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眾科學》的觀點
[以下文章是2013年的修改後的轉載,來自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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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1日,某些較舊的創意作品的版權到期,作品進入公共領域。例如,在2015年,神話學家約瑟夫·坎貝爾和藝術家愛德華·蒙克的某些作品將在一些國家成為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出於任何目的使用,而無需事先許可。為了慶祝書籍、藝術品、歌曲、照片和其他作品的釋出,1月1日被公認為公共領域日。
較舊的作品在其時間到來時會自動進入公共領域。但是對於較新的作品,進入公共領域更加困難。在美國,這種行動需要作者的明確指定。這是因為作品在創作時預設受版權保護。
我計劃透過釋出我的一些較舊的無版權照片來紀念2015年公共領域日。我鼓勵其他創意人士也這樣做。
但是等等!我不是版權的支持者嗎?
是的,我是!我支援藝術家的權利,包括版權。許多歌曲、繪畫、照片和其他作品之所以存在,僅僅是因為銷售副本和許可使創意人士能夠獲得足夠的獨立生活,從而有時間製作這些東西。畢竟,版權的目的是促進有用物品的創造,而有用物品是由仍然需要吃飯的人創造的。
但是,注意到創意人士有權控制他們的作品,並且這種權利鼓勵新的創作,並不意味著在所有情況下行使這種權利都符合創意人士的最佳利益。
首先,我們是社會物種。我們的生活是在滿足自私需求和回饋維持我們的系統之間取得平衡。當然,我們需要謀生。但我們在我們的文化背景下謀生,而這種文化最好是在給予和索取之間保持一定的平衡。明智地給予的藝術家也可以是接受的藝術家。
其次,當前的版權法確保了大多數創意作品,即使是最多產的藝術家的作品,也只是消失了,彷彿它們從未存在過。藝術家的商業作品集僅僅是一座巨大的創意冰山的一角。我的硬盤裡裝滿了十年來沒有賣出的舊照片,以及由於各種其他原因而廢棄的影像。藝術家的壁櫥裡也堆滿了廢棄的素描本。將這些東西留給自己,並用法律障礙封鎖我們的保險庫,註定要讓這些作品永遠默默無聞。當然,傳遞較舊、被遺忘、被低估的作品將為它們注入生命,否則它們永遠不會擁有生命。
第三,更自私地說,我注意到最近公共領域新增內容的一個意想不到的模式。公共領域的有意使用者——那些明確在維基共享資源和其他儲存庫中尋找免費作品的人——往往是受過教育的人,他們出於禮貌或僅僅是良好的學術而署名。在我上次的公共領域捐贈之後,我驚訝地發現,新發布的影像被署名回我的可能性與我的受版權保護的影像一樣大。因此,雖然我意識到從這些挽救的作品中獲得直接補償的可能性很小,但它們仍然可以出色地充當廣告。
無論如何。回到公共領域日。
我建議我們在1月1日都花幾分鐘時間,將我們創造的一些東西回饋給公共利益。
捐贈給公共領域很難嗎?一點也不。最簡單的選擇是將您的物品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並選擇“公共領域”許可。使用維基共享資源具有雙重好處,即自動化您的宣告,同時將您的禮物釋出到人們可能找到它的資料庫中。
您的捐贈不必巨大,您也不必是專業的創作者才能參與。您的禮物可能小到藝術學校的未發表的素描,或者2005年徒步旅行時拍攝的一組野花照片,或者您從大學二年級以來就沒有演奏過的歌曲的2分鐘地下室錄音。如果您到現在還沒有使用這些作品,為什麼不給別人一個機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