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早些時候,十幾個以上的健康倡導團體和個人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請願,要求禁止在染髮劑中使用醋酸鉛。這種化合物是一種疑似神經毒素,存在於許多頭髮產品中——例如,章華漢草(Grecian Formula)。加拿大和歐洲在近十年前就已禁止使用醋酸鉛。研究表明,醋酸鉛很容易被皮膚吸收,並可能導致血液中鉛含量累積到中毒水平。
為什麼這種化學物質仍然可以在美國銷售給消費者用於化妝品?主要原因是,根據現行法律,像呼籲停用醋酸鉛這樣的請願是少數幾種方式之一,讓負責確保食品、藥品和化妝品安全的機構甚至可以開始限制在我們面部和身體上使用的危險化學物質。我們需要做得更好。
根據《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和《公平包裝和標籤法案》,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可以監管化妝品化學物質。但只有當它有“可靠資訊”表明存在問題時,才會介入。在實踐中,這通常意味著在公眾強烈抗議之前,什麼都不會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可能會花費數年時間進行調查和審議。除了這些情況,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的安全性是生產這些產品的公司的責任。法律不要求公司在將含有新化學物質的新產品推向市場之前進行任何特定測試,也不要求公司公開他們可能收集的任何安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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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幾種有可能引起毒性作用的化學物質可以在從洗髮水到牙膏的各種產品中找到。其中一種是甲醛,它是化妝品中使用的防腐劑釋放出的一種致癌副產品。2011年,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下屬的國家毒理學規劃署宣佈甲醛為已知人類致癌物,人類和動物研究表明,甲醛會導致鼻子、頭部、頸部和淋巴系統癌症。其他研究表明,在化妝品中發現的濃度下,甲醛可能具有危險性,並且近五分之一的化妝品含有這種化學物質。其他有風險的物質包括鄰苯二甲酸酯、對羥基苯甲酸酯(常用於保溼霜、化妝品和頭髮產品中)和三氯生,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於2016年禁止在洗手液中使用三氯生,但仍允許在其他化妝品中使用。在化妝品使用者的典型接觸水平下,這些化學物質中的幾種已與癌症、生殖能力受損和兒童神經發育受損有關。
喬治·華盛頓大學的艾米·R·佐塔和西方學院的巴夫納·沙馬桑德線上發表在《美國婦產科雜誌》上的一項最新研究表明,有色人種女性尤其面臨高風險的接觸。研究人員發現,為了迎合白人審美理想,有色人種女性更傾向於使用化學直髮劑和皮膚增白劑,這使她們不成比例地暴露於高劑量的鄰苯二甲酸酯、對羥基苯甲酸酯、汞和其他有毒物質。
美國應該保護其公民。一種值得借鑑的方法是效仿歐盟關於化妝品的指令,該指令已禁止在個人健康或化妝品產品中使用1300多種化學物質。在某些情況下,歐盟僅在看到初步毒性資料後就採取了行動。這是“預防原則”的一個典型例子,該原則指導美國衛生機構設定其他潛在危險物質(如鉛)的可接受暴露水平。
目前,關於化妝品的研究數量有限,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沒有資源或指令來啟動廣泛的測試。今年五月,加利福尼亞州參議員黛安·范斯坦和緬因州參議員蘇珊·柯林斯在國會重新提出了《個人護理產品安全法案》。該法案除其他外,將要求所有化妝品製造商每年向該機構支付費用,以幫助資助新的安全研究和執法——總計每年約2000萬美元。有了這筆錢,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每年必須評估至少五種化妝品化學物質的安全性。該法案還授權該機構在顧客報告不良反應時立即將產品下架,而無需等待可能需要數年的審查。
消費者不應被迫仔細檢查他們藥櫃中的成分表並報告不良反應。那應該是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的職責。范斯坦-柯林斯法案授權該機構根據可靠的科學做出有效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