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為用於幹細胞研究而向女性支付卵子費用一直是一個生物倫理禁忌。但今年六月,紐約州決定允許這樣做,成為第一個允許公共資金用於此用途的州。這項允許支付高達 10,000 美元的決定,可能會迅速啟動捐贈,從而促進研究。然而,許多生物倫理學家擔心,經濟激勵可能會剝削女性並損害她們的健康。
圍繞卵子捐贈存在倫理問題,因為這個過程並非沒有風險。它需要一系列激素刺激注射以及侵入性取卵手術。長期健康影響和併發症風險尚不清楚。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遺傳學家黛布拉·馬修斯說,為研究提供卵子的女性“正在為未知的好處承擔未知的風險”。揮之不去的未知數促使美國國家科學院在 2005 年釋出了非約束性指南,禁止付款(但允許直接報銷費用),以此來保護特別是弱勢女性。
各個研究團隊都遵守了這些指南,並試圖招募女性免費捐贈卵子。但是,這些依賴利他主義的嘗試未能找到任何接受者。相反,科學家主要依靠體外受精 (IVF) 手術後剩餘的卵子。然而,二手供應量很小,有些人質疑這些卵子的質量。許多卵子可能因為質量不佳而在一開始就被拒絕植入。儲存和運輸也可能存在問題;正如馬修斯解釋的那樣,“我們還不擅長冷凍和解凍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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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高質量的卵子,以及紐約州立法機構為進一步幹細胞研究提供的 11 年 6 億美元指令,說服紐約州帝國幹細胞委員會允許向捐贈卵子的女性付款。該委員會管理公共資助的幹細胞工作,並負責監督相關研究的撥款。
該委員會決定的支持者指出,為類似服務付費並非聞所未聞。“我們一直都在為人們參與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但帶有]風險的研究付費,而且我們相信人們會為自己做出決定,”馬修斯說,她也是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伯曼生物倫理學研究所的成員。包括凱斯西儲大學醫學院的林秀鉉在內的其他生物倫理學家也贊同這種觀點。林秀鉉在 2006 年在《自然》雜誌上撰寫了一篇評論文章,他在文章中辯稱,就像其他自願參加研究的人一樣,女性應該因捐贈卵子用於幹細胞研究而獲得報酬。(《大眾科學》是自然出版集團的一部分。)此外,達特茅斯學院倫理研究所所長羅納德·格林指出,研究捐贈不必被視為與生育捐贈不同的事物。“從某種意義上說,不孕不育是一種疾病,因此女性正在幫助[其他]女性克服一種疾病,”就像她們可能正在幫助尋找治療其他疾病的方法一樣。
反對者擔心,為卵子捐贈提供鉅額資金對於一些女性來說可能太有吸引力而無法拒絕,特別是那些可能不符合有償生育捐贈資格的女性,後者會根據智力和身體屬性篩選女性。格林指出,經濟激勵也可能驅使一些人過度捐贈。他說,一些“連續卵子捐贈者”已經捐贈了 20 多次,危及她們自身的健康和生育能力。他建議建立某種國家登記系統來跟蹤捐贈情況,並確保女性捐贈次數不超過幾次。
為用於研究的卵子付費的舉動也可能反映了不斷變化的社會習俗。1978 年,世界上第一個透過體外受精受孕的嬰兒路易絲·布朗的誕生,引發了關於胚胎控制、女性生殖權利和不祥的美麗新世界關聯的諸多辯論。然而,試管嬰兒變得司空見慣,自 1978 年以來,全球已出生超過三百萬個試管嬰兒。除了用於選擇和篩選具有某些特徵的胚胎外,即使對女性捐贈者有豐厚的經濟回報,該程式如今也幾乎沒有引起倫理上的擔憂。
隨著研究人員在誘導多能細胞方面繼續取得令人信服的進展,這場辯論最終可能會變得毫無意義,誘導多能細胞似乎具有胚胎幹細胞的所有特性,但卻是從成人細胞中產生的。但馬修斯和格林都承認,從皮膚或其他細胞中創造功能性卵子似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總的來說,科學進展非常緩慢且循序漸進,”馬修斯說。“總是很難預測,但如果我們能預測到,那就不是科學了。”
注:本文最初印刷時的標題是“為卵子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