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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薩諸塞州在一項令環保人士稱讚、生物燃料生產商憤怒的決定中宣佈,只有廢棄物生物燃料才能保證符合該州的可再生燃料標準。
馬薩諸塞州能源資源部發言人麗莎·卡波恩表示,這項裁決可能會讓藻類、柳枝稷和玉米生物燃料生產商陷入困境,但這並非某些新聞媒體所稱的禁令。
根據該州2008年的《清潔能源生物燃料法案》,石油供應商必須從2011年7月開始,將其銷售量的2%或3%用於符合標準的生物燃料。(該計劃正式於2010年7月開始,但第一年將免除強制性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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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三,該州表示,由於廢棄物生物燃料可能減少50%的溫室氣體排放,因此符合要求。然而,對於其他燃料,該州將不會做出決定,直到美國環境保護署和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就如何分析此類燃料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方式達成一致。
卡波恩說:“在開始認證其他型別的生物燃料之前,該部門正在等待這些結果。來自廢棄物原料的生物燃料很可能在沒有分析的情況下達到該門檻。”
這種有爭議的分析主要涉及衡量如果使用農業用地來種植玉米或柳枝稷作為生物燃料,因減少國內糧食生產而導致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專家表示,其他國家將彌補世界糧食供應的缺口,清理森林土地,從而降低生物燃料的益處。
7月,普林斯頓大學的蒂莫西·瑟欽格和10位科學家和工程師在科學雜誌上撰文指出,正確利用生物燃料意味著要利用退化的土地、作物和林業殘留物以及市政和工業廢物。
瑟欽格說:“有大量的科學出版物表明應該遵循這一政策。”
蔬菜堆肥圖片由net efect透過 Flickr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