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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埃裡克·鄧肯的家人現在被軟禁在一個借來的房子裡幾個星期了,據稱有警察看守。這次隔離是為了阻止任何埃博拉病毒在他們的親人於10月8日死於該疾病後進一步傳播。
這種隔離並沒有應用於在鄧肯第一次去德克薩斯州長老會醫院(當時他被拒之門外)或兩天後第二次就診時與他接觸的醫院工作人員。到目前為止,曾幫助照顧鄧肯的兩名醫務人員現在感染了埃博拉病毒,其中一人在出現症狀之前飛往克利夫蘭並返回度過哥倫布日週末。
正如航空旅行將埃博拉病毒從疫情失控的賴比瑞亞帶到達拉斯一樣,航空旅行也可能透過不知自己已感染的旅客將病毒傳播到美國和世界各地。旅行限制、隔離感染者和隔離已知與感染者接觸的人是一些已被建議的措施,以阻止這種傳播。
美國疾病控制中心主任有權力在各州之間實施此類旅行禁令,以控制諸如埃博拉之類的“病毒性出血熱”。這項權力是當時的總統喬治·W·布什在2000年制定的,但尚未被援引或在法庭上進行測試。逮捕、拘留甚至檢查旅客通常僅限於在美國境外旅行的人,而不是在德克薩斯州和俄亥俄州之間旅行的人。美國疾病控制中心在美國各地設有20個國際旅客檢疫站,其中一個在達拉斯。
美國疾病控制中心還負責商業航班(但不包括公共汽車或火車)的潛在“禁止登機”乘客名單。該名單已被用於阻止33名患有肺結核的人在美國境內飛行。但是,總的來說,實施和監測任何隔離或旅行禁令都留給了各個州。各州政府的權力因州而異。根據10月9日釋出的國會研究服務報告,賦予各州這些權力的法律是舊的,是在40到100年前制定的。對這種隔離的合憲性的最後一次法律考驗是在1902年,當時美國最高法院支援各州有權實施隔離,而不管對州際貿易的影響如何。最近,紐約的一個聯邦地區法院在2003年支援紐約州有權將一名患有肺結核的患者強行送往醫院。如果美國疾病控制中心認為地方當局(州、縣或市)未能阻止疾病的傳播,該機構也有權介入,儘管該權力尚未得到檢驗。
無論法律授權如何,人們經常試圖逃避隔離。在“禁止登機”名單運作的第一年,即2008年,因感染肺結核而被列入名單的33人中有兩人試圖乘飛機飛行。最近,記者兼醫生南希·斯奈德曼在前往非洲報道疫情後,違反了她在新澤西州自願進行的三週隔離,這導致她的一名攝影師感染了埃博拉病毒。結果,新澤西州衛生部門強制她隔離。違反聯邦隔離令可能會導致高達10萬美元的罰款,甚至一年的監禁。
國際旅行更加自由放任。世界衛生組織認為,由於與西非國家幾內亞、賴比瑞亞和獅子山(受災最嚴重的國家)的航空聯絡,衣索比亞和肯亞等東非國家是埃博拉疫情“高風險傳播”地區。該病毒已經透過感染者傳播到奈及利亞、西班牙和美國。
與此同時,對與鄧肯互動的人的監測仍在繼續,並且將在他進入醫院三週後的10月19日結束。而對與他的護士接觸的人的監測將在10月31日結束。正如華盛頓州立大學的醫學人類學家巴里·休利特所說,他研究過過去的埃博拉疫情:“信任是疫情控制中的一個主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