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但從所有公共職務中退休,而且 我正在內心退休,並且將能夠 以衷心的滿意之情觀看 孤獨的漫步並踏上私人生活的道路。
—喬治·華盛頓,1784 年致拉法耶特侯爵的信
這是對隱私的一種看法。這是另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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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必須互相監督。
—羅伯特·布朗牧師,指導原則,1582 年
布朗是一位英國聖公會牧師,他對人性的陰暗看法,認為人性是軟弱的,容易作惡,沒有由間諜和告密者組成的社群的 постоянно “支援”,這對新英格蘭清教徒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這兩段引文均摘自羅伯特·埃利斯·史密斯對美國隱私歷史的必要研究著作《本·富蘭克林的網站》。
這兩種根深蒂固但又相互對立的隱私方法已經共存了幾個世紀,但今天政治、技術、商業和法律領域的融合力量已將它們推向沸點。我們提供七項政策建議,這些建議將有助於維護華盛頓對私人生活的田園詩般的景象,而無需忍受布朗的噩夢。
1. 恢復外國情報監視法 (FISA) 法院在簽發竊聽授權方面的作用。經授權批准的有針對性的竊聽對於打擊犯罪和恐怖主義至關重要。但是,國會今年 7 月批准的對 FISA 的修正案可能會侵犯無辜者的權利。沒有必要將緊急狀態下的無線竊聽期限從三天延長到七天。而且,根據新法律,FISA 法院減少了監督,這加大了授權竊聽時出現錯誤或濫用的風險。
2. 拒絕聯邦調查局關於要求網際網路的所有“電話”功能都“可進行線路竊聽”的提案。誠然,許多電話對話正在部分透過網際網路路由——不僅透過 Skype 等服務,而且還透過國內的手機運營商。但是,批准聯邦調查局的提案會產生嚴重的副作用,其弊大於利。反對它的一個關鍵原因是,這種竊聽能力可能會為網際網路開啟一個新的後門入口,而我們國家的敵人可能會利用這個入口。
3. 結束圍繞網路倡議的秘密。為了保護網際網路免受此類攻擊,布什政府啟動了一項“網路倡議”,該計劃最終可能耗資數十億美元。該倡議顯然旨在對網際網路流量進行廣泛監視,但其計劃卻如此保密,以至於幾乎沒有或根本沒有關於它的公開辯論。關於其他型別的國防開支已經進行了大量的討論,而沒有向敵人通風報信;在這裡,也需要進行辯論。
4. 允許人們控制自己的醫療資訊。患者應該能夠決定誰可以檢視其個人醫療和基因記錄的哪些部分——但有一個例外。一旦採取適當的保障措施來保護個人,就應該匿名提供這些資訊,用於醫學和公共衛生研究。
5. 加密和控制所有記錄。儲存個人資訊的組織(包括那些持有生物識別資料和射頻識別 (RFID) 標籤生成的資料的組織)必須防止資訊落入壞人之手。需要透過更嚴格的隱私法來實施法律訴訟的威脅以及刑事處罰,以強制執行此義務。
6. 規範 RFID 標籤的使用。當 RFID 標籤嵌入零售產品中時,一旦購物者為產品付款,就應停用這些標籤。即使它們僅儲存序列號,它們也使任何攜帶此類標籤的人都能夠被秘密跟蹤。如果它們必須保持可讀性(如許可證、護照等),則應向承運人披露其存在。如果標籤儲存個人資訊,包括有關時間和地點的資訊,則應對其進行加密,並應警告承運人其存在。
7. 開發關於線上世界中隱私風險的教育課程。學校和教育工作者還應讓學生做好準備,以利用可用於保護隱私的工具。
注意:本文最初印刷時的標題為“隱私的七種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