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回應聯邦地方法院4月份的一項授權,該授權規定無論年齡大小,所有女性都可以無需處方獲得緊急避孕藥Plan B,奧巴馬政府將目前該藥的年齡限制從17歲降低至15歲。
儘管這是美國迄今為止在緊急避孕方面的最進步立法,但這種政治妥協延續了一種歷史模式,即無視美國政府為評估該藥物的安全性以及增加緊急避孕藥的可及性對社會的影響而下令進行的各項研究。
在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一個科學家團隊於2005年進行的一項研究證實,Plan B(當時為兩步療法,包含兩片含有激素左炔諾孕酮的0.75毫克藥片)不僅使用安全,而且對可以獲得該藥的青少年的性行為沒有影響之後,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委託同一批研究人員進行第二次研究,這次是為了評估年輕人是否可以負責任地使用Plan B。“我們發現他們不僅能夠理解它,而且他們在決定是否使用它時做出的決定與成年人做出的決定相同,”領導這項研究的婦產科教授辛西婭·哈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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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研究是FDA局長瑪格麗特·漢堡在2011年12月正式批准Plan B(供所有年齡段的女性使用)時考慮到的科學證據的一部分。“有充分合理的、有充分支援的和基於科學的證據表明,Plan B One-Step是安全有效的,應該批准其為所有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非處方藥,”漢堡醫生說。
2006年,在哈珀的團隊發表研究結果一年後,FDA取消了1999年對購買Plan B的處方要求,但維持了該藥18歲以上的年齡限制。三年後,在以色列的梯瓦製藥公司釋出了Plan B One-Step(一種新的、更易於使用的藥物版本,用單片1.5毫克劑量取代了兩片0.75毫克藥片)後,FDA將年齡限制從18歲降至17歲。2011年,就在漢堡批准Plan B幾天後,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部長凱瑟琳·塞貝利厄斯否決了該決定,禁止向17歲以下的女孩非處方出售該藥。塞貝利厄斯沒有科學背景,她反對FDA的裁決,理由是非常年輕的女孩使用緊急避孕藥會產生不利的副作用。“大約10%的女孩在11.1歲時就具備了生育能力,”塞貝利厄斯在2011年12月說。“眾所周知,年齡較大的少女和最小的育齡女孩之間存在明顯的認知和行為差異。”
為了回應這一擔憂以及公眾對年輕人可能濫用或誤用緊急避孕藥的擔憂,FDA與梯瓦的撥款一起,資助了一項研究,以發現哪些年齡組會要求使用這種避孕藥(如果可以獲得),以及他們是否會正確使用該藥。2012年,在追蹤了五個城市前往診所購買該藥的女孩之後,哈珀(即進行2005年研究的同一研究人員)和她的研究團隊發現,要求獲得Plan B的大部分女孩都在15歲至19歲之間。在他們追蹤的340名女孩中,只有一名11歲和一名12歲的女孩來診所尋求Plan B。“14歲是真正開始發現有女孩使用避孕措施的第一個年齡,”哈珀觀察到。“大多數比這更小的女孩尚未發生性行為,也不尋求醫療服務。”
婦女健康倡導組織表示,塞貝利厄斯對Plan B的限制在科學上是不合理的。“一旦[Plan B]被認為是安全有效的,它就應該在沒有不必要的醫療障礙的情況下獲得,”位於華盛頓特區的全國婦女法律中心聯邦生殖健康政策主管莎倫·萊文斷言。計劃生育聯合會醫療服務主任黛博拉·努卡托拉說,限制Plan B是不合邏輯的。“底線是緊急避孕是安全有效的,”她說。“擴大所有女性獲得緊急避孕的機會在科學和醫學上都是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