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有毒化學物質法案增加安全性——但危險依然存在

專家表示,關於有害物質的法律很可能在美國國會獲得透過,具有益處,但仍存在一些重大漏洞 

[編者注:本文於10月20日下午5:30更新,以澄清參議院關於監管高優先順序化學品的條款。]

在我們的傢俱、車輛和衣服中,以及我們依賴的其他物品中,有成千上萬種化學物質——其中許多是有用的,但有些可能會危害人類。然而,在過去的40年裡,美國環境保護署只禁止或限制了不到十二個化學物質家族,並且僅審查了幾百種物質的安全性。

今年秋天,美國國會可能會頒佈新的法律,其中包含一些有爭議的條款,這將改變幾代人以來監管化學物質的方式。問題是:這些法案應該成為法律嗎?如果成為法律,它們會使美國人更安全嗎?專家表示,這些法案將解決一些問題,但不會是萬能藥。“雖然這兩個法案都有改進——人們可能會對此爭論——但它並沒有建立一個系統,讓我們能夠有效地獲得關於所有化學物質風險的答案,”印第安納大學布盧明頓分校公共與環境事務學院公共政策副教授大衛·科尼斯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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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政治觀察家、利益相關者和立法者將缺乏適當的化學品監管歸咎於《有毒物質控制法案》(TSCA)——一項1976年的法律,該法律允許環保署監管工業化學品。根據TSCA,環保署不能要求公司生成新的化學物質毒性資料,除非該機構已經有證據表明該化學物質可能有害——這是一個經典的“兩難困境”。而且,為了禁止一種化學物質,環保署必須證明其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相對於監管成本而言是“不合理的”。

批評人士說,這項法律非常薄弱,以至於環保署禁止石棉(一種已知會導致致命肺癌間皮瘤的纖維礦物質)的努力在1991年被聯邦法院駁回,因為該機構未能遵守TSCA的另一項授權,即該機構應選擇“負擔最輕”的方式來監管某種物質。一些州,如加利福尼亞州,已經對有毒物質採取了自己的行動,甚至促使化學工業呼籲“現代化”TSCA,以建立一個更具全國一致性的規則體系。

然而,隨著TSCA迎來40週年,國會兩院都在考慮TSCA改革法案,這些法案首次獲得了兩黨強有力的支援。今年夏天,在兩黨幾乎一致的投票中,眾議院批准了所謂的《TSCA現代化法案》,該法案由共和黨眾議員約翰·希姆庫斯(伊利諾伊州)發起。參議院也可能很快就一項更具廣泛意義的法案進行投票,該法案由新墨西哥州民主黨人湯姆·烏達爾和路易斯安那州共和黨人大衛·維特共同發起。

儘管範圍不同,但兩者都將允許環保署獲取更多關於化學物質的毒性資料,對有害化學物質施加限制,並公開更多化學物質資料。法案的反對者,特別是環保主義者社群,認為這些法案的範圍從過於薄弱到弊大於利不等。但包括行業在內的措施支持者表示,這可能是國會修復一項破舊法律的最佳機會,並且兩項法案都提供了可以真正修復TSCA的措施。兩者都將禁止環保署在評估化學物質是否構成“不合理”風險時考慮成本。“它允許他們做出應該是基於風險的決定,而不是在安全與經濟影響之間進行權衡的決定,”科尼斯基說。

華盛頓特區律師事務所Bergeson & Campbell的律師林恩·伯格森說,環保署也不必再選擇“負擔最輕”的化學物質監管方法。她的事務所專門處理環境和化學問題。

專家們還稱讚兩項法案中的條款,這些條款將要求環保署在監管方面付出額外的努力,以保護嬰兒、孕婦和其他特別容易受到化學物質影響的人群。兩項法案還將使化學品製造商更難向公眾隱瞞化學品資訊,例如其名稱和配方。環保署還將享有新的權力,可以與各州、部落和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共享某些機密資訊,幫助他們應對災難和治療患者。“如果你不能告訴州政府它是什麼或在哪裡,他們就無能為力,”林恩·戈德曼說,她是一位兒科醫生,曾在比爾·克林頓總統領導下的環保署有毒化學品專案工作。

戈德曼認為,參議院法案將在提高化學品資料的公開披露方面走得更遠。總的來說,她和伯格森認為,參議院法案比眾議院法案更能改進TSCA。例如,參議院法案還將允許環保署命令公司生成新的毒性資料——修復當前法律中臭名昭著的“兩難困境”——其情況遠多於眾議院法案。“沒有資訊就很難證明任何事情,”現在是喬治華盛頓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院長的戈德曼說。而且,根據參議院法案(而非眾議院法案),環保署將不得不公開決定一種化學物質是否可以進入市場;目前,除非環保署介入阻止,否則一種新的化學物質可以預設進入商業領域。

然而,並非所有人都同意參議院版本會是兩者中較好的一個。參議院的措辭包含有爭議的條款,大多數環保組織對此表示譴責,這些條款將剝奪各州的一些權力。例如,參議院立法將禁止各州對某種物質的監管比環保署更嚴格。《清潔空氣法》等其他環境法律將聯邦監管水平設定為各州的最低限度,而不是最高限度,馬里蘭大學法學教授雷納·斯坦佐說。

參議院法案還將阻止各州對環保署已宣佈為“高優先順序”審查的化學物質的任何應用或使用採取未來行動,即使在該機構決定是否實際監管該化學物質之前。眾議院法案將僅在環保署實際完成對某種化學物質的監管後,才阻止各州釋出關於該化學物質的新規則。斯坦佐說,參議院法案的框架可能會造成一個真空,在環保署完成漫長而充滿政治色彩的審查過程之前,沒有人可以監管已知的危險。然而,伯格森認為,參議院法案對各州的先佔權影響有限。各州不僅只禁止了少數幾種化學物質,而且兩項法案都將允許各州現有的化學品法律繼續有效。參議院法案還將允許各州在環保署審查優先化學品時,請求環保署允許其監管,儘管該請求可能會導致曠日持久的法律挑戰。

斯坦佐認為,從整體上看,眾議院和參議院的法案仍然是向前邁進的步驟,儘管是適度的步驟。“我寧願等待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案,”斯坦佐說,她擔心這些法案不會為預算停滯不前的環保署提供更多資金。這些緊張的預算可能會使環保署難以執行這些法案的要求。這些法案也不會迅速減少目前市場上數千種未經審查的化學物質的清單——眾議院法案將要求環保署每年僅進行10項審查,參議院法案僅進行25項。

一些專家提出的另一個擔憂是,這些法案在某些方面含糊不清:例如,除了禁止環保署考慮監管成本外,兩項法案都沒有定義“不合理”風險的實際含義,密歇根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環境健康教授亞當·芬克爾說。“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提法,”他說,考慮到目前監管成本是決定化學物質風險是否不合理的關鍵。他認為,根據任何一項法案,環保署都將面臨一個微妙的決定,即一種化學物質可能導致多少額外的死亡或疾病病例,然後其風險變得不合理。

因此,儘管兩項法案都將改進TSCA,“但任何改革努力都不應造成一種錯覺,即我們將對市場上成千上萬種化學物質進行明確的安全評估,”科尼斯基說。當然,如果兩項法案都未能成為法律,那麼這一切都將無關緊要:兩院必須進行談判,然後批准一項新的措施,以解決各自法案之間的差異。近年來,幫助國會陷入僵局的黨派政治,以及正在進行的關於誰將成為新任眾議院議長的鬥爭,都可能使這項新興的兩黨努力陷入停頓。“我們已經走了很長一段路,但要達成一項法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科尼斯基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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