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在華沙舉行的聯合國主要氣候峰會上,一項關於新的氣候條約談判的計劃正在敲定中,該條約將在兩年後在巴黎最終確定。來自195個國家的代表也在尋求各國承諾在現在到2020年之間限制其溫室氣體排放。但是,前進的道路上充滿了富裕國家和貧窮國家之間關於資金以及如何分配和執行減排的爭端。
本次會議旨在為2015年在巴黎舉行的下一次主要氣候峰會制定時間表並設定談判引數,屆時各國希望能達成一項繼2009年在哥本哈根達成的協議之後的條約。
在那次會議上,關於正式條約的談判破裂,但最終導致了一套不具約束力的承諾——《哥本哈根協議》——規定了到2020年的減排目標。該協議還模糊了發達國家(受1997年《京都議定書》約束減排)和發展中國家(沒有此類義務)之間的區別。此後,談判代表一直在研究如何構建一個新的框架,該框架將涉及所有國家的氣候承諾,包括現在是世界最大排放國的中國以及從未批准《京都議定書》的美國(E. Diringer Nature 501, 307–30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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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沙會談分為兩個主要軌道。一個側重於一項新的全球氣候條約的架構,該條約將在當前哥本哈根承諾到期後於2020年生效。第二個軌道研究在現在到2020年之間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來加強承諾,以增加將全球變暖限制在前工業化時代溫度以上2°C的目標的機會(請參閱“排放懸而未決?”)。
例如,歐盟(EU)提出了一個多階段的過程,其中2020年後氣候行動的承諾將在明年登記,然後接受國際評估,以確定這些承諾彼此之間以及與科學評估的匹配程度。最終承諾將在2015年在巴黎登記。透過讓各國自願做出氣候承諾並以這種方式進行比較,希望那些目標不高的國家可能會因感到羞恥而加強目標。歐盟還呼籲審查2020年之前的承諾。
在南非開普敦為環保組織世界自然基金會跟蹤談判的塔斯尼姆·埃索普說,這些短期承諾對於引導世界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至關重要。“最大的挑戰將是確保排放量在本十年內達到峰值,”她說。
減排成本可能是華沙的第一個引爆點。在哥本哈根,發達國家同意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提供300億美元的氣候援助,併到2020年將對發展中國家的氣候支援增加到每年1000億美元。儘管短期承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兌現,但尚無實現每年1000億美元目標的明確計劃。從巴西和中國等新興巨頭到非洲貧困國家,發展中國家都在要求富裕國家增加資金,併為實現這一目標創造一條可行的道路。
由於公共財政緊張,許多發達國家正在尋找其他資金來源。一種可能性是對國際航空徵收某種型別的稅,加拿大魁北克的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正在考慮這樣做。該機構已承諾在2016年之前制定一項協議,該協議可能在2020年生效。
華沙的談判代表將就如何透過在韓國仁川新成立的綠色氣候基金等組織來資助和最終部署氣候援助進行討價還價。另一個引爆點是發展中國家要求建立“損失和損害”機制,以補償因氣候變化而遭受無法彌補損害的貧困國家。
但最大的問題將集中在2015年條約的框架上。在哥本哈根之前,重點在於類似於《京都議定書》的條約,該條約將鎖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目標。在哥本哈根,美國和其他發達國家推動了一種替代方案,該方案將允許個別國家登記承諾,然後在國際層面進行審查。布魯塞爾歐洲氣候基金會高階顧問德莉亞·維拉格拉薩說,會談正朝著這種自下而上的方法邁進,這種方法將與正式審查相結合,以評估承諾並確定擴大承諾的途徑。隨著會談在下週結束,世界可能會初步瞭解這種制度的可能面貌。
“華沙將為新協議的結構帶來一些澄清,”維拉格拉薩說。“這對媒體來說並不性感,但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