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稅收抵免最初於 1997 年設立,並在 2021 年擴大了一年,這對美國來說是一項重大的政治和社會勝利。當時,疫情加劇了許多家庭的經濟困境,拜登政府的決定不僅增加了稅收抵免的金額,並將付款方式從年底一次性付款改為每月付款;還取消了對父母的工作要求。這立即影響了 美國三分之一的兒童,其中包括 52% 的黑人兒童和 41% 的西班牙裔兒童,這些兒童的家庭以前被排除在外,因為父母收入太少而無法獲得稅收抵免。稅收抵免的擴大使 370 萬兒童在 2021 年 12 月脫貧,且沒有顯著降低 父母的勞動參與率。
然後在 2022 年 1 月,擴大的稅收抵免到期,導致 370 萬人再次陷入貧困,西班牙裔和黑人兒童的貧困率增幅更高。該抵免表明,現金援助可以幫助家庭維持生計,而且與某些政治觀點相反,父母不會因此而退出勞動系統。即便如此,未能延續擴大計劃也不應否定這一重要的政治里程碑:國會僅以一票之差,險些取消了父母獲得家庭現金援助的工作要求。
兒童稅收抵免的擴大是朝著全民基本收入邁出的一步,全民基本收入可以在不增加失業率的情況下消除貧困。根據2021 年人口普查局的資料,美國有 3790 萬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向每個人提供政府資助的月度付款將在很大程度上幫助他們擺脫貧困,同時為數百萬兒童提供更好的教育機會、改善健康狀況和提高未來收入。美國有 11.6% 的人生活在貧困線或貧困線以下,這項付款將使數百萬人受益,並透過減少貧困的社會成本節省數千億美元。問題變成了:我們能否說服當選官員,貧困不是道德上的失敗,而是一種社會狀況,可以透過建立一個收入底線來解決,使任何人都不至於跌落到這條底線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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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基本收入地球網路的定義,全民基本收入(UBI)是指“定期向所有人個人無條件發放現金,無需經濟狀況調查或工作要求”。兒童稅收抵免與此略有不同,因為它僅適用於有子女的家庭;它還在較高收入水平時逐步取消,並且實際上仍然迫使人們證明他們“足夠貧困”才需要幫助——即經濟狀況調查。眾議員拉希達·特萊布和蒙代爾·瓊斯提出了一項更具雄心的法案,該法案接近 UBI 的理念,將取消經濟狀況調查,從而建立全民兒童津貼。與經濟狀況調查福利相比,全民福利具有若干優勢。它們避免了“我們”和“他們”之間的分裂,消除了與有針對性的福利相關的汙名。當汙名和官僚障礙被消除時,有需要的人的接受率就會提高,而接受率一直是定向福利的一個頑疾。全民福利往往更受歡迎,因此在政治上更安全,資金也更充足。而且,全民福利取消了經濟狀況調查,更容易管理。全民兒童津貼將在兒童出生時登記所有兒童,因此不會排除任何兒童。
尚無國家推出足以滿足基本需求的全民基本收入。但在美國,阿拉斯加州頒佈了永久基金分紅,這是一項年度現金支付,平均約為 1600 美元,無需經濟狀況調查或工作要求即可發放給每位居民。它有助於減少貧困,並且對人們的工作意願沒有負面影響。
在美國,全民兒童津貼和老年人社會保障將意味著我們人口中最脆弱的兩個年齡段將獲得近乎普遍和無條件的收入保障。但當然,將基本收入擴大到其餘成年人面臨著嚴重的障礙。首先,沒有人期望 18 歲以下的兒童工作,讓他們陷入貧困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代價高昂的;據估計,全民兒童津貼的社會效益超過財政成本 8 比 1。但是,人們普遍期望有勞動能力的成年人應該透過工作來獲得收入。來自美國 1970 年代接受經濟狀況調查的最低收入實驗和近期對馬尼托巴省類似實驗的分析以及其他研究的經驗證據支援了這樣一種觀點,即實際上很少有人會在同時獲得有保障的收入時停止工作。此類研究還表明,那些停止有償工作的人這樣做是有充分理由的,例如完成高中學業或照顧幼兒,而適度的有保障的最低收入可以使原本無法工作的人能夠工作。即使少數人會拿錢而不為社會做貢獻,但收益也可能大大超過成本。
每個領取現金的健全人都應該找工作的規範也可能受到挑戰。首先,擁有一份工作並不是工作的唯一形式。照顧兒童和老人也是工作——這項工作主要由婦女無償完成。基本收入是一種支援和認可這項工作的方式,無需國家侵入性監控和強化性別分工。
其次,比利時政治理論家菲利普·範·帕里斯和揚尼克·範德博爾赫特的研究表明,個人收入或缺乏收入,很大一部分並非來自勞動,而是來自運氣。這在繼承的財富收入中顯而易見,但在資本密集型行業的工作收入或涉及繼承的知識和技術的收入中也同樣如此。從負面來看,許多患有未被承認的殘疾的人在有針對性的現金轉移系統中被忽略了。基本收入是平衡這種道德上武斷的運氣的一種方式。全民基本收入與其說是無償給予人們某些東西,不如說是均等化了每個人在運氣中的份額。公平的給予和索取將在更公平的起點上進行。
除了人們認為基本收入會導致他們辭職的觀點外,這個想法還面臨著另一個障礙:表面成本。如果為美國每個人每月提供 1000 美元的基本收入,那麼每年的總成本約為 4 萬億美元。有經濟狀況調查的最低收入保障(隨著掙得的收入超過某個門檻而逐步取消)可能會將收入提高相同的金額,而成本可能僅為基本收入總成本的六分之一。然而,對納稅人而言,淨成本對於基本收入而言並不高於有經濟狀況調查的最低收入,因為一些人將支付的更高稅款會被他們獲得的基本收入所抵消。
如果僅僅是“資金流動”——資金流向每個人,但最終又透過稅收從某些人那裡收回——這一事實成為政治支援的障礙,那麼有經濟狀況調查的最低收入保障可能是更具政治可行性的政策,但它會失去一些普遍計劃的優勢。
與此同時,如果最終通過了真正的全民兒童津貼,那麼這可能會在未來進一步推動人們支援基本收入。
這是一篇觀點和分析文章,作者或作者表達的觀點不一定代表《大眾科學》的觀點。
本文的另一個版本題為“全民基本收入證據”,已改編收錄在 2023 年 4 月號的《大眾科學》雜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