧漢隨後斥責那個吹牛大王說:“我聽到了你在說什麼!你根本不瞭解我的作品!你的意思是我的整個謬論都是錯誤的。你是怎麼教任何課程的,真是太令人驚訝了!”阿爾維·辛格對此說道:“天哪,如果生活能像這樣就好了,”溫伯格得意地重複了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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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在社交媒體上反駁溫伯格,而是邀請他向編輯提交一封信——就像幾個月前,他公開譴責我誤解了功利主義(我的 2018 年 5 月專欄)時我所做的那樣,但到目前為止,他對這兩項請求都沒有回應。然後,我決定扭轉局面,與神秘主義的馬歇爾·麥克盧漢本人對話,邀請科林·麥金恩在我的 Science Salon 播客上就這些主題進行對話。隨後,就這些及相關主題進行了 90 分鐘的對話(以及友誼)。關於重要主題的長篇深入討論已成為智識黑暗網路的一部分,我是其中的一員(無論這實際上意味著什麼),科林和我深入探討了這些主題,您可以在這裡觀看/收聽。在對話前的電子郵件中,麥金恩(應我的要求)向我列舉了他對我專欄的四個異議,我將逐一解決

1. 神秘主義的含義。

麥金恩:二元論不是神秘主義的一種形式;它是一種關於身心關係的積極立場。它並沒有說人類的知識在這個領域是有限的,甚至沒有說有什麼神秘的事情正在發生——即使它可能包含神秘之處(例如,互動),這與其意圖相反。

舍默:這很奇怪,因為正是哲學家歐文·弗拉納根(我在專欄中引用了他)將二元論稱為“舊神秘主義”,與麥金恩提出的“新神秘主義”形成對比。由於我關注的是新神秘主義,麥金恩在這一點上與我意見一致,儘管在將意識、自由意志和上帝標記為“最終神秘主義”時,我表達的是我對這些問題的個人解讀,而不僅僅是重複他人的觀點。

2. 做蝙蝠是什麼感覺?

麥金恩:你對內格爾(以及之前的布賴恩·法雷爾)的描述是含糊不清且具有誤導性的:重點僅僅是我們無法形成對外星體驗形式的充分概念,而不是關於我們變成蝙蝠(這就像關於盲人和顏色概念的舊觀點)。

舍默:我一直認為,內格爾的“蝙蝠”文章的全部要點是,我們永遠無法知道體驗別人的個人主觀體驗——他們的感受質——“是什麼感覺”。因此,在我們的對話中,我請麥金恩詳細闡述他(和內格爾)的含義。以下是他如何闡述內格爾的論點(以及我對它的解讀):

CM:你所說的並沒有偏離重點,因為這確實出現在內格爾的論文中,但它誤解了這一點在論證中的作用以及論證實際上發生在哪裡的作用。

            MS:我認為很多人都是透過標題來閱讀的。

CM:沒錯。這篇論文不太容易讀懂。人們抓住“蝙蝠”這件事,他們認為“好吧,我理解蝙蝠這件事。”蝙蝠這件事只是一個啟發式方法。……它與我們無法想象自己擁有蝙蝠體驗的想法無關。那太瘋狂了。當然,你無法想象自己擁有蝙蝠體驗。沒有人可以。我無法想象自己擁有我沒有的體驗。盲人無法想象自己擁有視覺體驗。這是不可能的。……內格爾的觀點是:擁有某種體驗型別的概念的唯一方法是擁有該型別的體驗。 

            MS:這聽起來像是一回事。

CM:擁有某種體驗型別的概念的唯一方法是擁有該型別的體驗。

            MS:好的……?

CM:就蝙蝠而言——我們意識到我們沒有蝙蝠體驗的概念。為什麼沒有?因為我們沒有蝙蝠體驗。它並沒有告訴你你不能擁有蝙蝠體驗——也許我們可以,也許我們不能。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們擁有概念的唯一方法是擁有體驗。你必須看到對比案例。他在那篇論文中談論的是主觀與客觀。

假設我們採用形狀的概念,比如立方體。我擁有立方體的概念。我不必是立方體才能擁有立方體的概念。我擁有蝙蝠的概念,我擁有大象的概念,或者老鼠的概念。我不必是蝙蝠或大象或老鼠才能擁有這些東西的概念。這些是物理客觀事物。但根據內格爾的說法,區分體驗的是,我只能透過擁有那種體驗來知道該屬性是什麼——擁有某種型別的體驗。

            MS:這聽起來像是一回事,不是嗎?

