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3月新冠疫情高峰期,25位政府首腦和國際機構負責人釋出了一份非同尋常的聯合呼籲,要求制定一項“新的國際大流行病防範和應對條約”,以保護世界免受未來大流行病威脅。該條約原定於今年的世界衛生大會(世界衛生組織的決策機構)上透過。儘管一場毀滅性的大流行病已導致超過2000萬例超額死亡,但談判卻因激烈的政治分歧而陷入僵局。
然而,也有一線光明。6月1日,在大會的最後一天,各國通過了對《國際衛生條例》(管轄傳染病國際傳播的法規)的歷史性改革,並將大流行病條約的談判延長至2025年5月或更早。這些決定加強了多邊機構和國際合作的重要性。政治意願似乎圍繞著對一個更健康、更安全的世界的共同願望而凝聚起來。
以下是為什麼大流行病條約對全球北方和南方各地的人們來說都是雙贏的。將大流行病條約視為一項宏大的社會契約,以保護後代免受大流行病破壞性和不公平的影響。全球社會契約有兩個目標:即時公開交流科學資訊,以及公平分配醫療對策。這些目標並非對立,而是必不可少且相互依存的。每個方面都會使我們所有人都更安全,並使世界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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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全球北方的國家堅持要求公開和立即獲取科學資料,這是有充分理由的。迅速傳播的監測和流行病學資訊可以控制源頭的疫情爆發,併為世界發出早期預警,以升級準備和應對措施。病原體樣本及其基因組序列也是新診斷方法、疫苗和治療方法的基礎。當這些資料與國家研究機構、實驗室和製藥公司共享時,可以加速拯救生命的醫療產品的開發——這是一個雙贏的局面。
如果沒有快速和透明的科學交流,開發疫苗可能需要數年,而不是數月,這可能會在大流行病中造成數百萬人的生命損失。那麼,為什麼許多中低收入國家(LMIC)抵制公開科學共享的義務呢?原因是病原體樣本和序列資訊是它們獲得公平分享此類共享成果(如疫苗等對策)的唯一政治籌碼。中低收入國家指出《名古屋議定書》,這是一項條約,要求公平分享利用各國主權遺傳資源(包括病原體)產生的惠益。因此,全球社會契約具有第二個同等重要的組成部分:醫療對策的公平分配。
在新冠疫情期間,醫療對策到達中低收入國家的時間與公共衛生需求嚴重脫節。到2021年末,高收入國家已為其75%的人口完全接種了疫苗,而最貧窮國家中只有不到2%的人口接種了一劑疫苗。這些不公平現象源於製造業生態系統分佈不均,集中在富裕國家。高收入政府預購了世界上大部分疫苗供應,造成了極端的全球稀缺。特別是美國和歐洲,繞過了世衛組織的COVAX倡議,該倡議旨在加速疫苗生產並促進疫苗分配的公平性。最後,強大的製藥公司對中低收入國家施壓,使用脅迫性措施和單方面採購合同,使這些國家在緊急情況最嚴重時無法獲得負擔得起的疫苗。
在條約談判中,高收入國家理解推進公平的有意義機制的必要性,但可能沒有意識到全球南方國家在經歷了四年大流行病不公正之後所感受到的不信任甚至憤怒的程度,而這又是以健康不公平、剝削和資源掠奪的遺留問題為基礎的。當中低收入國家被迫等待富裕國家政府和製藥公司的捐贈時,他們的經驗始終是,拯救生命的產品來得太少、太遲了。這導致了這樣一種要求,即政府和私營部門不僅要公平分享醫療對策,還要公平分享其生產手段,包括研發和製造能力、專有技術和技術。這將使各國和地區能夠在生產對策方面實現自力更生。再次強調,這對所有人都有利。
現在談判代表還有整整一年的時間來達成協議。隨著美國和世界大部分地區選舉的臨近,達成一項全球條約具有緊迫性。失敗不是一個選項,因為它會破壞國際合作,使我們更容易受到另一次越來越有可能發生的大流行病的襲擊。
該條約最受爭議但可能最具變革意義的貢獻——其“核心”——是病原體獲取和惠益分享。這要求在北方和南方之間公平交流科學資訊和分配疫苗。所有人都將共享科學,而製造商將保留20%的疫苗,根據全球公共衛生需求進行分配,從而更好地遏制疾病的傳播。
弱勢國家以及全球健康倡導者也呼籲建立一個端到端生態系統,將疫苗、檢測和治療方法視為全球公共產品。較小的製藥公司將需要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轉讓、持續的融資以及智慧財產權的靈活性,以便在當地生產這些產品。
高達75%的新發和再發傳染病,如SARS、猴痘、埃博拉和可能的新冠病毒,是由來自動物的溢位引起的。它們每年導致全球25億人患病和270萬人死亡。深度預防,即認識到人類、動物和環境健康相互關聯的“同一個健康”方法,將限制這些溢位。各行業反對這些措施,但在最近的條約談判結束時,一條將其納入其中的道路已經出現。
我們應該進行這項投資。許多小國仍然面臨財政限制,限制了根據該條約作出的任何新承諾。它們每年還需要額外的105億美元用於準備工作,但僅從世界銀行的大流行病基金中獲得了$3.127億 美元,而該基金本身仍然資金嚴重不足。截至2023年1月,全球新冠疫情死亡率成本為29.4萬億美元。大流行病防範是高收入國家最具成本效益的措施之一。
世界各地的民粹主義領導人將國際關係視為零和博弈:“我們贏,你們輸。”但事實是,國際合作以及一項強有力的大流行病條約對雙方都有利。現在對全球健康的最大威脅是冷漠、不作為和未能吸取新冠疫情的教訓。讓我們透過一項大流行病條約,並將每個人都受益的全球社會契約編纂成法。
這是一篇觀點和分析文章,作者或作者表達的觀點不一定代表《大眾科學》的觀點。
作者註釋: 勞倫斯·戈斯廷是世衛組織《國際衛生條例(2005)》修訂委員會成員,世衛組織國家和全球衛生法合作中心主任,並一直積極支援世衛組織和政府間談判機構制定大流行病條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