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審理一宗對《清潔水法案》具有廣泛影響的案件

在新任期開始之際,最高法院正在辯論在環保署最成功和最具爭議的努力之一的框架下,哪些溼地應該受到保護

Irrigation canal in Fallon U.S. with blue skies.

隨著最高法院新任期開始,大法官們正在審理一個案件,該案件可能決定在《清潔水法案》下哪些溼地,以及由此哪些水道受到保護。

以下文章經 The Conversation(一家報道最新研究的線上出版物)許可轉載。

美國最高法院於 2022 年 10 月 3 日開始新的會期,審理一起備受矚目的案件,該案件可能會從根本上改變聯邦政府解決水汙染問題的能力。薩克特訴環保署案 圍繞著一個法院和監管機構幾十年來一直在努力回答的問題:根據 1972 年《清潔水法案》,聯邦政府可以監管哪些溼地和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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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項基石性的環境法下,聯邦機構在監管水汙染方面發揮主導作用,而州和地方政府則監管土地使用。溼地是指 土地全年或部分時間都是潮溼的 區域,因此它們跨越了這一權力劃分。

沼澤、泥潭、沼澤地和其他溼地 提供寶貴的生態服務,例如過濾汙染物和吸收洪水。土地所有者必須獲得許可證才能在受保護的溼地排放 疏浚或填充材料,例如泥土、沙子或岩石。這可能既耗時又昂貴,這就是為什麼此案引起了開發商、農民和牧場主,以及自然資源保護主義者和管理《清潔水法案》的機構——環境保護署和美國陸軍工程兵團的極大興趣。

最高法院已經表現出 限制聯邦政府在環境問題上的監管權力 的意願。根據我作為一名 環境法學者 的工作經驗,我預計法院在此案中的裁決將減少符合聯邦保護條件的溼地型別。美國已經失去了超過一半的原始溼地,主要是由於開發和汙染。

薩克特案

愛達荷州居民 Chantell 和 Mike Sackett 擁有一塊土地,距離普里斯特湖 300 英尺,普里斯特湖是該州最大的湖泊之一。這塊土地曾經是一個大型溼地綜合體的一部分。今天,即使在 薩克特一家清理了這塊地 之後,它仍然具有一些溼地特徵,例如在土壤被移除的區域出現飽和和積水。事實上,它仍然透過地下淺層水流與湖泊和鄰近溼地水文相連。

為了準備建造房屋,薩克特一家在未獲得《清潔水法案》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該地塊上放置了填充材料。環保署於 2007 年釋出命令,宣告該土地包含受法律約束的溼地,並要求薩克特一家恢復該地塊。薩克特一家提起訴訟,辯稱他們的財產不是溼地

2012 年,最高法院裁定薩克特一家有權質疑環保署的命令,並 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現在,在 在案情實質上敗訴 後,他們再次來到最高法院。目前的問題是薩克特一家的財產是否受到聯邦保護,這反過來又提出了一個更廣泛的問題:《清潔水法案》下聯邦監管權力的範圍是什麼?

什麼是“美國水域”?

《清潔水法案》監管向“美國水域排放汙染物 的行為。如果汙染源根據 該法案第 404 條 獲得疏浚或填充材料許可證,或者根據 第 402 條 獲得其他汙染物許可證,則可能發生合法排放。

最高法院 ранее 承認,“美國水域”不僅包括可通航的河流和湖泊,還包括與可通航水體相連的溼地和水道。然而,許多溼地並非全年潮溼,或者在地表上未與更大的水系統相連,但仍然可以與更大的水體具有 重要的生態聯絡

2006 年,當法院上次審理這個問題時,沒有多數人能夠就如何定義“美國水域”達成一致。在“美國訴拉帕諾斯案”中,安東寧·斯卡利亞大法官為四名法官的多數派撰寫意見書,對該術語進行了狹義定義,僅包括相對永久性的、靜止的或持續流動的的水體,例如溪流、海洋、河流和湖泊。他認為,“美國水域”不應包括“通常乾燥的河道,水偶爾或間歇性地從中流過”。

斯卡利亞承認溼地提出了一個棘手的劃界問題,他建議《清潔水法案》應僅適用於“與本身屬於美國水域的水體具有連續地表連線的那些溼地”。

安東尼·肯尼迪大法官在協同意見中採取了截然不同的方法。他寫道,“美國水域”的解釋應符合《清潔水法案》“恢復和維護國家水域的化學、物理和生物完整性”的目標。

因此,肯尼迪認為,《清潔水法案》應涵蓋與可通航水域具有“顯著聯絡”的溼地——“如果溼地,無論是單獨還是與該區域內類似情況的土地結合,都會顯著影響其他更容易理解為‘可通航’的受保護水域的化學、物理和生物完整性。”

斯卡利亞和肯尼迪的意見都沒有獲得多數支援,因此下級法院不得不整理出應遵循哪種方法。大多數法院都採用了肯尼迪的顯著聯絡標準,而少數法院則認為,如果 肯尼迪的標準或斯卡利亞的標準得到滿足,《清潔水法案》就適用。

監管機構也一直在努力解決這個問題。奧巴馬政府將肯尼迪的“顯著聯絡”方法納入了 2015 年規則,該規則遵循了廣泛的規則制定過程和 全面的同行評審科學評估。特朗普政府隨後用 自己的規則 取代了 2015 年規則,該規則 在很大程度上採用了斯卡利亞的方法。拜登政府 提出了一項新規則,如果存在顯著聯絡或連續地表連線,則該規則將認定存在美國水域。

風險何在

法院在薩克特案中的最終裁決可以為下級法院、監管機構和土地所有者就“美國水域”的含義提供明確的指導。它也可能會影響政府保護國家水域的能力。

廣泛的解釋可能包括許多 農業溝渠和運河,這可能會迫使一些農民和牧場主申請第 404 條許可證。它還可以確保對在聯邦保護水域上游排放汙染物的汙染者進行監督。

薩克特一家聲稱,許可程式對財產使用施加了 鉅額成本、延誤和潛在限制。作為回應,拜登政府辯稱,大多數土地所有者可以在一般許可證下進行,這會施加 相對適度的成本和負擔

我認為,本法院的 反監管傾向——以及沒有其他大法官加入肯尼迪協同的拉帕諾斯案意見——表明此案將對“美國水域”做出狹義的解讀。這種解釋將削弱全國範圍內的清潔水保護。

如果法院要求連續的地表連線,那麼聯邦保護將不再適用於許多嚴重影響美國河流、湖泊和海洋水質的地區——包括靠近或間歇性連線到較大水體的季節性溪流和溼地。這也可能意味著,修建道路、堤壩或其他屏障將溼地與附近的其他水域隔開,可能就足以使一個區域脫離聯邦保護。

國會可以澄清《清潔水法案》中“美國水域”的含義,但 過去為制定定義而做出的努力已經失敗。而如今意見嚴重分歧的國會不太可能做得更好。法院在薩克特案中的裁決可能會為可預見的未來就此問題一錘定音。

本文最初發表於 The Conversation。閱讀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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