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曾浪費無數時間在線上推薦演算法上,這些演算法會建議我們觀看另一個貓咪影片或關注另一個網紅。但在短短幾個月內,社交媒體平臺可能需要找到新的方法來保持使用者的參與度——而網際網路可能面臨重大改革。
週二,最高法院開始審理名為岡薩雷斯訴谷歌案的案件,該案件質疑科技巨頭是否應對其演算法推廣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該案件針對當今網際網路的基石:第230條,一項保護線上平臺免於承擔他人制作內容的責任的法規。如果最高法院削弱該法律,平臺可能需要修改或刪除管理其資訊流的推薦演算法。如果法院完全廢除該法律,科技公司將更容易因使用者內容而面臨訴訟。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計算機科學家哈尼·法裡德說:“如果使用者生成的內容沒有保護,我認為說這可能是社交媒體的終結並不誇張。”諸如Twitter和YouTube之類的社交平臺嚴重依賴兩件事:使用者建立的內容和推薦演算法,這些演算法會推廣最有可能吸引其他使用者注意並儘可能長時間將其留在平臺上的內容。法院的判決可能會使這兩種策略對科技公司來說更加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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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薩雷斯訴谷歌案起源於2015年11月的事件,當時隸屬於恐怖組織ISIS的武裝分子在巴黎的六次協同襲擊中殺害了130人。諾埃米·岡薩雷斯,一名23歲的學生,是襲擊中唯一死亡的美國人。事後,她的家人起訴了擁有YouTube的谷歌,辯稱該影片平臺的推薦演算法推廣了來自恐怖組織的內容。
谷歌辯稱,使用演算法對內容進行排序是“典型的出版行為”,對於使用者能夠瀏覽網際網路是必要的,因此受第230條保護。該法規最初是1996年《通訊規範法》的一部分,其中規定,根據法律,計算機服務提供商不能被視為他人建立的資訊的釋出者。這是一項追溯到網際網路早期的措施,旨在防止科技公司過多幹預網上發生的事情。
康奈爾法學院的法學副臨床教授高塔姆·漢斯說:“該法律旨在最大化言論,也就是說,透過給予公司相當廣泛的免責保護,你可以讓公司建立平臺,人們可以在沒有大量主動監控的情況下發言。”
岡薩雷斯認為,推薦演算法不僅僅是像搜尋引擎之類的“中立工具”那樣決定顯示哪些內容,而是主動推廣內容。但一些專家不同意。“這種區分根本沒有道理,”技術政策專家兼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CITRIS政策實驗室主任布蘭迪·農內克說。她為一份關於此案的簡報做出了貢獻,該簡報認為這兩種型別的演算法都使用預先存在的資訊來確定要顯示的內容。“區分內容的顯示和內容的推薦是行不通的,”農內克說。
在裁決岡薩雷斯訴谷歌案時,最高法院可以遵循三種路徑之一。如果法院支援谷歌並宣佈第230條完好無損,那麼一切都將保持不變。在最極端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完全拋棄第230條,使科技巨頭不僅可能因其演算法推薦的內容,而且還可能因使用者在其網站上說的任何內容而面臨訴訟。
或者,法院可以採取中間路線,以某種特定的方式調整該法規,這可能會要求科技公司在特定情況下承擔一些額外的責任。這種情況可能有點像2018年對第230條的一項有爭議的修改,該修改使平臺對與性交易相關的第三方內容負責。考慮到岡薩雷斯訴谷歌案的限制,修改第230條可能涉及諸如排除與恐怖主義相關的內容——或者要求公司控制那些推動更極端內容並優先考慮廣告收益而不是使用者或社會利益的演算法,法裡德說。
漢斯預計最高法院要到6月下旬才會釋出判決。但他警告說,如果第230條失效,網際網路將隨之發生巨大變化——其影響將遠遠超出YouTube和谷歌。已經由少數幾家強大公司主導的科技平臺可能會更加鞏固。而剩下的公司可能會打擊使用者可以釋出的內容,從而使此案對個人言論自由產生影響。“我認為我們都應該擔心的是這種下游效應,”漢斯說。
即使最高法院支援谷歌,專家們也表示,政府正在積累力量來控制大型科技公司,無論是透過修改第230條還是引入其他措施。漢斯說,他希望國會能夠發揮主導作用,儘管他指出立法者尚未成功透過任何新的立法來實現這一目標。農內克建議,另一種方法可能側重於讓使用者更好地控制推薦演算法,或者可以選擇不與演算法共享個人資訊。
但最高法院似乎也不太可能迴避這個問題。本週正在審理的第二個案件,名為Twitter訴塔姆內案,也關注科技平臺對支援恐怖主義內容的責任。專家預計,最早在今年秋天,最高法院將審理探討兩項關於社交媒體平臺內容稽核的相互衝突的州法律的案件。
“無論本案的結果如何,對科技公司的監管都將繼續是法院關注的問題,”漢斯說。“我們仍然會在一段時間內與最高法院和技術監管打交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