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們的回應

哲學家們回應一位科學記者對其職業的批評

哲學家們認為他們的領域已經取得了許多有價值的成就,包括科學的發明。 

斯凱·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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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眾科學》的觀點


我最近的五篇系列文章“哲學的意義是什麼?”(所有連結都在“進一步的哲學閱讀”中)引發了哲學家們在線上和透過電子郵件對我的回應。以下是一些摘錄。——約翰·霍根

布魯斯·格萊穆爾 透過電子郵件

親愛的約翰,剛剛讀完你在“交叉檢查”上的最後一篇文章,我再次對哲學家們無法充分代表他們自己的學科感到困惑。  不幸的是,你也沒有幫助:有這樣的朋友,真是的。  讓我簡要列舉一下哲學家們在過去兩千多年裡在尋求真理方面取得的一些進展。  我首先從對形式知識的一些貢獻開始:命題邏輯、範疇邏輯、量詞邏輯、模態邏輯(我不提及具體的貢獻者,因為太多了),機會的量化(又名機率;參見帕斯卡)、決策理論(參見帕斯卡,但也包括最近的迪克·傑弗裡、艾薩克·列維和泰迪·塞登菲爾德等人),博弈論的重要要素及其應用,例如,訊號理論(大衛·劉易斯和布賴恩·斯凱姆斯),形式學習理論(參見希拉里·普特南和凱文·凱利),以及因果關係的形式理論(參見例如彼得·斯皮特斯的工作)。  我繼續介紹一些對經驗知識的貢獻,首先指出機械和經驗哲學(又名科學)本身的發明,然後繼續介紹:對地球周長的可靠、準確的估計(埃拉托色尼),決策和博弈論中的模擬結果(再次參見斯凱姆斯和他的學生)以及透過使用自動化因果發現演算法(再次是斯皮特斯)獲得的遺傳學和神經科學的各種結果, 關於實際因果關係判斷的現象(參見例如克里斯托弗·希區柯克), 仔細研究群體選擇在哪些相關意義上是可能的(埃利奧特·索伯和薩米爾·奧卡沙),以及對發育約束的 數學 表徵的貢獻(西蒙·胡特格)。  最後,我總結一下對我們道德知識的一些貢獻:功利主義道德理論(密爾和邊沁),現代 人權和公民權 思想(洛克等人),市場資本主義的思想(斯密),對政治不公正以及種族和性別道德平等的診斷(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和西蒙娜·德·波伏娃等等), 對普遍邪惡,特別是 種族滅絕和 大屠殺的正確道德理解的發展(魏塞爾和阿倫特僅舉兩個例子),以及對科學作為社會制度的 道德約束的闡述(希瑟·道格拉斯、 吉莉安·巴克和菲利普·基徹為例)。  這些只是成果的一小部分,不到貢獻者的一小部分,但即便如此,我認為這份簡短的清單足以證明哲學確實取得了進步,並且更重要的是,在這樣做時發現了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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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那些指責哲學沒有進步的人實際上只是說,哲學問題的答案只會引發更多的哲學問題,因此該死的哲學家們永遠無法完成他們的工作。  這當然是對的。  但對於科學、數學,或者就此而言,詩歌來說,這是一個同樣正確的觀察。  那麼,當對哲學進行觀察時,這種觀察的關鍵力量完全取決於對哲學問題的偏見。  這種偏見很好。  我們都有偏見,根據大多數蘇格拉底和我們這些追隨他的人的看法,在許多方面都是令人反感的,尤其是在提出不相關的問題方面。  但是,假裝對哲學的厭惡除了不喜歡哲學問題和提出問題的人之外還有其他依據,這是錯誤的,也是在智力上不誠實的。  我認為,我們的科學批評家在做科學研究時,常常是智力誠實的典範,但在批判其他領域,尤其是哲學時,卻遠遠達不到這個理想。  當然,有時我們的批評家僅僅是想說他們讀到的大部分哲學都是垃圾。  我並不是想堅持認為,即使是專業哲學家產生的大部分東西都是好東西。  但是,我們也不會以科學最差的作品,甚至是最多的作品來評判科學;我們以科學最好的作品來評判科學,我們也應該以哲學最好的作品來評判哲學。  哲學最好的作品是真實的,而且遠比霍金和同伴批評家們將要交付的任何結果都重要得多。

