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美元氣候問題

有多少援助資金可用於幫助適應全球變暖?

意見分歧的價值是什麼?

當涉及到解讀較富裕國家為幫助較貧窮國家解決氣候變化問題而做出的氣候承諾時,去年的差距約為600億美元。

這是發達國家在2014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用於應對全球變暖的資金數額之間的差異——具體取決於如何計算這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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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一種解讀,去年提供了 620 億美元。根據另一種解讀:0 美元。

未來幾周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談判中,最大的爭議之一是,較富裕國家是否能夠證明他們計劃履行在2009年哥本哈根談判中做出的承諾,即到2020年“調動”每年1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

甘比亞部長帕·烏斯曼·賈朱表示:“我們首先需要就‘氣候融資’的定義達成一致。”他代表最不發達國家在聯合國氣候談判中進行談判。

每年1000億美元的資金本應幫助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並幫助它們繞過化石燃料發展,轉而採用更清潔的替代能源。

布朗大學環境研究和社會學教授蒂蒙斯·羅伯茨表示:“貧窮國家正在遭受氣候變化帶來的最嚴重的痛苦,而他們在造成氣候變化方面幾乎沒有責任。現在,他們被要求推遲使用廉價化石燃料就可以實現的發展。”

在巴黎,發展中國家將要求較富裕國家展示它們計劃如何調動這筆資金。與此同時,富裕國家和貧窮國家都將就“調動”一詞的確切含義進行辯論。

上個月,經合組織釋出了一份報告,該報告得出結論,富裕國家在實現每年1000億美元的承諾方面已經取得了“顯著進展”,這凸顯了這場辯論的重大風險。該報告因其方法論而受到批評,該報告得出結論,“氣候融資”在2013年達到520億美元,在2014年達到620億美元。

該報告依賴於賈朱所描述的“非常廣泛的”氣候融資定義。但他指出,該報告的結論是,在620億美元中,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用於專門幫助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的專案。其餘的用於幫助它們減少氣候影響。在許多人看來,這一發現表明,較富裕國家缺乏幫助發展中國家適應它們在造成全球變暖方面發揮最大作用的承諾。

賈朱表示:“百分之十六用於適應和適應行動——對我們來說,這個比例偏低。我們需要看到適應融資額不斷增加。”

批評人士指出,經合組織的資料包括與氣候變化只有間接關係的援助。更令人震驚的是,經合組織在其計算中包括了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貸款的全部價值——包括必須連本帶息全額償還的貸款。

美國行動援助政策分析師布蘭登·吳表示:“我認為沒有理由將市場利率貸款計算在內。在發展融資中,計算優惠貸款的贈款要素是很常見的做法。但這項研究計算了優惠貸款和市場利率貸款的全部價值。”

2009年哥本哈根協議規定,這1000億美元將“來自各種來源,公共和私人、雙邊和多邊,包括替代融資來源。”

羅曼·韋克曼斯將該協議的這一模糊性描述為發達國家在衡量氣候融資方面擁有“極大的自由裁量權”。韋克曼斯是羅伯茨在布朗大學的實驗室的博士後研究員,他一直在研究這個問題。他說,“各國因此採取了各種各樣的會計慣例。”

正是這種模糊性造就了經合組織樂觀的結論。

領導該報告研究的經合組織官員西蒙·巴克爾表示:“作為經合組織,我們無法對哪些應計入或不應計入與1000億美元承諾相關的氣候融資做出裁決。這首先是一項透明度的練習,旨在反映發達國家自己的報告。”

2009年的協議規定,每年1000億美元的“相當一部分”應流向綠色氣候基金,該基金是一個聯合國機構,隨後專門為管理這筆資金而設立。衡量實現1000億美元目標的另一種方法是衡量該基金為專案提供的資金價值。

綠色氣候基金迄今已收到各國價值約100億美元的認捐,但僅收到不到10億美元。它本月批准了其首批專案,當時它同意將3.63億美元分配給非洲、拉丁美洲、孟加拉國和斐濟的八個專案。

按照這樣的衡量標準,去年沒有一分錢承諾的每年1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流向發展中國家,而今年只有0.4%的資金被用於專案。

在11月30日開始的兩週巴黎氣候談判期間,發展中國家將呼籲較富裕國家商定一份“路線圖”,以表明它們認真對待在2020年之前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每年1000億美元的資金。

樂施會美國專案官員安娜卡·彼得森表示:“似乎你花了大量時間想出各種不同的方法來計算一些美元和美分。”她專注於發展中國家社群為適應氣候變化所做的努力。“如此多的精力被花在計算事情上,而不是花在資助有效的事情上。”

本文經氣候中心許可轉載。該文章於2015年11月23日首次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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