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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繁殖是關於英國王室的笑話的來源,並且與後代出生缺陷的增加有關。這種做法如此令人憎惡,以至於美國有 31 個州禁止表親或堂親之間結婚,或者只在夫妻接受過基因諮詢,或者至少一方因年齡原因不育或不再生育的情況下才允許結婚。
但一位遺傳學家和醫學史學家在今天的PLoS Biology中寫道,這些法律“似乎不明智”並且“應該被廢除”。 “無論是為其提供資訊的科學假設還是社會假設,都不再站得住腳。”
美國“表親婚姻”禁令可以追溯到 1858 年,當時堪薩斯州禁止此類婚姻;馬薩諸塞大學波士頓分校的政治學名譽科學家黛安·保羅和紐西蘭奧塔哥大學動物學系主任哈米什·斯賓塞寫道,德克薩斯州是最近一個在 2005 年透過禁令的州。(斯賓塞告訴我們,歐洲國家沒有禁止這種做法,因為在那裡,“富人和貴族正在”與他們的表親結婚。“在美國,這是移民和農村貧困人口——比你的君主更容易成為立法的目標。”)
根據2002 年發表在Journal of Genetic Counseling上的一項研究,一級表親大約共享八分之一,即 12.5% 的基因。該研究的主要作者,認證遺傳諮詢師羅賓·貝內特說,由於這種重疊,一級表親的父母所生的孩子患有智力障礙和遺傳疾病(包括癲癇和代謝錯誤)的風險比一般人群高 1.7% 到 2.8%。
斯賓塞告訴ScientificAmerican.com,這種升高的風險“與 40 歲女性生育孩子相當,我們認為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我無法想象有一項法律說他們不允許生育孩子。”
進化論之父查爾斯·達爾文與他的表妹艾瑪·韋奇伍德結婚,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在與表妹埃爾莎步入婚姻殿堂時也是如此。但斯賓塞說,雖然一級表親之間的婚姻在世界某些地方經常發生,並且在早期美國曆史上在移民和農村貧困人口中並不少見,但在西方,這種做法很少見。
斯賓塞承認:“這不是一個問題,因為大多數人對他們的表親不感興趣。” “但這確實影響到了一些人,而且似乎特別不公平。”
值得注意的是,與更遠的表親之間的性行為實際上可能提供生殖優勢。冰島生物技術公司 deCODE genetics 在 2 月份報告稱,三代表親和四代表親之間的配對比不相關的普通夫婦產生更多的後代和孫輩。
iStockphoto/路易斯·M·莫利納 提供的 DNA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