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眾科學》的觀點。
虛幻的感知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幸的是,也滲透到法院,而法院的判決本應是公正和無偏的。對法律判決中偏見的研究已經開始揭示,當受到某些不受控制的、無關的條件影響時,法官們會驚人地無法做出公正的判斷。例如,2011年的一項研究表明,當假釋委員會在空腹做出判決時,不太可能給予寬大處理。
更好地瞭解法律偏見的一種方法是分析罪犯的外貌如何影響他們的量刑,而一項發表在《心理科學》上的新研究,由多倫多大學的約翰·保羅·威爾遜和尼古拉斯·O·魯爾進行,正是在做這件事。研究人員檢查了被定罪的謀殺犯的量刑,並將其作為他們面部可信度的函式。具體來說,他們研究了每個罪犯的面部可信度是否可以用來預測該人被判處死刑還是無期徒刑。
重要的是要注意,面部外表的可信度不是衡量實際可信度的指標,但科學家們已經表明,人們在評估個人面孔時傾向於彼此達成一致。因此,可信度是人類面部處理的一個可靠且一致的特徵,即使它不一定能表明實際的可信度,而且這是一個公平且重要的問題,即刑事判決是否會受到被告人外貌的影響。
關於支援科學新聞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考慮透過以下方式支援我們屢獲殊榮的新聞報道 訂閱。透過購買訂閱,您正在幫助確保有關當今塑造我們世界的發現和想法的具有影響力的故事的未來。
在這項研究中,作者首先分析了佛羅里達州371名死刑犯(226名白人,145名黑人)的面孔。雖然在研究時總共有394名可供研究,但他們排除了23名,以將研究範圍限制在僅被明確評為白人或黑人男性的受試者身上。作為對照組,作者找到了另一組非死刑犯(也是226名白人和145名黑人),他們因一級謀殺罪而服無期徒刑。由於每個佇列中每個種族的人數相等,因此評分者之間任何固有的種族偏見都將被抵消。如果說,終身監禁佇列中的黑人更多,而死刑佇列中的白人更多,那麼在兩個佇列之間發現的任何差異都可能歸因於評分者的種族歧視。
評分者(在亞馬遜的Mechanical Turk服務上招募)對這些面孔的可信度、非洲中心性、吸引力和攻擊性進行了描述(基於面部高度與寬度之比,這是一個先前被證明與實際和感知到的攻擊性相關的指標)。實驗室助理還在每張照片中確定罪犯是否戴眼鏡或有面部和/或頸部紋身,因為這些也可能在感知到的可信度中發揮作用。
結果很有趣。首先,面相不可信的罪犯確實比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更有可能被判處死刑。這很糟糕。作者表明,這在黑人和白人組中都是如此,因此面部的可信度是一個與種族無關的因素。科學家們發現,罪犯中更具攻擊性的面孔(以其高度與寬度之比衡量)也導致死刑的判決高於無期徒刑。然而,可信度與攻擊性之間沒有統計學關係——這意味著不可信的面孔並不是系統性地特別具有攻擊性的面孔——這表明面部可信度和攻擊性外貌在刑事判決中都起著獨立的作用。
因此,當一個人的面孔不可信或具有攻擊性時,法院顯然傾向於更頻繁地將其處死。由於研究參與者用來評估罪犯面孔的照片是在判決後拍攝的,也許問題在於那些被判處死刑的人看起來與那些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不同,因為他們在死囚牢房的時間改變了他們的外貌。該研究的作者認為,這影響了他們研究的結果,因為攻擊性的衡量標準是基於面部的寬度與高度之比,而這在青春期就確定了。我發現這個邏輯很薄弱。由於攻擊性和可信度的外貌無關,很有可能可信度在監獄中獨立於其他因素(如攻擊性)而改變。話雖如此,沒有理由說被判處死刑而不是無期徒刑會讓人顯得不那麼可信——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用於面部評估的判決後照片可能沒有影響研究結果,但這在我看來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更大的問題是,也許罪犯面部的可信度是他們有罪的真實體現,應該在量刑中使用。這種可能性存在許多問題,但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作者對罪犯的面孔進行了第二次分析。這一次,他們檢查了“無罪專案”網站,這是一個被定罪的罪犯名單,他們後來被宣告無罪,通常是由於DNA證據證明他們無罪。根據這些記錄,作者收集了37名囚犯的照片(20名黑人和17名白人/西班牙裔,其中20人被判處死刑,17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所有這些人在被定罪的州都有資格被判處死刑。然後,他們讓志願者像在佛羅里達州的研究中那樣評估這些面孔。
研究人員發現,即使在後來被證明無罪的罪犯中,那些看起來不太可信的人也更有可能被判處死刑。這表明面部的可信度不是衡量有罪的公平標準,因為這些人都是無辜的,因此可信度是無關緊要的。因此,當罪犯的面孔不可信時,法院會不公平地判處他們死刑。
沒有哪個政府機構比司法系統更致力於理性思考和公正,但這項研究表明,虛幻的面部感知正在矇蔽我們的法官和陪審團的頭腦,他們可能會根據一個人的外貌來決定是否處決他們。我們必須努力清除我們系統中的這些偏見,並確保定罪和量刑都基於公正和公平的標準:風險再高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