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安全域性(NSA)能夠監視大量透過美國境內的網際網路流量,這依賴於其與一家公司——電信巨頭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長達數十年的非凡合作關係。
雖然美國電信公司與間諜機構密切合作早已不是秘密,但新披露的美國國家安全域性檔案顯示,與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的關係被認為是獨一無二且特別富有成效的。一份檔案將其描述為“高度合作”,另一份檔案則稱讚該公司“極度樂意幫助”。
根據2003年至2013年的檔案顯示,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的合作涉及廣泛的機密活動。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透過不同法律規則涵蓋的幾種方法,允許美國國家安全域性訪問數十億封在其國內網路中流動的電子郵件。它還為執行秘密法庭命令提供了技術援助,該命令允許對聯合國總部(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客戶)的所有網際網路通訊進行竊聽。
支援科學新聞報道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考慮透過以下方式支援我們屢獲殊榮的新聞報道 訂閱。透過購買訂閱,您將幫助確保有關塑造我們當今世界的發現和想法的具有影響力的故事的未來。
根據這些檔案,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在2013年用於與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合作的最高機密預算是排名第二的專案預算的兩倍以上。該公司在美國本土的至少17個網際網路樞紐安裝了監控裝置,遠遠超過了與其規模相近的競爭對手威瑞森(Verizon)。而且,其工程師是第一批嘗試由竊聽機構發明的新監控技術的。
一份檔案提醒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官員在訪問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的設施時要有禮貌,並指出:“這是一種夥伴關係,而不是合同關係。”
這些檔案由前承包商愛德華·斯諾登提供,並由《紐約時報》和ProPublica聯合審查。美國國家安全域性、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和威瑞森(Verizon)均拒絕討論這些檔案的調查結果。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的一位發言人表示:“我們不對國家安全問題發表評論。”
目前尚不清楚這些專案是否仍然以相同的方式運作。自從兩年前斯諾登的爆料引發了關於全球監控的辯論以來,一些矽谷科技公司對他們所認為的美國國家安全域性的入侵表示憤怒,並推出了新的加密技術來阻止這些入侵。電信公司則保持沉默,儘管威瑞森在2014年未能成功挑戰一項關於批次電話記錄的法庭命令。
與此同時,政府一直在法庭上努力保持其電信合作伙伴的身份不被洩露。最近的一個案例中,一群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的客戶聲稱,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對網際網路的竊聽侵犯了《憲法第四修正案》對不合理搜查的保護。今年,在奧巴馬政府辯稱公開討論其電信監控工作將洩露國家機密,損害國家安全之後,一名聯邦法官駁回了該訴訟的關鍵部分。
美國國家安全域性的檔案沒有指明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或其他公司的名稱。相反,它們指的是由該機構的特殊來源行動部門使用代號運營的公司合作伙伴關係。一份檔案指出,該部門負責收集美國國家安全域性80%以上的資訊。
“費爾維尤”(Fairview)是其最古老的專案之一。它始於1985年,即反壟斷監管機構拆分“貝爾媽媽”電話壟斷公司,其長途部門成為美國電話電報通訊公司(AT&T Communications)的第二年。《泰晤士報》和ProPublica對費爾維尤檔案進行的分析顯示,一系列證據表明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是該專案的合作伙伴。幾位前情報官員證實了這一發現。
費爾維尤的一條光纖電纜在日本2011年的地震中損壞,與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運營的一條日美電纜在同一天修復。費爾維尤檔案使用了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特有的技術術語。在2012年,費爾維尤專案執行了對聯合國總部網際網路線路的監控法庭命令,該線路由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提供。(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對聯合國外交官的間諜活動此前已被報道,但法庭命令或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的參與沒有被報道。在2013年10月,美國告訴聯合國它不會監視其通訊。)
這些檔案還顯示,另一個代號為“風暴釀造”(Stormbrew)的專案包括威瑞森(Verizon)和前MCI(威瑞森在2006年收購了MCI)。其中一份檔案描述了“風暴釀造”電纜的著陸點,該著陸點可被確定為威瑞森運營的一個著陸點。另一份檔案提到了一位聯絡人,其領英個人資料顯示他是一位擁有最高機密許可的長期威瑞森員工。
根據美國國家安全域性監察長的一份報告草案,在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襲擊之後,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和MCI在布什政府的無授權竊聽計劃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該報告由斯諾登披露,並此前由《衛報》釋出,該報告沒有指明公司的名稱,但根據聯邦通訊委員會的報告,描述了它們在市場份額中與這兩家企業對應的數字。
報告指出,在2001年10月無授權監視開始的“幾天內”,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開始移交電子郵件和電話記錄。相比之下,另一家公司直到2002年2月才開始,報告草案稱。
根據此前未公開的美國國家安全域性檔案,在2003年9月,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是第一個啟動美國國家安全域性所稱的“在全球網際網路上的‘即時’存在”的新收集功能的合作伙伴。在其運營的頭幾個月裡,“費爾維尤”專案向該機構轉發了4000億條網際網路元資料記錄——其中包括誰聯絡了誰和其他細節,但不包括他們說了什麼——並且“每天向位於馬里蘭州米德堡的機構總部的關鍵詞選擇系統轉發超過100萬封電子郵件”。“風暴釀造”仍在加緊使用這項新技術,該技術似乎將外國對外國的流量與911事件後的專案分開處理。
