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在《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中,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代表《大眾科學》的觀點。
每年1月1日,某些較老的創意作品的版權到期,這些作品將進入公共領域。例如,在2014年,作家比阿特麗克斯·波特和作曲家謝爾蓋·拉赫瑪尼諾夫的一些作品將在一些國家變得可以供任何人使用,出於任何目的,無需事先許可。為了慶祝書籍、藝術品、歌曲、照片和其他作品的釋出,1月1日被定為公共領域日。
較舊的作品在其時間到來時會自動進入公共領域。但是對於較新的作品,加入公共領域需要作者明確指定。這是因為作品在創作時預設擁有版權。
我計劃透過釋出我的一些較舊的、放棄版權的照片來慶祝2014年公共領域日。我鼓勵其他創意人員也這樣做。
關於支援科學新聞報道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考慮透過以下方式支援我們屢獲殊榮的新聞報道 訂閱。透過購買訂閱,您將幫助確保未來關於塑造我們當今世界的發現和想法的有影響力的故事的出現。
但是等等!我不是版權的堅定支持者嗎?
是的,我是!我支援藝術家的權利,包括版權。許多歌曲、繪畫、照片和其他作品的存在,僅僅是因為銷售複製品和許可使創意人員能夠獲得足夠的獨立生活,從而有時間製作這些東西。畢竟,版權的目的是促進有用事物的創造,而有用事物是由那些仍然需要吃飯的人創造的。
但是,注意到創意人員有權控制自己的作品,並且這種權利鼓勵新的創作,並不意味著在所有情況下行使這種權利都符合創意人員的最佳利益。
首先,我們是社會物種。我們的生活總是在滿足自私的需求和回饋維持我們的系統之間取得平衡。當然,我們需要謀生。但是我們在我們的文化背景下謀生,而這種文化在一定程度的給予和索取方面做得最好。明智地給予的藝術家也可以是接受的藝術家。
其次,當前的版權法確保了大多數創意作品,即使是最多產的藝術家的作品,也只是消失了,彷彿它們從未存在過。藝術家的商業作品集僅僅是一個龐大的創意冰山的一角。我的硬盤裡裝滿了永遠不會被處理的照片,例如,十年來沒有賣出的舊照片,以及我出於其他各種原因而不再使用的圖片。藝術家的壁櫥裡也堆滿了廢棄的速寫本。將這些東西留給我們自己,並用法律屏障封鎖我們的保險庫,註定會將這些作品永久埋沒。當然,傳遞較舊、被遺忘、未被賞識的作品將會給它們注入它們本來永遠不會擁有的生命。
第三,也是更自私的,我注意到最近公共領域增加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模式。公共領域的有意使用者——那些明確在維基共享資源和其他儲存庫中尋找免費作品的人——往往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他們出於禮貌或僅僅是出於良好的學術研究而給予署名。在我上次捐贈公共領域作品之後,我驚訝地發現,新發布的圖片被署名回給我的可能性與我的受版權保護的圖片一樣高。因此,儘管我意識到從這些被挽救的作品中獲得直接補償的可能性很小,但它們仍然可以很好地作為廣告。
總之。回到公共領域日。
我建議我們大家在1月1日花幾分鐘時間,將我們創造的一些東西回饋給公共利益。
將作品捐贈給公共領域很難嗎?一點也不。最簡單的選擇是將您的物品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並選擇“公共領域”許可。使用維基共享資源的好處在於可以自動執行您的宣告,同時將您的禮物放入一個人們可能找到它的資料庫中。
您的捐贈不必很大,您也不必是專業的創作者才能參與。您的禮物可能小到只是您從未發表過的一張美術學校的素描,或者2005年遠足旅行中的一組野花照片,或者您不再表演的那首2分鐘長的地下室錄音歌曲。如果您現在還沒有使用這些作品,為什麼不給其他人一個機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