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泛使用的外科口罩正使醫護人員面臨嚴重風險

由於高階 N95 口罩稀缺,醫院和其他醫療中心正在使用防護性較差的外科口罩

由於醫療用品需求量大,聯邦當局表示,醫護人員在治療 COVID-19 患者時可以佩戴外科口罩進行防護——但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這種做法正使醫護人員陷入危險境地。

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最近表示,低等級的外科口罩是 N95 口罩的“可接受的替代品”,除非醫護人員對 COVID 患者進行插管或其他可能釋放大量病毒顆粒的操作。

但職業安全領域的學者、非營利組織領導人和前監管人員表示,依賴外科口罩——其防護性遠低於 N95 呼吸器——幾乎肯定會加劇一線醫護人員的疾病,他們可能佔所有已知 COVID-19 病例的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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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毫不懷疑,這是如此多醫護人員生病甚至死亡的原因之一,” 為工會、各州和聯邦政府提供諮詢的健康與安全專家喬納森·羅森說。

根據眾議院教育和勞工委員會一位聽取了 CDC 簡報的工作人員的說法,截至 4 月 23 日,已有超過 21,800 名醫護人員感染了冠狀病毒,71 人死亡。

CDC 的建議與另一個 CDC 網頁的說法相矛盾,後者指出外科口罩“不能為佩戴者提供可靠的吸入較小空氣傳播顆粒的防護水平,並且不被認為是呼吸防護”。

簡而言之,在工人安全方面,“外科口罩不是 PPE”,即個人防護裝置,國際安全中心總裁兼執行董事、美國公共衛生協會職業健康與安全部門前任主席 Amber Mitchell 說。

當科學家最初認為病毒是透過大飛沫傳播時,允許使用外科口罩更有意義。但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病毒是透過微小的病毒顆粒傳播的,這些顆粒可以在空氣中停留長達 16 小時

一個正確佩戴的 N95 口罩可以阻擋 95% 的微小空氣顆粒——直徑小至十分之三微米,這是最難捕捉的——到達佩戴者的面部。但外科口罩旨在保護患者免受外科醫生呼吸道飛沫的侵害,根據口罩製造商 3M 公司的說法,它們無法有效阻擋小於 100 微米的顆粒。

根據最近的研究,COVID-19 病毒顆粒的大小約為 1 到 4 微米。

四月初的一項研究,對韓國的兩家醫院進行了調查,發現外科口罩“似乎無法有效阻止”冠狀病毒顆粒的傳播。2013 年中國的一項研究發現,根據《美國呼吸與危重症醫學雜誌》的資料,與持續使用 N95 口罩的醫護人員(7%)相比,佩戴外科口罩治療病患的醫護人員(17%)患呼吸道疾病的比例是其兩倍。

“我個人的意見是,既然有氣溶膠傳播的證據,那麼[至少]應該使用 N95 口罩直接護理疑似或確診 COVID 的患者,” 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醫學院的醫生和教授、UCSF 職業健康服務中心創始人羅伯特·哈里森博士說。

在電子郵件宣告中,CDC 表示,其指南旨在節約稀缺資源,主要適用於短缺情況。

機構發言人瑪莎·沙蘭說,當 N95 口罩“非常有限,以至於常規實踐的護理標準……不再可能時”,應使用外科口罩。“超出其製造商指定保質期的 N95 呼吸器,如果可用,則比使用口罩更可取。”

然而,許多醫療機構——以 CDC 指南和供應稀缺為由——僅在有限的醫療環境中提供 N95 口罩。

本月早些時候,全國卡車司機工會報告稱,其 64% 的醫護人員會員——包括在療養院、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工作的人員——無法獲得 N95 口罩。

密歇根大學醫學中心 Michigan Medicine 的註冊護士、密歇根州護士協會副主席凱蒂·斯科特說,在 Michigan Medicine,員工只有在對 COVID 陽性患者執行特定程式(如插管或支氣管鏡檢查)或在重症監護室治療他們時才能獲得 N95 口罩。否則治療 COVID-19 患者的員工會收到外科口罩。

這符合 CDC 的協議,但讓像斯科特這樣閱讀過外科口罩與 N95 口罩研究的護士感到暴露在風險之中。

“我們有感染這種病毒的風險,我們也有將病毒帶回家的風險,”斯科特說。“很明顯,這些外科口罩指南不起作用。”

根據最近的新聞報道,底特律地區(包括密歇根醫學中心的所在地安娜堡)近 3,000 名醫護人員疑似或確診感染了 COVID-19。

根據護士工會向密歇根州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提出的申訴,在 Michigan Medicine,員工不能自帶防護裝置。斯科特有朋友和家人寄給她的 PPE,包括 N95 口罩。當她在照顧病人時,這些 PPE 卻放在家裡。

“想到我要去上班,卻要把這個口罩放在家裡的廚房桌子上,因為僱主不讓我戴,”斯科特說。“你會覺得自己像個祭品。”

肯塔基州佛羅里達州再到加利福尼亞州的新聞報道都記錄了護士在自帶 N95 呼吸器時面臨報復或被迫辭職的情況。

Michigan Medicine 的一位發言人拒絕回答有關醫院防護裝置協議的問題。美國醫院協會對是否允許員工自帶 N95 口罩上班不持立場,該行業組織高階副總裁兼首席護理官羅賓·貝格利說。

紐約州護士協會首席職業健康與安全代表麗莎·鮑姆提交的法庭證詞顯示,在全國冠狀病毒爆發的中心紐約,全州護士報告說,在治療 COVID-19 患者時,他們收到的是外科口罩,而不是 N95 口罩。

“外科口罩不是 PPE 的一種形式。……[如果]你咳嗽或打噴嚏,它可以捕捉到一些病毒。但它不能保護佩戴者,”鮑姆在接受 Kaiser Health News 採訪時說。

根據工會估計,到目前為止,至少有 16 名 NYSNA 成員死於冠狀病毒,至少 94 人住院,超過 1,000 人檢測呈陽性。

美國全國護士聯合會已推動華盛頓立法者透過立法,透過迫使白宮援引《國防生產法案》(一項朝鮮戰爭時期的法律,允許聯邦政府在緊急情況下指導私營企業生產和分銷商品)來提高 N95 口罩的產量。

該組織還呼籲國會要求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制定一項緊急臨時標準,強制要求僱主在醫護人員與疑似感染 COVID-19 的患者互動時,為其提供包括 N95 口罩在內的防護裝置。

“僱主有責任保護其員工,”工會首席立法倡導者阿米拉·塞奎拉說。“與此同時,當您遇到如此規模的危機時,聯邦政府也有責任確保增加採購,如果不能採購,也要增加生產。”

AHA 曾遊說反對擴大 N95 口罩使用的授權。貝格利承認“供應不足”,並表示全球需求的增加使得獲得 N95 口罩變得更加困難。

“如果我們未能節約已經有限的供應,那麼對於執行氣溶膠化操作的醫護人員來說,將沒有剩餘的 N95 口罩,”貝格利說。

但工會領導人在最近一次關於工人面臨的危險狀況的電話會議上警告說,未能為醫護人員提供更多更好的防護裝備可能會付出更多生命代價。

“如果我們有適當的保護措施,護士並不害怕照顧我們的病人,” 美國全國護士聯合會執行主任邦妮·卡斯蒂略說,“但我們不是烈士,不會因為我們的政府和僱主沒有盡到職責而犧牲我們的生命。”

本文最初由 Kaiser Health News 於 2020 年 4 月 28 日釋出。閱讀原始報道 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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