根據一份內部機構通訊,在2011年,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在“推動在911事件十週年之前實現這種流程的運作”後,每天開始向美國國家安全域性移交11億條國內手機通話記錄。這一披露令人震驚,因為在斯諾登披露了收集美國人電話記錄的專案後,情報官員告訴記者,由於技術原因,它主要由固定電話記錄組成。
一份幻燈片演示顯示,當年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在“費爾維尤”專案上花費了1.889億美元,是其第二大企業專案“風暴釀造”的兩倍。
在《泰晤士報》於2005年12月披露布什政府的無授權竊聽計劃後,原告開始試圖起訴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和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在2006年的一起訴訟中,一位名叫馬克·克萊因的退休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技術員聲稱,三年前他在舊金山的公司大樓裡看到了一間秘密房間,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在那裡安裝了裝置。
克萊因聲稱,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正在向美國國家安全域性提供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為其他電信公司傳輸的網際網路流量的訪問許可權。這種在業內被稱為“對等互聯”的合作安排意味著,其他公司的客戶的通訊最終可能會出現在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的網路上。
在國會於2008年透過一項法律,使布什政府的專案合法化並免除電信公司與該專案合作的責任後,該訴訟被駁回。但新披露的檔案顯示,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確實提供了對其他公司網路對等互聯流量的訪問許可權。
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在2013年的一份檔案中指出,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的“公司關係為其他電信公司和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提供了獨特的訪問許可權”。
由於網際網路的運作方式,攔截目標人員的電子郵件需要複製許多其他人的電子郵件片段,並篩選這些片段。原告一直在嘗試,但沒有成功地讓法院解決複製和篩選所有這些電子郵件片段是否違反了《憲法第四修正案》的問題。
許多隱私倡導者懷疑,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正在向美國國家安全域性提供所有網際網路資料的副本,以供其自行篩選。但一份2012年的簡報稱,該間諜機構“通常”不會“直接訪問”電信公司的樞紐。相反,電信公司已經進行了篩選,並轉發了政府認為可以合法收集的訊息。
根據簡報,“公司站點通常由合作伙伴控制,合作伙伴在傳送到美國國家安全域性之前會過濾通訊。”它補充說,當政府傳送新指令時,該系統有時會導致“延遲”。
公司對資料的分類使美國國家安全域性能夠運用不同的監控權力。根據《外國情報監視法》,在美國本土鎖定某人需要法院命令。當一名外國人在國外與一名美國人通訊時,該法律允許政府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鎖定該外國人。當外國人向其他外國人傳送訊息時,該法律不適用,政府可以在不針對任何人的情況下批次收集此類電子郵件。
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提供的外國對外國的流量對美國國家安全域性來說尤為重要,因為世界上大量的網際網路通訊都透過美國電纜傳輸。檔案顯示,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多年來提供了對傳輸電子郵件流量內容的訪問許可權,而威瑞森(Verizon)在2013年3月才開始這樣做。檔案稱,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允許美國國家安全域性訪問“大量資料”,到2013年,該專案每天處理6000萬封外國對外國的電子郵件。
情報官員表示,由於國內竊聽法不涵蓋外國對外國的電子郵件,因此公司是自願提供這些電子郵件,而不是為了響應法院命令。但尚不清楚在斯諾登事件後的動盪之後,情況是否仍然如此。
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的發言人布拉德·伯恩斯說:“除了當一個人的生命處於危險中且時間至關重要時,我們不會自願向任何調查機構提供資訊。”他拒絕詳細說明。
時間線: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和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多年來的密切關係
1984
“貝爾媽媽”電話壟斷公司被拆分為區域性“小貝爾”公司和一家保留了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名稱並進入計算機業務的長途公司。
1985
根據內部檔案顯示,美國國家安全域性(NSA)啟動了名為“Fairview”的專案,合作伙伴僅為AT&T一家公司。
1985
據當時的新聞報道,AT&T作為一家獨立公司簽訂的第一份大合同,是與國家安全域性達成的近10億美元的協議,內容是為後者提供計算機和服務。
2001
在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的幾天裡,國會通過了《愛國者法案》。喬治·W·布什總統還秘密批准了一項名為“星風”的無授權竊聽計劃。據內部檔案顯示,AT&T是第一家在這兩項計劃下開始交出記錄的公司。
2003
據內部檔案顯示,AT&T每天向美國國家安全域性轉發超過100萬封電子郵件和每月4億條網際網路元資料記錄。
2003–2006年
根據聯邦調查局(FBI)總法律顧問瓦萊麗·卡普羅尼的國會證詞,在三年時間裡,AT&T在沒有法律有效要求的情況下,非法向聯邦調查局“偷窺”數百人社群的通話記錄。Verizon告訴國會,它沒有提供類似的社群資訊。
2005
《紐約時報》披露了布什總統的無授權竊聽計劃。
2006
前AT&T工程師馬克·克萊因在訴訟中公開揭露,AT&T在舊金山辦公室設有一個秘密房間,他稱該房間將流量轉移到美國國家安全域性。
2008
國會通過了《外國情報監視法修正案》,該法案將部分無授權竊聽合法化,併為AT&T和其他電信公司參與其中提供法律豁免權。
2009
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以國會授予電信公司的豁免權為由,駁回了基於克萊因指控的案件。
2011
據內部檔案顯示,根據《愛國者法案》的商業記錄條款,AT&T開始每天向美國國家安全域性提供其11億客戶的手機通話記錄。
2013
愛德華·斯諾登向記者傳遞了大量美國國家安全域性檔案,揭示了該機構間諜活動的廣泛範圍。
2015
在政府辯稱,任何關於其與電信公司合作的討論都屬於國家機密之後,加利福尼亞州北區美國地方法院駁回了另一起針對AT&T光纖竊聽的憲法挑戰的關鍵部分。
本報道與《紐約時報》聯合釋出。
來自ProPublica.org(請在這裡找到原文);經許可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