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在美國,有兩種自相矛盾的傳統觀念——如果你賺更多的錢,你會過得更好,以及金錢買不到幸福。現在,兩位學者提出了另一種關於金錢和快樂之間關係的思考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你的消費方式與你消費的多少同樣重要。邁克爾·諾頓,哈佛商學院副教授,與伊麗莎白·鄧恩合著了《快樂金錢》:更明智消費的科學。他回答了《思想問題》編輯加雷斯·庫克的問題。
加雷斯·庫克:人們對金錢和幸福之間關係的最大誤解是什麼?
邁克爾·諾頓:當被問及金錢和幸福時,我的合著者莉茲·鄧恩和我一次又一次聽到人們說的一句話是:越多越好。總的來說,我們都認為擁有更多的錢會讓我們更快樂。而且,雖然擁有更多的錢通常不會讓我們更不快樂,但僅僅擁有更多的錢並不能保證幸福。畢竟,我們大多數人都有一位相對富有的朋友、家人或同事,他們看起來肯定不是特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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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建議人們應該停止只考慮如何賺更多的錢,而應該更多地關注他們是否從已有的錢中獲得最大的幸福感。
庫克:您寫道人們應該“購買體驗”。您為什麼這麼說?
諾頓:當我們讓人們列出他們在某個月的所有支出,然後對它們進行分類時,總是令人驚訝的是,他們預算中有多少用於購買我們稱之為——用科學術語來說——東西。小玩意、音樂、書籍、拿鐵等等。事實證明,購買東西對我們的幸福感不是壞事——購買咖啡、汽車甚至房屋並不會讓我們不快樂——但東西也不會讓我們更快樂。
相比之下,購買體驗似乎每花費一美元都能創造更多的快樂。為什麼?考慮一下購買電視和購買度假之間的區別。電視很棒,當然,但是看電視的體驗與每週一次與伴侶或朋友一起享用特殊餐點的體驗相比就相形見絀了。一臺價值 4,000 美元的高階電視可能看起來是一筆很棒的購買,但是將這筆錢用於購買體驗(例如,40 次每次花費 100 美元的精彩用餐)會創造更多的快樂。而且更重要的是,我們獨自看電視,但我們和別人一起吃飯。社互動動(人們幸福感的一個關鍵預測因素)的增加意味著體驗通常比物質商品更能帶來物有所值的快樂。
庫克:您對計劃暑假的人有什麼建議?他們可以做些什麼來從度假中獲得最大的快樂?
諾頓:關於度假有一件有趣的事情:我們通常在度假開始前的幾周內體驗到幸福感的最大增長。這似乎很奇怪——畢竟,度假的目的是離開去快樂——但這說明了期待的力量。是的,等待事情可能很困難(想想聖誕節前幾天的孩子們),但研究表明,期待是幸福感的一個巨大且經常未被利用的來源。度假很棒,但在辦公室隔間裡被困住時期待陽光明媚的海灘幾乎和海灘本身一樣令人興奮和有趣。
鑑於此,我們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從假期中獲得的幸福感?雖然我們經常會傾向於用信用卡支付旅行費用,並在旅行結束後幾個月再還清,但我們建議一種新的策略:現在支付,稍後消費。想象一下,當你在度假時,你必須為你吃的每一口食物付費,旁邊站著一個人,讓你每咬一口就付一美元。不太好玩。但是,當我們預先付款時,到它們到來時,它們實際上感覺是免費的——因為支付的痛苦已經過去很久了,我們可以真正享受那一刻。當然,提前付款也增加了我們在假期前做白日夢的可能性。我們的僱主可能不高興,但這種期待會增加我們的幸福感。
庫克:有很多人賺了很多錢,但卻沒有時間享受。您如何看待時間和金錢之間的權衡?對於人們規劃他們生活的廣闊輪廓,您有什麼建議?
