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昨天警告說,不要對最新的聯邦氣候變化指南過於樂觀。
一些環境政策專家警告說,白宮關於聯邦機構在進行專案審查時應考慮氣候變化的建議,在新政府領導下很容易被撤回。
“這些不是法規,不是規則,對各機構也沒有約束力,”地球正義組織的立法顧問勞爾·加西亞說。“它像其他事情一樣,取決於誰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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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宮環境質量委員會(CEQ)昨天釋出的最終指南建議各機構既要計算專案的直接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又要評估氣候變化可能如何影響專案(Greenwire,8月2日)。
儘管該檔案在法律效力上較弱,但它將在聯邦機構在氣候變化影響和聯邦審查方面達成一致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政策完整性研究所的政策主管傑妮·海因說:“該檔案的目的是協調聯邦機構的做法。” “這些指南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它們對各機構具有說服力,這是最重要的。”
環保組織稱讚了這項新的政策檔案,而共和黨議員和行業團體則對在環境審查中增加另一層分析會減緩他們認為已經非常緩慢的流程表示失望。
參議院環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席吉姆·英霍夫(俄克拉荷馬州共和黨人)質疑環境質量委員會是否有權釋出這樣的政策指令,因為環境質量委員會的代理負責人克里斯蒂·戈爾德弗斯尚未獲得參議院的確認。
他在一份宣告中說:“在沒有參議院確認的主席,甚至沒有提名人的情況下,今天的指南不可能有任何效力或作用,因為環境質量委員會的工作人員無權採取任何官方行動。”
英霍夫補充說,氣候變化不屬於聯邦環境專案審查的範圍,“因此該指南沒有法律依據。”
加西亞斷然不同意氣候變化不屬於聯邦環境審查過程的觀點。
他說:“《國家環境政策法》(NEPA)規定,各機構必須考慮和分析任何可能對人類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聯邦行動。” “氣候變化可能是我們這一代人將遭受的人類環境最重大的影響。”
上游排放與下游排放
就其本身而言,在新的指南的第二頁,環境質量委員會斷言,氣候變化的影響“完全”屬於聯邦環境審查過程的範圍。
海因說,大多數判例法實際上都與環境質量委員會的新指令一致。她說,新指南的最大作用是為在環境審查中難以加入氣候變化影響的機構提供清晰度。
與近20個月前釋出的指南草案相比,最終指南在之前引起麻煩的領域提供了具體細節。例如,新建議建議,如果存在工具和資料,則應建模擬議專案的直接、間接和累積溫室氣體排放量。
這取代了“上游”和“下游”排放的術語。哥倫比亞大學薩賓氣候變化法律中心的副主任兼博士後研究員傑西卡·溫茨在一篇部落格文章中寫道,措辭的轉變在技術上更加精確,並且可能解決了關於機構在計算排放量時需要走多遠的擔憂。
溫茨表示,措辭的轉變並不意味著各機構不再需要關注排放量,恰恰相反。
她寫道:“各機構仍然必須考慮合理可預見的間接影響,這些影響可能包括上游和下游排放。” “對於化石燃料相關的審批,情況肯定是這樣,因為化石燃料供應鏈的每個階段(生產、運輸、加工和最終用途)之間存在明顯的因果關係,並且這些活動的排放量可以使用現有工具和資料進行估算。”
新指南還呼籲各機構解決公眾意見中提出的關於氣候變化的擔憂,這可能會“促使許多機構採用更詳細的、針對機構的指南,這些指南是針對他們經常審查的專案型別量身定製的。”
它還澄清說,各機構應考慮短期和長期內排放的溫室氣體。這對於可能發生土地利用變化並影響碳儲量的專案可能很重要。例如,為專案清理一部分森林可能會在短時間內產生大量排放;但是,如果該專案要求長期重新種植或其他恢復工作,則排放量可能是中性的。
專門從事環境法的 Dorsey & Whitney LLC 的律師邁克爾·德賴斯代爾表示,它也可能對法院具有說服力。他說,如果聯邦機構不為其決定提供明確且合理的解釋,那麼偏離其建議的機構可能會面臨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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