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於 6 月通過了《美國氣候與能源安全法案》,並將其送交參議院。這項長達 1428 頁的眾議院法案,雄心勃勃地試圖一舉解決可再生能源、碳捕獲和封存 (CCS)、核能、電動汽車、碳排放總量管制與交易、電力傳輸、能源效率和氣候適應等問題。其範圍從宏偉願景到細枝末節,例如照明裝置的技術規範。
在這份冗長的草案中,缺失的是優先順序。該法案正確地認識到,美國和世界其他地區需要對能源技術和使用進行根本性的改革。全球石油供應線的安全隱患、傳統化石燃料日益增長的全球稀缺性以及減少碳排放的緊迫性,都指向了對能源進行根本性改革的需求。然而,為了實現這樣一項世界範圍的根本效能源改革,我們需要關注大方向——能夠產生巨大而持久影響的技術系統——而不是陷入令人痛苦的細節中。
在該法案中討論的數十項行動中,只有大約六項可能產生重大影響。對碳定價是最重要的政策,因為這確實會向整個經濟發出訊號,轉向低碳技術。唉,對碳直接徵稅將遠遠優於眾議院法案中提出的基於可交易排放許可的繁瑣且不透明的碳排放總量管制與交易系統。政客們討厭“稅收”這個詞,並且喜歡向強大的利益集團分發免費的排放許可。結果是一個過於複雜且有些武斷的系統,但仍然比什麼都沒有好得多。至少根據該立法,碳排放最終將承擔市場價格,參議院仍有時間進行重大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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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發展核電可能是第二重要的措施,因為它是目前最具可擴充套件性、成本競爭力的基荷非碳電力來源。該立法對核電的態度明顯模稜兩可,反映了環境界內部在擁護者和堅決反對者之間持續存在的分歧。無論我們是否選擇擴大核電,中國和許多其他國家肯定會這樣做。美國也應該這樣做;這對於實現具有成本效益的溫室氣體減排是必要的。
第三,我們需要測試,如果成功,則大規模快速部署 CCS。該立法正確地擁護 CCS,儘管許多環保主義者繼續無條件地反對煤炭。然而,與核能一樣,即使環保主義者對煤炭嗤之以鼻,中國、印度和其他國家也將繼續大規模使用煤炭。美國也將如此。關鍵是確保未來的燃煤電廠使用 CCS。
第四,我們需要開發我們巨大的太陽能潛力。僅莫哈韋沙漠就可以滿足美國高達一半的電力需求,前提是擁有高壓直流輸電網將電力輸送到主要人口中心,並且剩餘的技術障礙和成本因素能夠得到解決。如果說有什麼案例是邊幹邊學,那就是這個案例。對大規模太陽能發電的投資很可能在幾年或幾十年內獲得鉅額回報,但我們將需要研發、太陽能上網電價補貼、聯邦土地管理支援和高壓電網開發的綜合戰略,才能將這一巨大潛力變為現實。
第五,我們需要加速並完成從幾乎完全由內燃機驅動的汽車車隊向新一代電動汽車的轉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電池驅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要麼美國學會生產具有競爭力的此類汽車,要麼我們將最終從中國、歐洲和日本進口,這些國家也在為這一歷史性轉變做準備。很有可能整個世界將在未來 20 年內完成向電動汽車的轉型。美國的全球競爭力和溫室氣體減排的成本效益應促使我們對這項工作進行重大投資。
第六,我們需要挖掘電動馬達、燈泡、家用電器以及家庭供暖和製冷方面巨大的未實現節能機會。加利福尼亞州和日本在過去 20 年的節能計劃表明,透過共同努力可以取得顯著的成果,而且往往可以為消費者節省大量資金。
該法案涵蓋了所有這些主題,但也涵蓋了無數的次要問題和浪費公款的專案。對玉米基生物燃料政策的持續支援,浪費了糧食供應和納稅人的錢,但對減少碳排放沒有多大作用(將這項政策歸因於艾奧瓦州黨團會議的政治分量)。
該立法提議環境保護署、能源部、管理和預算辦公室以及國家科學院在立法通過後一年左右內提交許多重要的報告、研究和分析。事實是,即使沒有國會的授權,我們的政府也應該準備此類報告。我們之所以有一份 1426 頁的法案,而不是一份 250 頁的戰略法案,是因為行政部門迄今為止尚未提出有針對性的低碳戰略。
政府迄今為止讓國會做了它最擅長的事情:將所有東西都放入大雜燴中,讓每個利益集團都得到安撫、補償或補貼,但沒有優先考慮將決定能源系統改造成功或失敗的關鍵步驟。政府再次展現了其巧妙的政治手段,推動草案立法在眾議院獲得透過並送交參議院。現在,挑戰呼喚在政策設計和管理方面採取同樣巧妙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