萊特報告,一個由布賴恩·萊特運營的哲學部落格,釋出了對我第一篇和第二篇專欄以及接下來的兩篇的回應。以下是萊特和其他人的評論摘錄

布賴恩·萊特:

【霍根】在第二部分的結尾,暗示哲學的意義可能就像武術的意義一樣。我傾向於一個更合理的假設,這或許要歸功於尼采,即哲學家是“不情願承認自己是辯護士的人”,他們“用事後尋求的理由”來捍衛他們非理性的“直覺”和“靈感”(《善惡的彼岸》第 5 節)。    也許不是所有的哲學家總是那樣——有些人像尼采的“學者”(Gelehrten)一樣,他們在生活中的真正興趣在於其他方面(家庭、金錢或政治),對於他們來說,成為一名優秀的專業哲學家“還是真菌專家或化學家”是無關緊要的(第 6 節)。  但是“每一部偉大的哲學”都是“一種非自願的和不自覺的回憶錄”,其中“道德(或不道德)的意圖……構成了整個植物始終生長的真正的生命種子”(第 6 節)。  康德至少有體面地承認了這一點(限制理性,為信仰騰出空間!)。 

道格拉斯·W·波特莫爾:

我認為霍根完全看錯了方向。例如,他會說,哲學家們在任何一種道德理論上都沒有達成共識,這表明像我這樣的道德哲學家幾乎沒有取得任何進展。但這假設了像我這樣的道德哲學家一直試圖做的事情是弄清楚什麼是正確的道德理論。但這並不是我看待事物的方式。哪種道德理論是正確的(或者,至少,哪種是最合理的)將取決於哪種道德理論與所有人類探究的其餘部分最一致,這將包括科學、形而上學、認識論、心靈哲學等等。而且我不認為自己(甚至有能力)對所有人類探究都足夠了解,以至於能夠確定哪種道德理論與之最一致。因此,我的目標要謙虛得多:它只是做一些狹隘的反思平衡——也就是說,研究如何最好地闡明結果主義,並更好地理解其含義、使其具有吸引力的原因以及可能存在哪些潛在問題。在我看來,在專注於結果主義倫理學的道德哲學家中,關於該理論的含義、問題和吸引力達成的共識,與專注於人類進化的進化生物學家中,關於我們的祖先使用暴力的傾向是導致我們的祖先與現代猿類的祖先進化非常不同的理論的含義、問題和吸引力達成的共識一樣多。因此,透過觀察人類探究的一個狹隘領域(科學)並尋找這個狹隘領域內的專家之間的共識來評估科學的進步,然後透過觀察哲學家是否在他們關於從科學定律的本質到在電車難題中是否允許撥動開關的一切世界觀上保持一致來評估哲學的進步,這有點奇怪。我們中是否有人認為科學家在如此廣泛的人類探究主題上比我們有更高的共識度?那麼,為什麼我們假設哲學家沒有取得進步僅僅是因為他們未能就全面的世界觀達成共識?如果就全面的世界觀(不僅包括科學觀點,還包括關於倫理、上帝的存在、我們心靈的本質等的觀點)達成共識是進步的必要條件,那麼我懷疑科學家在這方面取得的進步並不比我們(非科學家)多。事實上,科學家在如此全面的世界觀上可能比哲學家達成的共識更少。因此,在我看來,將道德哲學家與幾乎所有其他型別的哲學家歸為一類,並期望他們在相同的世界觀上達成共識,但不將自然“哲學家”(即科學家)與其他型別的“哲學家”歸為一類,並期望他們在相同的世界觀上達成共識,這完全是人為的。

加里·古丁:

以下是我在過去幾年中形成的觀點的粗略概述:如果哲學幾個世紀的反思和論證產生了越來越多的知識體系,那麼哲學就取得了進步。當然,哲學家們有很多不知道的東西,包括長期以來定義哲學事業的深刻問題的答案。我們不知道上帝是否存在,意識是否在死亡後繼續存在,道德自由是否與因果決定論相容,功利主義是否比義務論更好地解釋了倫理學。

