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藉腳踏車共享計劃、執行平穩的地鐵和行人專用街道,在汽車替代交通方面,歐洲比新世界更具優勢。一項新的研究表明,歐洲在另一種旨在減少人們使用汽車的工具上也取得了成功:減少停車位。
根據紐約市交通與發展政策研究所(ITDP)釋出的《歐洲停車大轉彎:從適應到監管》報告,由於每次車輛出行都必須在停車位結束,透過經濟和政策變化來限制停車,已顯著減少了10個歐洲城市的行駛里程。
路邊和路外停車最終由市政當局控制,地方層面的決策可以幫助促進市民採用汽車替代方案。在研究的城市中(從比利時的安特衛普到蘇黎世),研究人員評估了停車政策如何調整以適應“替代社會目標”,包括步行、騎腳踏車和增加公園及社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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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城市表明,如果你讓市中心更方便,人們就不會認為開車是最好也是唯一的選擇,”該研究的合著者、ITDP全球研究經理邁克爾·科德蘭斯基說。
研究表明,理想情況下,停車場應始終保持 85% 的滿載率,以幫助減少尋找停車位的巡遊。透過定價結構協調路邊停車供應與路外停車供應至關重要。
歐洲人嘗試“停車總量管制與交易”
減少停車位數量也有幫助。德國的漢堡和蘇黎世實施了一種“停車位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即每建一個路外停車位,就會將一個路邊停車位改為公園或社群空間。研究中的許多城市還取消了新開發專案的最低停車標準,而是強制執行最大停車限額。規劃師還優先為行人和公共交通使用者提供熱門空間的通道。
巴黎甚至投資了 1500 萬歐元(2000 萬美元)用於實體障礙物,如路障,以防止汽車停放。倫敦是研究中唯一一個根據碳排放量向停放的車輛收費的城市。
結果是積極的。以阿姆斯特丹為例,自實施嚴格的停車執法以來,該市市中心的汽車流量減少了 20%,尋找停車位的交通量也減少了 20%。在丹麥哥本哈根,儘管同期汽車擁有量增加了 13%,但五年內交通量下降了 6%。
科德蘭斯基說,停車費比擁堵費(高峰時段在市中心駕車的稅費)更少爭議,並且更有可能在投票中獲得透過。
他還補充說,處理停車問題在政治上也具有挑戰性,但如果公眾知道收入將用於使公共空間更加宜人,他們更有可能接受它——例如,在西班牙巴塞羅那,100% 的收入用於腳踏車共享計劃。
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聯邦交通政策主管德隆·洛瓦斯表示,停車法規與其他政策協同工作時效果最佳。
“它們必須是一個方案的一部分,並且必須傳達給消費者,”他說。
他補充說,測量車輛行駛里程可以公平地反映排放量。“孤立地對它們進行排名沒有多大意義,”他說。
美國城市強制要求停車位供應
洛瓦斯說,這項研究在歐洲進行,“表明在美國根本沒有取得多少進展”。
然而,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城市規劃教授唐納德·舒普說,一些城市已經透過停車執法來減少汽車使用。
一個例子是華盛頓特區,市議員湯米·威爾斯近三年前推出了一項績效停車試點計劃,該計劃在城市棒球場周圍設定了更高的停車計價器費率。
“每個街區都應該有一個空位,”舒普說。“如果沒有空位,價格就太低了。”
舒普是限制停車以實現智慧增長領域的領導者。他的 2005 年著作《免費停車的高昂代價》贏得了熱情的追隨者,或者洛瓦斯所說的“舒普派”。
他補充說,城市分割槽規則傳統上規定了最低停車位數量。現在,政府必須要求最大數量的停車位,以減少對汽車的依賴。
“並不是說沒有任何監管;監管是要求大量停車,”舒普說。“我們的監管一直很糟糕;我們的監管造成了很多損害。”
經環境與能源出版有限責任公司許可,轉載自《氣候導報》。www.eenews.net, 202-628-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