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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隨著大炮的效用被認為是戰鬥的勝利者,大炮的使用範圍增加了。美國陸軍戰爭學院在 1917 年出版的一本方便的出版物《關於使用火炮的一般說明》列出了以下行動:反炮兵火力(摧毀或壓制);對敵方野戰工事(如鐵絲網、掩體、戰壕和鐵路)的射擊;使用毒氣彈射擊;對交通線的射擊;以及“報復性射擊”(“旨在透過展示火炮正在為其監視,以每兩枚炮彈對一枚的速度還擊,來保持我們步兵計程車氣”)。
1916年5月20日一期《大眾科學》的封面顯示,炮兵部隊(我認為是奧地利的)正在準備炮彈,他們將底火擰入炮彈底部——我認為這枚炮彈是為部隊後方的21釐米“臼炮”或榴彈炮準備的。沒有與該影像相關的文章——這是當時常見的做法。炮彈在運輸時沒有底火,出於安全原因,因此在前線安裝底火是漫長而複雜的製造、運輸和準備鏈中的最後一環,這個過程經常出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發射的約十億枚炮彈中,可能高達三分之一是啞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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