儘管如此,在他們對這些“終極問題”的徒勞無功的探索過程中,哲學家們仍然發展出了大量的知識體系,為任何想要思考這些問題的人提供了獨特的認識論優勢。最重要的哲學知識體系包括在試圖回答終極問題的過程中產生並得到廣泛提煉和發展的眾多區分。儘管在具體案例上可能存在爭議,但大多數哲學家都同意我們正確地區分了例如因果關係/強迫、知識/真確意見、功能/現象概念、必要/無謂的邪惡、表象/實在、行為/事件、必要/先驗真理、邏輯/認識論可能性、意義/指稱等等。當然,在如何解釋這些區分的細節上可能存在分歧。但是,哲學討論在理解它們方面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即使像分析/綜合和事實/價值這樣的傳統區分受到質疑,仍然存在一系列例子表明它們仍然有效。作為哲學家,我們可以自信地向非哲學家保證,所有這些區分都表達了重要的真理,並且可以詳細解釋我們從中瞭解到什麼。

鑑於哲學區分未能對推動哲學事業的基本問題產生令人信服的答案,那麼哲學區分為什麼重要?因為人們普遍——包括大多數哲學家——對關於上帝、道德、自由、知識等的終極問題抱有信念,即使這些信念存在很大爭議,並且無法得到決定性的證明。此外,我們中的許多人在某些時候有興趣更好地理解這些信念的含義和後果——併為它們辯護以反對反對意見。正如我們哲學家從與學生甚至與缺乏充分哲學背景的專家的交往中瞭解到的那樣,除非討論考慮到相關的哲學區分,否則對信念的討論很快就會陷入僵局。想要思考他們信仰什麼的人需要哲學家們發展和提煉的區分。這些區分構成了哲學幾個世紀以來取得的知識,而這種持續的成就是哲學進步的體現。

查爾斯·皮格登:

我認為哲學確實取得了進步,因為有時已經找到了對哲學問題的真實且站得住腳的答案。但是,儘管通常存在這種真實且站得住腳的答案,但在它們之上並沒有太多的共識

a) 因為正確的答案常常是令人反感的,對人類的自尊心、意識形態利益以及許多哲學家的自我形象構成威脅

b) 因為如果大問題被公認為已解決,這將使許多哲學家失業,至少就他們的研究活動而言。

考慮一下《銀河系漫遊指南》的哲學家馬吉克蒂斯和弗魯姆方德爾對計算機“深思”構成的威脅的回應,“深思”旨在回答生命、宇宙和萬物的終極問題

“我們絕對是作為哲學家、賢者、智者和其他思考人士聯合會的代表來到這裡的,我們希望這臺機器關閉,我們現在就要它關閉!”

“有什麼問題嗎?”倫克威爾說。

“我來告訴你問題是什麼,夥計,”馬吉克蒂斯說,“劃界,這就是問題所在……你們就讓機器繼續加法,我們將負責永恆的真理,非常感謝。夥計,你需要檢查一下你的法律地位。根據法律,追求終極真理顯然是你們勞動思想家的不可剝奪的特權。任何該死的機器去真正找到它,我們不是直接失業了嗎?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們整夜爭論上帝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而這臺機器第二天早上就給了我們他的該死的電話號碼,那我們還有什麼用呢?”

艾倫·普雷斯頓:

如果霍根的進步標準是“產生真理”,那麼我根本看不出人們怎麼能說科學比哲學取得更大的進步——至少,在不乞求關於真理和證明的本質(等等)的重要哲學問題的情況下是如此。鑑於邏輯上決定性的經驗證實和證偽通常在科學中是不可得的,因此真正不清楚是什麼導致了科學中相對於哲學的意見趨同。不清楚這些趨同是否具有理性的,更不用說科學的基礎,或者它們是否來自相關心理社會環境中的科學外甚至非理性因素。