諾頓:我們用錢犯的最大錯誤之一是,我們未能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我們從事使我們快樂的活動的時間的方式來使用它。相反,我們經常不小心地以看起來會讓我們快樂的方式使用金錢,但實際上卻註定我們度過不快樂的時間。
以在郊區購買一套好房子為例。這似乎是一個好主意。事實上,大多數美國人認為擁有一所房子是實現美國夢的關鍵部分。當你在郊區買房時,你會想到所有你在草坪上舉辦的家庭燒烤。但你沒有充分考慮的事實是,你已經註定自己每天在交通擁堵的情況下通勤兩小時——在你的餘生中。在漫長的一天結束時,當你花了兩小時在停滯不前的交通中時,擁有一棟大房子是否足以讓你快樂?我們猜,不會那麼快樂。因此,總的來說,思考你的每一次購買將如何影響你的時間,使我們能夠以購買我們更快樂時光的方式花錢。
庫克:好的,和我談談莎拉·西爾弗曼。
諾頓:莎拉·西爾弗曼是我們個人的英雄,不僅因為她才華橫溢、幽默風趣,還因為她的喜劇哲學包含著我們所有人都可以應用於自己幸福的智慧。
西爾弗曼非常非常喜歡一種笑話:放屁笑話。因此,她不是對她喜歡的東西感到厭煩,而是要求她的編劇謹慎使用放屁笑話。這樣,當出現一個時,它感覺就像一種享受,而不是像例行公事。
除了放屁笑話之外,大量研究表明了我們稱之為“把它當成一種享受”的價值。透過限制我們對某些產品的訪問,一旦我們再次遇到這些產品,我們就會大大提高我們的消費。在我們的一項實驗中,一些人被分配每週每天吃巧克力;其他人被要求戒掉巧克力。當他們一週後回來時,我們給了他們更多的巧克力吃。沒有人討厭巧克力——畢竟是巧克力——但那些戒掉一週的人比那些一直被允許吃巧克力的人更喜歡巧克力。
庫克:您能告訴我們關於給別人送禮物的事情嗎?
諾頓:我們通常認為給別人送禮物會增加接受者的幸福感。再次,想想孩子們在聖誕節早晨開啟禮物……然而,我們的研究表明,送禮物為一組意想不到的人帶來了好處:送禮者自己。在我們從美國到南非,從加拿大到烏干達等國家進行的實驗中,我們一致發現,把錢花在別人身上——無論是給朋友買禮物還是捐給慈善機構——比把錢花在自己身上更能給人帶來快樂。
下次你在星巴克排隊時,想想給別人買一杯咖啡,而不是給自己買一杯。或者,如果你不能忍受沒有咖啡,至少可以考慮給朋友買一杯贈送的咖啡,而不是你狼吞虎嚥喝下的那杯咖啡。
庫克:您是否將這項研究中的任何經驗應用於自己的生活?
諾頓:行為科學家已經研究了人們如何未能考慮所謂的“機會成本”。簡而言之,我們買的任何東西都意味著我們放棄了其他東西。但我們通常不會這樣考慮我們的支出。當我們在價格為 1,000 美元的立體聲音響和價格為 1,100 美元的立體聲音響之間做出決定時,我們幾乎只關注我們更喜歡哪種立體聲音響。我們自然不會將該決定框定為在 1,100 美元的立體聲音響或 1,000 美元的立體聲音響加上價值 100 美元的新音樂之間進行選擇。這樣說來,1,000 美元的立體聲音響似乎非常有吸引力。
金錢和幸福也是如此。我們固執地認為我們需要一所房子、一輛汽車、一臺平板電視才能快樂,因此我們幾乎把所有的錢都花在了這些財產上。在購買任何東西之前,我都會嘗試問自己:我可以用這筆錢做什麼?我真的在以最佳方式利用它來最大限度地提高我的幸福感嗎?如果不是,並且這種情況發生的頻率驚人,我會把錢包收起來。
您是專門研究神經科學、認知科學或心理學的科學家嗎?並且您是否閱讀過最近發表的同行評議論文並想撰寫相關內容?請將建議傳送給《思想問題》編輯加雷斯·庫克,他是普利策獎獲獎記者和NewYorker.com的定期撰稿人。可以透過 garethideas AT gmail.com 或 Twitter @garethideas聯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