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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年的保護是否已使瀕危座頭鯨(Megaptera novaeangliae)得以恢復?這就是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NOAA)本週提出的問題。週一,該機構提議將該物種的大部分種群棲息地從《瀕危物種法案》(ESA)的保護中移除。
具體而言,NOAA 提議改變其對座頭鯨的分類方式。該提案將物種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的方式改為將鯨魚分為 14 個不同的種群區隔,這是 ESA 對給定物種的重要且獨立的群體的指示。其中十個將不再受該法案的保護。然而,阿拉伯海和非洲西北部沿海的兩個種群區隔將繼續被列為瀕危物種。中美洲海岸和北太平洋西部的另外兩個區隔將被列為受威脅物種。
此舉是為了回應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漁民保護和傳統聯盟的請願,兩者都認為其所在地區的座頭鯨種群數量已經增加並趨於穩定。(實際上,相同的鯨魚在太平洋水域中的第 49 和 50 個州之間遷徙。)每個請願者都有自己的議程:取消 ESA 保護可能會更容易批准阿拉斯加周圍的近海石油鑽探。另一方面,夏威夷團體請願的基礎是反對聯邦監管,而不是支援當地漁業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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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A 稱該提案為 ESA 的“成功案例”,儘管事實實際上更為複雜。數十年的過度開發迫使國際捕鯨界在 1946 年限制捕獵座頭鯨,然後在 20 年後完全禁止捕獵。美國在 1970 年也採取了行動,根據一項早於 ESA 的法律保護該物種,ESA 於三年後生效。1991 年,NOAA 制定了一項恢復計劃,以“將座頭鯨種群數量增加到至少商業開發前數量的 60% 或當前環境承載力”。後來,由於確切的歷史種群數量仍然未知,目標修改為在 20 年內將種群數量翻一番。
這些保護計劃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奏效了。儘管遊弋於世界海洋的座頭鯨的確切數量仍然是一個謎,並且一些計數至少已有十年之久,但我們確實知道許多種群正在增長。大多數不同的種群區隔 (DPS) 都有數千頭鯨魚。西澳大利亞 DPS 擁有超過 21,000 頭。在另一個極端,NOAA 仍然認為瀕危的兩個 DPS 群體各自的座頭鯨數量少於 100 頭。
即使鯨魚失去其瀕危物種地位,它們仍將受到《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MMPA)以及國際商業捕鯨禁令的保護,但這是否足夠?生物多樣性中心稱 NOAA 的提案“為時過早”,稱 ESA 對座頭鯨免受氣候變化、海洋酸化、海洋噪聲和棲息地破壞等威脅的保護仍然很有價值。MMPA 未能涵蓋這些情況。
與任何 ESA 提案一樣,公告僅僅是開始。公眾可以在 7 月 20 日之前提供反饋,說明座頭鯨是否應繼續受到保護。
主圖由 Gregory Smith 拍攝。根據知識共享許可使用。地圖由 NOAA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