就我所見,霍根的說法只有在對真理的某種廣泛的實用主義理解(以及對科學的隨之而來的工具主義觀點)上才是站得住腳的。如果使我們能夠實現我們的實際目的(例如,透過對自然的準確預測和控制)是真理的檢驗,那麼是的,科學在“產生真理”方面遠遠超過了哲學。但這是一種有爭議的*哲學*立場,關於真理的本質。如果我們堅持將真理視為例如代表(現實的某一部分)它實際存在的方式的更普通的觀點,那麼科學是否在“產生真理”方面取得了任何進步,更不用說比哲學取得更大的進步,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我們在科學中看到的意見趨同明顯多於哲學,這可能只是科學家比哲學家更輕信的功能——至少在科學的認識論範圍內運作時是這樣。哈里·普羅施(在《二十世紀哲學的起源》中)認為,哲學家和科學家之間的分歧最初是基於對懷疑/不確定性的理由,特別是關於經驗證據的理由採取多認真態度的氣質和/或意見差異。他指出,在許多早期現代思想家中,那些既是哲學家又是科學家的人,那些被記住是哲學家而不是科學家的人(如笛卡爾)傾向於更認真地對待懷疑主義,而那些被記住是科學家而不是哲學家的人(如牛頓)傾向於更輕信,至少關於經驗證據是這樣。在我看來,他對這種洞察力有所瞭解,而且這種模式今天仍然存在,哲學家通常比科學家更容易被資料(無論是在科學內部還是外部)的替代的、經驗上和/或理性上等效的解釋所打動。哲學家更有可能意識到替代解釋,更有可能認真對待它們,更不可能對聲稱對替代解釋的經驗(或理性)證偽感到滿意,等等。是的,我們傾向於更積極地爭論,但我們也通常更清楚我們的證據的脆弱性和我們所論證的觀點的相應暫定性和臨時性。是的,科學家在必要時會承認這些事情,但是當涉及到科學的日常實踐(研究、出版、教學)時,他們可以比哲學家更容易地將很多東西視為“已解決”——但這並不是因為它實際上以任何認識論上可敬的方式“已解決”。一種相當挑釁性的表達觀點的方式是說,與流行的觀點相反,哲學家的證據標準比科學家高,這使得在哲學中更難達成共識。

內森·奧塞羅夫 在他的部落格上釋出了對我係列文章的幾篇回應。以下摘自他的第一篇回應

反智主義是一種精神傳染病。它很容易在我們的文化中傳播,我們在許多地方都看到了它,例如候任總統。當然,任何接種過它的人都不會立即受到它的影響,但是對我們智力免疫系統的反覆攻擊會削弱它,透過使不可接受的行為正常化。 我假設霍根並非有意幫助使反智主義正常化,但這並不能為他的行為開脫。我確實希望一位專業哲學家有機會向霍根解釋這些基本問題。

我假設霍根是一個尋求真理的人,並且渴望獲得真理。然而,貶低一個領域的專家表明,這種尋求真理的行為(正如霍根可能通常的做法)與他的文章中可以找到的少量實質內容之間存在不匹配,因為貶低專家並不是對某個領域的困惑或困惑的適當回應。

當我不理解科學、數學或史學方法時,我不會貶低科學家、數學家或歷史學家;我以他們應得的尊重對待他們:他們是有能力的尋求真理者;他們是渴望真理的認識主體,並且作為認識社群的成員,他們盡最大努力接近真理;他們比我更瞭解科學、數學和歷史。我確實希望霍根在談到科學家、數學家和歷史學家時也相信他對自己的侷限性的看法。但是,如果他承認自己在這些領域的侷限性,他也應該承認自己在哲學方面的侷限性。我建議霍根私下聯絡幾位哲學家,向他們提出他的問題,而不是公開侮辱哲學家(和玻璃吹制工)並貶低哲學(和玻璃吹制),

史蒂文·耶茨 在他的部落格“迷失一代哲學家”上發表了回應。以下是摘錄

唯物主義立場論證得有多好?借用費耶阿本德式的策略,唯物主義在哲學和科學中勝出,不僅僅是因為其論證的優越性,而是因為它能夠將其他選擇排擠出局嗎?鑑於在身心問題等問題的地位上明顯缺乏共識(並非共識的存在必然會永遠決定這個問題),在我看來,唯物主義者無權在沒有做更多工作的情況下就如此假設。科林·麥金,另一位後羅蒂學術哲學界罕見的領袖人物,發現身心問題“棘手”(無論是麥金還是霍根的用詞)是意味深長的。