CM:它並不是說人類永遠不可能擁有蝙蝠的體驗存在一些困難。事實上,擁有蝙蝠的體驗很容易。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將蝙蝠大腦中相關的皮層機制放入我們的大腦中,你就會擁有蝙蝠的體驗。那又怎樣?這對論證來說無關緊要。因此,如果我們自己擁有這些體驗,我們就會知道做蝙蝠是什麼感覺。在蝙蝠或大象與擁有某種型別的體驗的情況下,仍然會存在不對稱性——那種對比——。這才是至關重要的。論證是:鑑於兩種概念型別之間的對比,不可能透過客觀概念來解釋主觀概念,因為它們是完全不同型別的概念。

            MS:明白了。

CM:盲人的例子與蝙蝠的例子一樣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這就是為什麼蝙蝠不是必不可少的。盲人無法擁有顏色體驗或任何其他型別的視覺體驗的概念。……他獲得視覺體驗概念的唯一方法是擁有視覺體驗。但他可以擁有眼睛或鼻子的概念,而無需擁有這些東西——它們是客觀事物。內格爾的觀點是,某些概念你只能透過擁有他所謂的某種觀點,即感官觀點來獲得。我可以瞭解關於蝙蝠大腦的一切,而無需擁有蝙蝠的大腦。

有關麥金恩對這個問題和相關問題的進一步闡述,我建議閱讀他的論文“哲學的難題”以及內格爾的 原始蝙蝠文章

3. 相容論的含義

麥金恩:相容論不是你所說的那樣:它是自由意志和決定論在邏輯上是相容的學說,而不是它們在邏輯上是不相容的學說。

舍默:我看不出自由意志和決定論怎麼可能在邏輯上相容,如果這些詞的意思符合它們的含義的話;在我專欄的這段文字中,我試圖提供一種本質上是行為相容論的形式,在這種形式中,我們積極地與宇宙的因果網路互動,在這裡和那裡調整因果向量,以指導我們的“選擇”,如果那是正確的詞(也許“選項”會更準確)。

在整個討論過程中,請記住,我的專欄是《大眾科學》的觀點欄目,因此其中提出的觀點主要是我對某些發現、研究結果、研究、實驗、假設、理論或意識形態的個人解讀。例如,在我的關於自由意志的段落中,我論證說“我們是宇宙因果網路中的積極行動者,既受其決定,又透過我們的選擇幫助決定它。這就是相容論的立場,從中產生了意志和罪責。”在他的推文狂潮中,溫伯格堅持說“不,不是的。”以及“@michaelshermer 所說的對相容論的定義對相容論的競爭對手之一,即硬決定論來說是正確的。”以及“這是胡說八道,但使用了相關術語,因此愚弄了讀者。”

溫伯格犯了一個錯誤,他認為我只是在重複一些關於相容論的教科書式描述(實際上有很多),而事實上,我是在提供我自己的關於我們如何在決定論世界中以某種程度的自由生活於世的想法。事實上,正如我在我的著作《道德之弧》中關於自由意志的章節中詳細論證的那樣,該章節深受哲學家丹尼爾·丹尼特在他廣受好評且經常被引用的著作《自由的進化》中提出的相容論理論的影響,生物體擁有的“自由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它一生中可以採取多少不同的途徑——細菌沒有那麼多,齧齒動物稍微多一些,猴子更多,而人類的自由度最多。選擇走哪條路是一種自由,即使世界是確定的。無論如何,如果溫伯格認為我不理解相容論是因為我是一個哲學上的幼稚鬼,那麼他可以與我們這個時代最傑出的哲學家之一丹·丹尼特討論這個問題。

4. 上帝是神秘的嗎?

麥金恩:你對上帝的討論混淆了幾個問題,但沒有一個問題導致對上帝的神秘主義觀點,即我們對上帝的知識本質上是有限的。最重要的是,神秘主義關注的是存在的事物,因此對於無神論者來說,沒有必要接受關於上帝的神秘主義。

舍默:我在這裡使用“上帝”一詞是指被廣泛接受的超自然存在,它存在於空間和時間之外,創造了我們的宇宙以及其中的一切,並且偶爾會伸手攪動粒子。這是西方世界絕大多數人信仰的上帝。無神論者可能不需要將上帝稱為神秘問題,因為他們不相信上帝,但大多數人相信,所以我正在回應他們,說

你無法在任何科學意義上知道是否存在上帝,因為超自然實體根據定義是在自然之外的,因此自然科學無法探測到它/他。如果這個實體伸手攪動粒子(例如,治癒癌症或其他奇蹟),那麼那個上帝——或者至少他的行為——應該是可以探測到的,但到目前為止,尚未進行任何探測。

也就是說,已故物理學家維克多·斯滕格(在《上帝:失敗的假設》中)令人信服地論證說,如果存在這樣一位神靈,世界應該具有某些特徵(例如,奇蹟,或違反自然法則),但它沒有(法則和偶然性解釋了事件),以及其他特徵,如自然界的邪惡(地震、海嘯、癌症),這似乎否定了上帝的存在(神義論,或邪惡問題)。按照這種推理思路,我同意得出結論,認為不存在上帝是合理且理性的,因為缺乏證據是缺乏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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