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勞倫斯·赫爾利
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週三表示,佛蒙特州和其他17個州可能被阻止從某些員工健康計劃管理者處收集醫療保健資訊。
九位大法官聽取了一個小時的口頭辯論,內容是關於2005年佛蒙特州旨在提高醫療保健質量的資料收集法是否適用於自籌資金的保險計劃,這種計劃最常被大型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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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寶互助保險集團(Liberty Mutual Insurance Group Inc)運營著一項由馬薩諸塞州藍十字藍盾(Blue Cross Blue Shield of Massachusetts)管理的自籌資金計劃,當被要求提供資料時提出異議,稱美國《僱員退休收入保障法》(Employee Retirement Security Act)豁免了其遵守此類要求的義務。
這些資料包括保險公司為患者的醫療索賠支付的醫療保健服務型別以及他們支付的金額。
該公司表示,聯邦法律旨在保護僱主免受繁瑣的州法規的困擾。
美國福利委員會(American Benefits Council)的資料顯示,自籌資金計劃為9300萬美國人提供保險。它們是公司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的計劃的替代方案,後者承擔風險。
佛蒙特州是擁有資料收集法的18個州之一。利寶互助及其支持者認為,對於在全國範圍內運營的公司而言,此類要求尤其成問題,因為他們必須滿足多種不同的要求。
幾位大法官似乎對這一點表示同情。
露絲·巴德·金斯伯格大法官(Justice Ruth Bader Ginsburg)表示:“如果每個州都有自己的規範,那麼這將變得繁瑣且成本高昂。”
同樣,斯蒂芬·佈雷耶大法官(Justice Stephen Breyer)表示,如果50個不同的州有50個不同的法律,那將“純粹出於官僚原因”給計劃帶來成本。
法院的一些成員似乎對佛蒙特州收集資訊的願望表示同情。
埃琳娜·卡根大法官(Justice Elena Kagan)質疑財務成本是否會像利寶互助暗示的那麼大,並表示該過程主要實現了自動化。
她說:“你可以說有9300萬人,但是,你知道,最終成本是多少呢?”
裁決預計在6月底之前做出。該案件為戈貝爾訴利寶互助案(Gobeille v. Liberty Mutual),美國最高法院,編號14-181。
(勞倫斯·赫爾利報道;威爾·鄧納姆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