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現大多數藥物廣告具有誤導性

非處方藥的廣告比處方藥的廣告更糟糕

本故事最初由內部科學新聞服務釋出。

“不要用刺激物損傷你的喉嚨,請選擇LUCKY,” 這是20世紀30年代的一則好彩香菸廣告。今天,一家香菸公司竟然可以宣傳其產品對喉嚨有益,這簡直令人難以置信。但根據一項新的研究,虛假和誤導性廣告的時代遠未結束。

新罕布什爾州達特茅斯學院和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的研究人員決定調查藥物公司在美國電視廣告中的說法。他們的發現表明,人們經常無視事實。60%的處方藥廣告和80%的非處方藥廣告被發現具有誤導性或虛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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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公然撒謊的情況,但這些半真半假的情況構成了我們分析的一半以上,”研究作者阿德里安娜·E·費伯說。

費伯開始對藥物廣告中的斷言持懷疑態度,當時氯雷他定從處方藥變為可以在櫃檯購買的產品,突然之間,廣告對該藥物的益處“聲稱增加了六倍”,她說。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負責確保處方藥廣告的真實性,它非常瞭解這個問題,並積極尋求觀眾的幫助。

“FDA鼓勵每個人觀看,如果他們看到具有誤導性或不平衡的處方藥促銷活動,請告知FDA,”FDA發言人安德里亞·費舍爾說。

在本月早些時候發表在《普通內科醫學雜誌》上的一篇論文中,費伯隨機選擇了84個處方藥廣告和84個非處方藥廣告,這些廣告在2008年至2010年間在ABC、CBS、NBC和CNN的晚間新聞節目中播出。分析師確定了每個廣告的主要主張,並隨後評估了其真實性。如果證據支援該主張,該廣告沒有誇大證據,並且沒有遺漏重要細節,則該主張被歸類為“客觀真實”。如果該主張被誇大或遺漏了重要細節,則被認為是“誤導性的”,如果沒有任何證據支援該主張,則被認為是“虛假的”。

新加坡英士國際商學院的營銷學教授齊夫·卡蒙對費伯的發現感到驚訝,“我希望公司在談論時要小心,尤其是在涉及藥品等產品時,”他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

費伯說,重複違規者之一是勃起功能障礙藥物。“各家制藥公司用不同的方式表達,但他們都強調“準備好”的概念,當那一刻到來時”,但費伯說,準備好不僅僅是一種生理反應,它是一種情緒狀態,尤其是在性方面。“他們暗示的不僅僅是生理反應。”

費舍爾說,FDA透過“全面監督”來防止藥物廣告中出現誤導性資訊和徹頭徹尾的謬誤,並補充說“製藥公司必須在公開宣傳時提交所有廣告和其他促銷材料。”

FDA不會阻止或批准廣告播出,而是在廣告上線後對其進行審查,並在發現不真實之處時通知製藥公司。在2013年7月31日致麥茲製藥公司關於抗真菌乳膏Naftin的廣告的信函中,FDA指出,雖然該廣告披露了該藥物的常見不良反應,但它遺漏了區域性不良反應的警告。這使得FDA得出結論,麥茲公司誤導性地暗示Naftin比實際使用更安全。截至2013年9月27日,麥茲公司尚未更正其網頁以反映FDA的擔憂,並且沒有回應置評請求。

費伯的結果表明,非處方藥比處方藥更常見誤導或虛假。原因尚不清楚,但FDA負責監督處方藥廣告,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負責監督非處方藥。

費伯說:“聯邦貿易委員會更被動,而FDA更主動。”“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專業性也較低。”費伯建議,如果FDA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在藥物被降級為非處方藥銷售後的頭幾個月協調工作,可能會有所幫助。

卡蒙自己的研究調查了消費者對藥物廣告的態度。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他最近發表在《心理科學》雜誌上的研究表明,如果製藥公司更坦誠地談論副作用,這會有助於他們的銷售。他比較了包含真實警告的廣告與省略警告的相同廣告的消費者感知。他發現,最初,對帶有警告的廣告的反應不利於該藥物的吸引力。

然而,幾天後情況發生了變化。卡蒙說,從長遠來看,警告本身在客戶的腦海中變得不那麼突出。他說,剩下的是信任感,以及產品吸引力和銷量的增加。

更新:發表後不久,美國製藥研究與製造商協會高階副總裁馬修·貝內特稱這項研究是“對一小部分直接面向消費者的廣告進行的主觀、不嚴謹的分析”。貝內特的主要擔憂來自他對研究中描述廣告的“誤導性”一詞的定義“過於寬泛”。

貝內特說:“這項研究將任何關於產品的一般性陳述和生活方式陳述歸類為‘誤導性’,而事實上,這些陳述並未違反FDA法律或法規,並且不是不常見或非法的廣告行為。”

貝內特還說,許多生物製藥研究製造商自願將其電視廣告提交給FDA審查,然後再播出,讓FDA有機會在認為廣告不適當或具有誤導性時撤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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