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大眾科學》的前部落格網路,反映了作者的觀點,不一定代表《大眾科學》的觀點
合作讓我們困惑:人類是動物王國中唯一表現出這種傾向的成員,而且我們的合作程度如此之高,這是一項代價高昂的努力,且不保證會得到互惠的回報。當我們繼續尋找關於合作如何以及為何可能在人類社會和文化進化中出現的答案時,我們開始追溯親社會行為的發展根源。
最近一篇PLoS論文提供的證據表明,早在15個月大的兒童就可能具有初步的公平意識。成年人在做決定時,通常似乎會考慮公平措施。你可能不相信這是真的,但有證據證明:神經影像學突出顯示,當我們考慮公平的提議時,我們大腦的獎勵區域活動增加;當我們面對不公平的選擇時,杏仁核的活動增加。為了能夠權衡公平與不公平,我們必須對其他人的心理和社會狀態有所感知。這種“利他”行為被認為是人類的傾向,儘管它是否是人類特有的特徵仍有待證實。然而,人們普遍認為利他行為是在發展後期出現的——作為我們學習到的東西。但是,越來越多的研究不斷將這些傾向表現出來的年齡提前。
例如,早在3.5歲的兒童就會公平地分配資源,而25個月大的幼兒會與成人分享資源。研究人員施密特和薩默維爾發現,15個月大的嬰兒可以識別出與公平相關的違反期望的事件,並且很可能分享成人要求的資源。在一項違反期望任務(VOE)中,嬰兒在偏離常態的事件中觀看的時間更長——在本例中,當牛奶或餅乾分配不均時。他們也更傾向於與請求物品的成人分享玩具。
關於支援科學新聞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考慮透過以下方式支援我們屢獲殊榮的新聞報道 訂閱。透過購買訂閱,您正在幫助確保有關塑造我們當今世界的發現和思想的具有影響力的故事的未來。
合作行為可能在有凝聚力的社會群體的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使越來越大的、基因無關的個體群體能夠建立並遵守共同的規範。我們越早追溯到這種行為,我們就越能理解這種傾向對人類來說可能有多麼獨特。
如果這種行為在兒童早期出現,那麼隨著年齡的增長會發生什麼?成年人可能會權衡公平與不公平,但他們並不總是按照自己的判斷行事。孩子們也並不總是選擇更利他的道路。例如,在上面討論的分享任務中,嬰兒有兩個玩具,一個他們喜歡的玩具和一個他們不喜歡的玩具。他們分享喜歡的玩具(利他分享)和不喜歡的玩具(自私分享)的可能性相同,這可能表明存在一個利他決策的譜系。我們如何發展這個尺度?是社會化的結果嗎?還是我們天生就具備繪製這個譜系的能力?
引用
Schmidt, M., & Sommerville, J. (2011). Fairness Expectations and Altruistic Sharing in 15-Month-Old Human Infants PLoS ONE, 6 (10) DOI: 10.1371/journal.pone.002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