透過反思唯物主義者的看似失敗或失誤,以及他們“消除”不符合世界觀的東西的意願,以區別於現代科學的實際方法和發現,我們肯定已經找到了做哲學的“意義”,因此也找到了“哲學的意義是什麼?”的答案。也許對於“哲學應該做什麼?”有一個答案,它結合了上述所有四個答案,即認識、澄清、評估,並在必要時構建西方文明中流行的世界觀的替代方案。

加里·多賓斯,我在史蒂文斯理工學院的同事,透過電子郵件

那些不費力氣花幾年時間學習掌握科學,卻以全球變暖是騙局為己見的人,是不值得認真對待的。

我自己也不希望我的經過深思熟慮的意見被如此公正地忽視。霍金讀過多少哲學?他讀過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嗎?或者維特根斯坦的晚期著作?柏拉圖的《泰阿泰德篇》呢?如果讀過,我想知道為什麼,面對這些著作,他說哲學與真理無關?如果沒讀過,他對哲學的看法又有什麼價值呢?

尼采和維特根斯坦都觀察到,語言本身似乎向我們暗示,事物,包括我們對事物的想法,在許多情況下必須如此這般,但在現實中,邏輯,或者他們稱之為“語法”,實際上是具有誤導性的,事物並不像我們認為的那樣,我們的想法也不像我們認為的那樣。維特根斯坦回應那些說哲學沒有“進步”的人,他觀察到,“只要仍然存在動詞“是”,它看起來像“吃”和“喝”一樣運作,只要我們仍然有形容詞“相同的”、“真實的”、“虛假的”、“可能的”,只要我們繼續談論時間之河和空間之廣闊等等,等等,人們就會不斷地在相同的神秘困難中跌倒,並盯著一些似乎沒有任何解釋能夠澄清的東西。”

還有一點:如果哲學學科旨在產生,並在某種程度上成功地產生了更大的清晰度——無論我們正在思考什麼,以及我們身上有什麼阻礙、模糊或扭曲了我們思考的質量——這難道沒有價值嗎?我們甚至可以公平地說,科學——僅以物理學為例——之所以取得了其偶像崇拜者所謂的“進步”,僅僅是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並且對新經驗做出回應,像愛因斯坦這樣的人有膽量——他本人在這個聯絡中使用的詞——否定了既有的智慧,轉而支援在更廣闊的概念景觀中獲得更大的清晰度?

此外,“真理”這個詞的歷史相當複雜,但在科學領域,如果不加以神秘化,就無法使用這個詞,因為正如托馬斯·庫恩並非第一個注意到,海因裡希·赫茲在 19 世紀後期已經提出了基本相同的觀點,科學理論不能說是真實的。它們是我們出於各種目的使用的“模型”,其中一些無疑具有巨大的實踐意義和價值:但它們絕不是“真理”,從該詞的任何明顯意義上來說。

例如,我們在亞里士多德的物理學中 發現的不是 真理或 謬誤,而是一種或多或少富有成效的 看待某些事物的方式,這些事物不是從 笛卡爾或愛因斯坦的角度 考慮的。不同的視角向我們揭示了不同的事物:手頭問題的 不同特徵 或維度。因此,我們 可能會發現 研究和反思 區域性真理比研究和反思 無條件的 真理對我們更有用。

進一步的哲學閱讀:

哲學的意義是什麼?,第 1 部分(提示:不是發現真理)

哲學的意義是什麼?第 2 部分。也許它是一門武術

哲學的意義是什麼?第 3 部分。也許它應該堅持倫理學

哲學的意義是什麼?第 4 部分。也許它是沒有韻腳但充滿理性的詩歌

哲學的意義是什麼?第 5 部分——呼籲“消極哲學"

新地心說的興起

身心問題、科學倒退和“巫術"

意識研究沙漠的報道,第 1 部分

我解決“人生意義問題”和減少全球衝突的適度建議.

科學唯物主義“幾乎肯定為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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