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眾科學》的觀點
在很大程度上感謝出色的 Doctor Zen 的邀請,我很榮幸在上週參加了 PACE 第三屆年度生物醫學倫理學會議。會議彙集了關心生物倫理學的各界人士:護士、顧問、醫生、醫師助理、律師、哲學家、科學家、學生、教授以及“在世”從事專業工作的人士。*
正如優秀的會議一樣,這次會議讓我腦海中充滿了仍在努力解決的問題。因此,正如博主有時所做的那樣,我將把其中一個問題提出來,並邀請您也一起努力解決。
一個不斷出現的問題是,對於醫療保健提供者(廣義上理解),履行其對患者/客戶的職責究竟意味著什麼。
關於支援科學新聞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考慮透過以下方式支援我們屢獲殊榮的新聞報道: 訂閱。透過購買訂閱,您正在幫助確保未來能夠繼續講述關於塑造我們當今世界的發現和想法的具有影響力的故事。
當然,宴會廳裡的人們可以滔滔不絕地列舉出應該指導他們決策的標準倫理原則——尊重個人(包括尊重患者-客戶的自主權)、仁慈、不傷害、公正——但有時這些原則似乎朝著不同的方向發展,這意味著當真正付諸實踐時,應該怎麼做並不總是顯而易見的。
例如
1. 在某些州,醫療保健專業人員是家庭暴力的“強制報告者”——也就是說,如果他們遇到有理由相信是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患者,他們有法律義務向當局報告。然而,有時情況是,將案件提交到法律系統會引發施虐者對受害者的報復性暴力。此外,在報告之後,受害者可能不太願意(或不能)尋求進一步的醫療護理。對患者盡責的最佳方式總是報告嗎?或者是否存在不報告就能更好地履行這些職責的情況(如果是這樣,這種行動方案的可預見成本是什麼——對該患者、對醫療保健提供者、對其他患者、對更大的社群)?
2. 患有絕症的患者可能認為,醫生尊重其自主權的最好方式是協助其結束生命。然而,醫生協助自殺通常被解釋為明顯違反了不傷害(“不造成傷害”)和仁慈的要求。在美國大多數地區,這也是非法的。醫生能否在不專斷獨行的情況下拒絕為這種情況下的患者提供所尋求的幫助?** 醫生與患者在此處的討論中提及患者可能不應要求醫生妥協的個人價值觀是否公平?對於患者而言,看似個人選擇的事情,是否會對醫生與其他患者、其專業社群或更大的社群的關係產生可預見的後果?
3. 在德克薩斯州,法律目前要求尋求墮胎的患者必須首先接受經陰道超聲檢查。換句話說,法律要求醫療保健提供者讓患者接受不必要的侵入性醫療程式。另一種選擇是讓患者足月妊娠意外懷孕。可以說,這兩種選擇都會使患者遭受暴力。
試圖履行其對患者義務的醫療保健提供者是否有義務違法?如果這是一項糟糕的法律——這裡指的是,其要求使醫療保健提供者無法履行其對患者的職責——醫療保健提供者是否應該挺身而出改變它?
以下是我之前寫過的關於如何以符合倫理道德的方式挑戰不良規則的文章
如果您是專業社群的一份子,您應該遵守管理您專業社群的委員會和機構制定的規則。
當然,如果您認為這些規則不好,那麼您作為該專業社群成員應該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提出修改這些規則的理由。然而,與此同時,讓自己成為管理您專業社群其他成員的規則的例外,幾乎是道德違規的教科書式定義。
這裡的要點是,偷偷違反一項糟糕的規則(甚至可能口頭上表示遵守),而不是站出來明確反對這項糟糕的規則——不僅在應用於您時,而且在應用於您專業社群中的任何其他人時——是錯誤的。它無助於推翻這項糟糕的規則,它讓您參與欺騙,並且將您的利益置於其他所有人的利益之上。
然而,這裡的情況很棘手,因為據我所知,德克薩斯州法律是立法者強加給醫療專業人員的規則,而不是醫療專業人員社群為了更好地幫助他們履行對患者的職責而自行制定和實施的規則。事實上,似乎很明顯,立法者在實施這項法律時,願意犧牲在醫患關係中絕對重要的職責。
此外,我認為前進的道路因擔心如何確保患者獲得有益而非有害的護理而變得複雜。如果反對強制經陰道超聲檢查要求的德克薩斯州醫生為了抗議該法律而擠滿監獄,那麼誰來為在外面尋求墮胎的人們提供符合倫理道德的護理呢?這是否應該由整個專業社群來反擊該法律,而不是將其留給該社群的個別成員來反擊?
* * * * *
如果這些例子有共同點,其中之一就是法律要求(或法律允許)的內容似乎與我們的倫理要求並不完全一致。這也許說明了制定法律以捕捉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在以符合倫理道德的方式對待患者/客戶時所需的微妙平衡行為的難度。或者,也許這說明了立法者並非總是專注於創造一種環境,使醫療保健提供者能夠履行其對患者/客戶的道德義務(甚至可能在這些道德義務究竟是什麼方面與專業社群存在分歧)。
這種不匹配對於患者/客戶可以合理期望從其醫療保健提供者那裡獲得什麼意味著什麼?或者對於醫療保健提供者可以實際向其患者/客戶提供什麼意味著什麼?
而且,如果您是這些情況下的醫療保健提供者,您會怎麼做?
_____
* 然而,可以說,大學及其居民也身處世界之中。我們與你們其他人共享相同的時空結構。
** 請注意,在許多情況下,家長作風可能是合理的。然而,當我們談論一個頭腦健全的病人時,家長作風可能不應該是醫生的首選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