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眾科學》的觀點
在“Context and Variation”部落格中,凱特·克蘭西為進化心理學研究人員釋出了一些建議,這些研究人員希望建立關於他們試圖研究的現象的可靠知識。當然,這些建議的部分原因是由於一些不利於科學知識構建的方法論。凱特寫道:
在我看來,最大的問題是,糟糕的進化心理學的結論往往與我們已經持有的關於世界的刻板印象和文化期望相符:更女性化的女性更美麗,更男性化的男性更英俊;外貌對男人很重要,而財富對女人很重要;女性更容易在政治和伴侶偏好上發生輕浮的變化,這取決於她們月經週期的階段。這種與刻板印象的吻合,非但沒有讓人們意識到研究設計或解釋的問題,反而進一步證實了這項研究。差異被抹殺了:在糟糕的進化心理學中,只有異性戀,每個人在生活中想要的東西都一樣……
任何人都不應該如此熱愛自己的想法,以至於它脫離現實。
這是一篇關於研究人類行為時良好科學方法論的挑戰(以及它為何對不僅僅是科學家重要)的精彩文章,所以你應該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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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特的文章也讓我想起了一些更廣泛的問題,科學家應該不時提醒自己,以保持誠實。我在這裡提出其中的一些問題。
讓我們從理查德·費曼的一句名言開始:
第一條原則是你絕不能愚弄自己,而你最容易愚弄自己。
科學家們正試圖從他們知道必然不完整的資訊中構建關於世界的可靠知識。有很多方法可以解釋我們手頭的經驗資料集合——事實上,有很多矛盾的方法來解釋它們。這意味著許多可能的解釋將是錯誤的。
你不想從現有資料中得出錯誤的結論,如果可以避免的話。費曼的“第一條原則”指出,我們需要警惕讓自己被錯誤的結論所愚弄——並警惕我們更容易被愚弄的特殊方式。
這意味著我們必須談談我們對直覺的依戀。所有科學家都有直覺。它們確實有助於激發關於世界的問題以及尋找好答案的策略。但直覺,無論多麼強烈,都與經驗證據不同。
更具挑戰性的是,我們強烈的直覺可以塑造我們認為是經驗證據的東西。它們可以在以下方面發揮作用:哪些結果我們因為它們“不可能是對的”而擱置,哪些系統的特徵我們關注而哪些我們忽略,哪些問題我們首先費心去問。如果我們沒有注意到我們直覺的運作方式,以及它們如何影響我們對經驗證據的看法,我們就更容易被愚弄。事實上,如果我們的直覺非常強烈,我們基本上是在愚弄自己。
似乎這還不夠,我們人類(以及,延伸來說,人類科學家)並不總是善於識別我們何時被直覺所支配。我們可能會感覺好像我們正在檢查一種現象以回答一個問題,並且我們避免做出任何假設來指導我們的探究,但這很可能不是我們應該信任的感覺。
這並不是說我們的直覺保證可以安全地免受我們的注意。我們可以意識到它們,並嘗試消除它們(而不是經驗證據)驅動科學故事的程度——但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傾向於需要來自那些對同一世界片段有衝突直覺的人的幫助。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論理由,可以考慮他人的假設和直覺,特別是當它們與我們自己的直覺衝突時。
如果存在我們都同意的直覺會發生什麼——我們正在做出的假設(並且很可能沒有意識到我們正在這樣做,因為它們看起來如此顯而易見),沒有人不同意?我不知道是否存在任何普遍的人類直覺。對我來說這似乎不太可能,但我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它們對我們構建科學知識的努力意味著什麼?
首先,我們可能需要認識到,直覺的普遍性仍然不會使其成為獨立的經驗證據。即使在伽利略、哥白尼或薩摩斯島的阿里斯塔克斯之前,每個人都認為地球是靜止不動的是理所當然的,我們仍然認識到這種直覺可能是錯誤的。事實上,這是一個被質疑的直覺,儘管並非沒有強烈的抵制。
培養質疑顯而易見事物的能力,以及識別和闡明我們認為顯而易見的事物以便我們可能質疑它的能力,這似乎是科學家需要培養的關鍵技能。
但是,正如我認為在凱特的文章中非常清楚地表明的那樣,我們有一些直覺,即使在我們認識到它們之後,也可能極其難以進行實證檢驗。這並不意味著與我們頭腦中與這些直覺相關的疑問超出了科學探究的範疇,但如果不注意到可能極難找到這些問題的好科學答案,那將是愚蠢的。我們需要警惕我們的直覺試圖堆積證據牌的方式。我們需要承認,我們擁有強烈直覺這一事實本身並不算作支援它們的經驗證據。我們需要認識到我們的直覺可能是錯誤的——也許到了我們認識到似乎支援我們直覺的經驗結果需要額外審查的程度,以確保萬無一失。
少做任何事情都是自找愚弄,而這正是科學知識構建試圖避免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