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眾科學》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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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紐約市馬拉松賽,這是長跑的麥加,吸引了超過 39,000 名參賽者,並證明了生育孩子不必妨礙在這座美麗的城市街道上輕快地跑完 26.2 英里。我們自己的街頭記者,著名的播客主持人史蒂夫·米爾斯基,捕捉到了這場奇異的城市儀式的以下景象,下面是對其進化合理性的解釋。(歸類於:解讀彩虹。)
(電影愛好者:電影《無間道風雲》中的幾個場景就在附近拍攝;請注意右上角的建築物。)
現在也許我只是脾氣暴躁,因為馬拉松的路線穿過我的社群(也就是直接穿過威廉斯堡的貝德福德大道)阻止了我到達我最喜歡的早餐三明治店,但在我看來,長跑毫無吸引力。我的意思是,它很無聊,跑步時會痛,跑完後也會痛,而且它會佔用大量時間,而這些時間可以用來精通 Wii 保齡球。然而,人們卻樂此不疲,包括我最近的一些朋友——還有那個跑遍美國的人——這讓我不禁想知道,為什麼人類如此渴望跑步呢?
在一個層面上,我確信證明你可以跑那麼遠而不會像那個希臘人那樣死去是一種宣洩,而且我確信其中涉及激素——跑步者的快感等等——但那不是我的意思。像任何科學愛好者一樣,如果沒有進化論的“just-so story”,或者對我們如何進化出這種能力的可信的適應性解釋,我就無法理解人類的行為。值得讚揚的是,科學界對跑步有一個很好的適應性假設,聽起來甚至可能是真的:捕獵獵物。
摘自《發現》雜誌去年的一篇文章
猶他大學生物學家丹尼斯·布蘭布林和哈佛大學古人類學家丹尼爾·利伯曼……認為人類不僅可以比馬更持久,而且在長距離和適當的條件下,他們還可以跑過地球上幾乎任何其他動物——包括狗、狼、鬣狗和羚羊,這些都是其他偉大的耐力跑者。從我們豐富的汗腺到我們的跟腱,從我們的大膝關節到我們強壯的臀大肌,人類的身體都經過精妙的調整,成為了跑步機器。“我們從頭到腳都配備了所有這些特徵,其中許多特徵在步行中沒有任何作用,”利伯曼說。
這篇文章指出,溫度調節(所有這些汗腺)對於獵豹等奔跑的動物至關重要,獵豹不會將自己推到超過 105 華氏度。(旁註:《連線》雜誌一篇關於打造更好士兵的精彩文章描述了一種吸熱手套,據說可以大幅提高肌肉耐力。)研究人員還指出,人類的臀大肌、彈性的腿部肌腱、平衡的頭部和更長的腿,這些都(他們認為)會使跑步——但不一定是步行——更有效率。
至少化石證據並不與耐力跑是人類進化的驅動因素這一觀點相矛盾。根據布蘭布林和利伯曼在 2004 年《自然》雜誌上發表的一篇論文,人類表現出許多與跑步相關的特徵,而我們的南方古猿祖先,如320 萬年前的露西,則缺乏這些特徵,露西似乎太矮胖,太像黑猩猩,無法長時間奔跑。
為什麼我們需要持續的速度呢?當然是為了透過捕獲富含蛋白質和脂肪的獵物來為我們不斷增長的大腦提供燃料。必然出現的人類學證據來自與波札那中部卡拉哈里沙漠的布須曼狩獵採集者一起跑步,他們像任何優秀的跑步者一樣確保自己充分補水,然後追逐獵物直到筋疲力盡,保持的速度和距離與競技馬拉松運動員相當。
注意事項(再次來自《發現》雜誌)
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的功能形態學家布里吉特·德梅斯指出,臀大肌對於從休息或覓食時的蹲姿站起來絕對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它可能並非僅僅為了跑步而進化。石溪分校解剖學家傑克·斯特恩,以分析露西如何行走而聞名,他說要將跟腱歸類為適應慢跑的特徵是一個難題。斯特恩說,許多動物透過延伸輕質肌腱而不是較重的肌肉來進化出更長的腿,從而產生一個擺動時花費更少力氣的肢體——這種變化可以節省步行時的能量。
考慮到進化必須滿足一系列相互競爭的環境壓力,這些對我來說都不算是對耐力跑假說的特別緻命的打擊。這是一個指向其他一些評論的連結。
最後,所有優秀的關於行為的“just-so story”都以考察很久以前進化出來的特徵如何適應現代生活而結束。那麼請告訴我,我們今天在追逐什麼獵物(竊笑)呢?米爾斯基的調查性新聞攝影給出了答案
這當然維持了另一種關鍵的哺乳動物行為……
考慮一下標記的領地!...或者...
下次馬拉松運動員試圖與你擊掌時,想想那個。...或者...
你不慶幸我沒有把這篇文章放在...尿液牆後面嗎?(哦,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